第十八章 穿上护心镜

卷八 作刚强的人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弗六14

前面几章讨论“公义的护心镜”时,我们已看到穿上护心镜能带给我们一种自信、有把握的感觉。这是穿上这军装最大的好处之一——你穿上的那一刻,就觉得好多了。你觉得不再像以前那样全身暴露在外;你已预备妥当,可以倚靠它的保护。这是非常美妙的——救恩带来把握!然后我们又思考了在情绪和感觉的领域里我们也需要保护,因为我们的情绪变化多端,难以捉摸。具体说来,只有一个保护,就是“基督的义”。不是我们自己的正直,乃是“因信神而来的义”。“外加的义”,“分予的义”,因信称义!是的,而且也包括义的表现——成圣。只有公义能保护我们对抗多变的情绪和感觉,对抗失望,沮丧,以及魔鬼为了损毁我们的经历和破坏我们的工作而提出的一些暗示。前几章里我们都一一讨论过了。

同样的,公义的护心镜是防范魔鬼的控告所不可或缺的。圣经描述魔鬼是“控告弟兄的”。同时他也是“仇敌”。他不但向神控告我们,他也向我们控告我们自己。我们应该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对抗这些攻击。

圣经在这一方面有很多教导。撒但也曾攻击列祖和旧约的圣徒,例如他对大卫的攻击真是不遗余力;他也攻击新约的圣徒。教会历史和圣徒传记都多处记载他们如何忍受魔鬼的控告。基督徒的生活本来就是“信心的争战”!神从未应许给我们一个舒适安逸的生活。我们不是被动地等待着被带到天上。那是异端的错误教导。我们乃是在打一场“信心的争战”,面对的仇敌,控告者。他一直在威胁着我们,他不断对我们提出严厉的控诉。

请留心魔鬼控告我们的方式。当我们试着向神祷告时,他的控告就特别频繁。我们藉着祷告转向神,也许因为我们有某种需要,也许因为我们感觉有此必要;一旦我们跪下来,他就开始行动了。他暗示说,我们的光景根本不配祷告。他提醒我们的罪行,我们的不堪,或许他从陈年旧事中挖掘出一个把柄,放在我们面前。然后他装成光明的天使,告诉我们神是如何伟大,光耀,尊严,圣洁。他说,“你这种人怎能向神祷告?一个如此罪贯满盈的人,怎能进到神永恒的荣耀面前?神是光,在他毫无黑暗;他是如此纯洁神圣,他无法瞥一眼罪污,而你竟然想进到神面前!”魔鬼扭曲了整件事,他让你看到你根本不可能到神那里去。

在这种情形下,你也不可能与魔鬼争论。他一定每一次都打败你。他知道太清楚了;他对我们的过去瞭若指掌;他也知道我们现今的光景,他清楚我们的每一部分细节。他甚至能对我们谈论神。要应付他的攻击只有一个方法,就是“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

这是指我们运用前面已思考过的东西,就是完全、绝对地倚靠主耶稣基督和他的义。将因信称义的荣耀真理运用在我们身上。除此以外,我们别无其它的盼望。任何人若不相信这个教训,他实际上已经被魔鬼打败了。

让我解释一下这种方法如何奏效。魔鬼前来暗示你的时候,惟一给他的回答就是,“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罗五1~2)。那是一个最终的,包含一切的完整答案,因为它可以使魔鬼无立足之地。他一再提醒我们所犯的罪和我们的不配。你不必害怕他的控诉,你只要引用这两节经文,对他说,“你别想用这种方法吓我,我对这一切知道得跟你一样清楚。”你这样说的时候,就已经打败他了。你若不明白因信称义的道理,他当然可以轻易击败你。可是你如果明白,就能对他说,“我从未企图靠自己的义到神面前;我不是在他面前申告自己的好行为和卓越的表现。你说的不错,我确实是不配。即使你把我说得更糟糕,我也同意。我前去亲近神,所根据的不是自己的正直。我能到他面前,是靠着主耶稣基督。”“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一切都在这位可称颂的主身上。那是“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的意思。魔鬼前来控诉我们的时候,不妨用这番话对付他。

