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犯罪的怒气与义怒

卷五 光明与黑暗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弗四26~27)

使徒在这段话里继续他对以弗所信徒的勉励,他提出解说,好叫他们明白究竟脱下旧人和穿上新人是什么意义。他特别关心的是有关教会的教义,教会的合一,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我们是同一个身体的肢体。他实际上是说:我们必须脱下有罪的旧生命,穿上圣洁的新生命,因为不仅罪本身是错误的,它显示的是旧生命,并且罪会破坏交通,这正是此处保罗最关切的事。罪会损害交通;另一方面圣洁总是能促进交通;他在谈论这些例子和例证时,显然心中一直记着这一点。我们来看保罗的第二个勉励时,会发现除了说谎的问题之外,他又论到另一件事,这件事不但破坏基督徒彼此之间的交通,而且也损害到基督徒生活的基础和根基。所以他提出怒气的问题,这是导致基督徒犯罪和教会生活受损最普遍的原因。我相信保罗多少是按着这些事发生的频率而依序将它们列出的。此处我们看到,他不仅是从道德或世俗心理学的观点来讨论这个问题,他也用他特有的基督徒方式来讨论。这是我们基督徒面对生活中每一个问题时惟一的方法。我们应付这些难题的方式应该跟世俗的完全两样。那么保罗到底说了什么?“生气却不要犯罪”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有的人认为,这是指如果你不能一下就消除怒气,最好的方法就是压抑它,尽量别让它发作。我认为这是错误的。圣经从未如此教导。这是世界的作法,结果往往是这个人一旦不小心,闸门一开,怒气就泛滥而出,好像万马奔腾,一发不可收拾。不!压抑绝对不是基督徒处理愤怒和其相关问题的方法。那么使徒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显然这是一个积极的吩咐。这不是一种示弱的让步。他说我们有责任采用特定的方式生气,绝对不可以用犯罪的方式生气。

有时候我们免不了会生气——“生气却……”!千万不可让它导致犯罪,或为魔鬼大开方便之门。那么我们当怎么办呢?最好的方法就是遵照使徒的建议: “生气却……。”换句话说,某一种怒气是正当的。生气本身并不是罪。那是我们每一个人里面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而且显然是神装置在我们里头的。我们可以称其为人的一种自然本能。通常对于罪和邪恶所生出的怒气基本上是对的、好的。由于非基督徒的道德家常常忘记这一点,结果使那些跟从他们的人陷入错误的立场。世俗的观念往往是,你必须钉死你的本能,不管那是什么。那是一种错误的禁欲主义。圣经从未教导我们去钉死一种本能。我们该作的乃是控制它们,而不是消除它们,斯多亚学派(stoics)主张彻底根除,他们企图消灭人的本能;而以比古罗学派(Epicureans)则对其百般鄙视,两者都是错误的。根据基督徒的教训,本能必须加以控制,用到正确的地方。怒气是神放在我们里面的;乃是人里头的一种能力,因看见其它事物而被激起。结果它成了一件无比宝贵的东西。

为了证明生气并不一定是犯罪,以及生气本身有时候是正当的,我要引用马可福音中论到基督的一段话,“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三5)。路加福音也有类似的记载,“主说:‘假冒为善的人哪!’”(十三15)。那些律法师、法利赛人、教师中的一位企图设圈套陷害他,主耶稣就转过身来对他说: “假冒为善的人!”其次我们来看约翰福音第二章的记载,耶稣对圣殿里作买卖的人发怒,“耶稣就拿绳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二15)。此处我们的主在大发义怒,他甚至用绳子作成鞭子,赶出作买卖的人,洁净了圣殿。

更进一步说,任何熟悉圣经的人都不可能不注意到旧约和新约不断使用到的一个词——神的忿怒。例如保罗写给罗马人的信上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一 16~17)。保罗为什么这样急切地要把福音在罗马和各地传开?答案见于第十八节,“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忿怒!施洗约翰和主耶稣都勉励人要“逃避将来的忿怒”。使徒约翰在启示录说到世界和时间、历史的末了,以及主耶稣将施行的审判,他生动地说:“因为他们忿怒的大日到了” (六17)。这是我们不能忽略的。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也清楚说明了这件事,指出我们有时候应该对自己发义怒。他说到敬虔的忧愁,“因为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你看,你们依着神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自己是洁净的”(七10~11)、自诉,