但是在你应付魔鬼的时候,不要以单单引用一句话为满足。要大声对他咆哮,用许多节经文掷向他。把他带到希伯来书第四章,将第十四到十六节背给他听:“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告诉魔鬼,你所倚靠的是基督,我们的大祭司,神的儿子耶稣。他是我们的代表!他是我们的大祭司,为我们的罪而死。是的,我们需要怜悯,我们也知道将得怜悯,因为如今他坐在施恩的宝座上。

可是魔鬼会说,“不错,但请听我进一步的解释。神坐在宝座上,他是审判官,他有他的律法。你可曾考虑过他一切公义和圣洁的要求呢?”我们回答说,“我们同意神是全能的,永恒的,坐宝座的。但我知道因着我们的缘故,那宝座已成了施恩座。”魔鬼问道:“你怎么知道那是施恩座呢?”我们的回答是,“有一位坐在审判官的右手边,他是我们的大祭司。他满足了律法的每一项要求,神藉着叫他从死里复活,已证明了这一点。他就是神子耶稣。如今耶稣已升上高天,坐在神的右边。”所以尽管我们有各种软弱,仍然能够“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答案仍是一样!我们只要穿上“公义的护心镜”,就是耶稣基督自己!他把他自己的公义给我们穿上,那公义可以满足我一切的需要。

我们还可以给魔鬼另一个答案。再翻开希伯来书第十章,从第十九节开始,“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这是另一种生动而活泼的方式来陈述这个因信称义的荣耀教义。

另外也可以引用约翰一书第三章第二十一节:“亲爱的弟兄阿,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这是惟一的法子。这是你靠近神宝座的方法,就是穿上公义的护心镜。让托普雷狄为我们作一个归纳:

我独欠你怜悯之恩,
为那爱之约而歌唱。
穿上你的公义,不再惧怕
献上我和我的祭物。

神的律法虽然严厉,
但已不能将我定罪;
救主藉顺服与流血,
已遮掩我一切罪过。

我一无所是,一无所有,我小小的奉献,又算得了什么?可是这一切都无关紧要——“穿上你的公义,不再惧怕献上我和我的祭物。”所以魔鬼来,企图使我灰心,说我不配祷告时,我就可以这样回答他。

这儿有一个实际的问题:我们是否在这方面确实地使用了公义的护心镜?还有许多基督徒不敢在众人面前开口祷告,因为他们自认为不配,不适合这样作。这个理由听起来很好,其实是错误的。你需要的是公义的护心镜。靠着自己,我们都不配,都不适合。我算什么?我怎么有资格站在讲台上传讲神的话语,并且带领大家祷告?“这事谁能当得起呢?”我们必须穿上这蒙福的护心镜,就是耶稣基督。凭着你自己,你永远不配进到神面前。即使你去作隐士或僧侣,离群索居,住到修道院或地窑里,整天祷告,流汗,禁食,但你若不靠耶稣的宝血,你仍然无法到神面前。没有别的方法。可是靠着他,你有了通行证,你可以“站在”这恩典中,你可以坦然无惧、满有把握地到神那里去。靠着他的宝血!“一条又新又活的路!”

没有什么比知道这种坦然无惧更重要!没有什么比祷告更必要。看看这个世界!看看教会的光景!你是否为他们代祷?你是否关心世人灵魂的需要?为什么不多多为他们代求?我有时候会想,这是因为魔鬼在这一点上击败了我们,我们没有穿上神所预备的“公义护心镜”。

接着来看魔鬼使用的第二种方法——在我们犯罪时极力控告我们。基督徒也可能堕入罪恶中,这是我们教义的一部分。新约并未提倡完美主义。我们得救了,可是仍然会跌倒。老的本性(而不是“旧人”)仍在那儿。只要老的本性仍在我们里面一天,我们就仍然有犯罪跌倒的可能。于是魔鬼趁机前来,企图使我们感到完全的绝望。他说,“你已经相信了福音,很好!可是从前你是无知的,你不知道什么是罪。如今你知道了,所以你犯罪就是得罪了所领受的真光。从前你无知,有很充分、足够的借口,可是现在你难辞其咎了。你是神的儿女,居然还犯罪,你真是一无盼望了。”于是他怪罪我们,指控我们辜负了神的爱。他不单单指责我们公开犯的罪,而且暗示说,神已经向我们显明他自己,我们却未顺服,却把自己的意愿和舒适放在神的引导前面。魔鬼前来折磨我们说,这种行为简直不可原谅,因为我们违背了所蒙受的光照。

针对这方面的控告,我们也有多处经文可引用。就像针对第一种控诉的答案一样,我们可以用公义的护心镜来回答。这种回应一定是足够的,不会失败的。约翰一书似乎是特别为此而写的。第一章第六节说,“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里的动词时态是进行式,表示耶稣的血不断洗净我们。然后是,“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接下来再看第二章头两节,“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说得再清楚不过了。我相信在整本圣经里,这几节经文是我最常引用的。这显示魔鬼常常成功地说服了许多人,让他们以为自己没盼望了。他告诉他们:“你不必祷告了。你无权亲近神。既然你已经犯了那项罪,或者已经失败了,或你不顺服神,你意然还回到神那里求赦免,岂不是太卑鄙了吗?你本没有立足之地了,因为你得罪了真光,你已无药可救。”于是他们陷入捆绑、绝望中,觉得自己被遗弃了;这是听从魔鬼建议必然的后果。显然他们未明白约翰一书这段经文的意义,因为那里提供了完整的答案:“若有人犯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

使徒约翰这样说明是为了叫我们明白,我们与神的关系是于法有据的。难怪愚昧人把神的震怒与神的爱,或者神的公平与神的怜悯看作是互不相容的,以致于否认圣经。神的爱不是一种感官上的爱。它不仅是爱,而且是一种圣洁的,合法的爱。“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神自己想出一个法子,好叫他的公义能赦免信徒所犯的罪。我甚至胆敢说,这是指如果我因犯罪,心生痛悔,带着悔恨和一颗破碎的心到他那里,他若不赦免我,他就是不公义的,没有信守他自己的话。他已经差他的儿子来作“挽回祭”,所以我能到他那里,向他申告这事实。我可以带着敬虔说,只要你向他承认自己的罪,真心懊悔,全然倚靠那位爱你、为你死、为你复活的主,神就不能拒绝你。这是约翰的论证。

你也可以在罗马书第八章第一节里,找到同样清楚的论述,那里包含了整本圣经里对这件事最奇妙的宣告。使徒保罗一直在阐述因信称义的伟大真理,特别是在头四章里,然后他在第五章指出一些必然的结果。接着他在第六、第七章中讨论到与他前面说的相对立的两件明显的事,最后他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如今不定罪,将来更不会定罪。使徒多次显示,基督徒已经不在律法的范围内了。他“向律法是死的”,“向罪死了”。因此,怎么会被定罪呢?没有人能定信徒的罪。他是在耶稣基督里了!基督徒必须明白,他与神有完全崭新的关系,他已经完全脱离了律法和定罪的范围——“罪和死的律”。“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2节)。那导致死亡和定罪的律已经得到了答案,已经满足了,就基督徒而言,它已经被挪开了。

我们必须学着去明白耶稣基督的义能对我们产生什么作用。它覆蔽我们。它是神放在我们身上的,并且要存在永远。有人会说,“这种讲法简直是非律主义的教导。你等于在告诉人说,你可以去任意犯罪,反正最后都能被赦免。”这也是人对保罗的批评。批评他的人说,“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罗六1)。可是保罗说,“你们若这样说,就表示你们尚未明白我的教训。”“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明白,我们的地位不是建立在我们的行动和善良上。我们若这样想,一旦犯了罪,就会说,“完了!完了!”魔鬼来控告我们时,我们就会听他。显然我们倚靠的是自己的善良和公义。

穿上公义的护心镜,可以保障我们的安全。要一直穿着!魔鬼若前来说,“你没有资格,你已被定罪了,你完了!”你必须说,“不!我的地位不是建立在我作了什么或我不作什么上头,乃是建立在主耶稣基督的公义上。”告诉魔鬼,“我与神的关系不是变幻无常的。我并不是一天作神的儿女,第二天又不作神的儿女了。那不是我的情形。神怜悯我,使我成为他儿女的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作他的儿女。也许我有很多罪,不配作他的儿女,可是我还是他的儿女。如今我若犯罪,并不是得罪律法,而是亏负了神的爱。就像那个浪子一样,我要回到天父身边,告诉他“父亲,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可是他将环抱我说,“别乱讲,你是我的孩子!”他会以爱迎接我。”这就是穿上公义的护心镜之含义!不要让魔鬼把你拖到定罪的处境。绝对不要让任何一项罪来质问、怀疑你在神面前的地位。

也许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明白。你的孩子若不听话,调皮,作错事情,你心里会不高兴,你当然会纠正他,惩罚他;可是这样作会影响你们之间的关系吗?当然不会!过犯不能影响关系。所以不要听魔鬼的谬论。对他说,“我知道我作错了,我不配,我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受苦受罚,可是感谢神,我仍然是他的儿女,我知道他赦免了我。”有时候,就是因为你知道你仍是神的儿女,他仍然爱你,他会赦免——这个念头反而更使你心伤,对不对?但你不致因此被定罪。公义的护心镜是绰绰有余,足够保护你的。

这并不表示,基督徒就可以任意犯罪。我们若正确明白这个教训,就更容易去避免犯罪。当我们知道神对我们的爱,并且以自己的爱去回应时,罪就变成了一件最可憎的事。没有任何事能比害怕冒犯、刺伤那一位如此爱我们的主,更能使我们远离罪了。

我必须进一步提到魔鬼另一种的控诉,那就是他在我们临终时提出的控告。有些最伟大的圣徒在临终的病床上与魔鬼有过激烈的冲突。“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也许你现在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你可能说,“魔鬼绝对无法动摇我!”但容我提醒你,你面对的是魔鬼的诡计。他曾经在许多伟大圣徒临终时动摇他们,提醒他们过去所犯的罪,和应当作却未作的事,以及他们的事工与服事多么贫乏,一文不值!魔鬼趁他们肉体软弱,正面临死亡的阴影时,企图动摇他们。同样的,你只有一个回答,就是“公义的护心镜”。你可以引用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五章第二十四节所说的话:“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人生了。”你觉得自己一生没什么可夸耀的,但你可以说,“我安息在他的话语上。我已经出死人生了。因为他,我再也不会诐定罪了!”除此之外,你也可以加上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第三十一至三十七节里的论述:“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基督会定我们的罪吗?不会!“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事物!保罗在第三十八、三十九节作了一个结论,“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要穿上公义的护心镜。不要脱下它!总是穿在身上。让我引用亲岑多夫(Count Zinzendorf)一首知名的诗歌,他在那首诗里把这真理阐述得淋漓透彻。稍早我曾引用过其中的一部分:

我主耶稣是我的义,
我的美丽,我的锦衣;
在宝座前服此盛装,
我能抬头欢乐歌唱。

藉你宝血,我已脱去
我罪与过,我耻与惧;
审判大日,我敢站立,
谁能控告主所称义?

这件白衣,永远不变,
在那新造无穷时间;
岁月不能改其美艳,
基督白衣,永远新鲜。

直到宝座,见你荣耀,
我们仍要以你自骄:
我的美丽,我的锦衣,
我主耶稣,是我的义。

“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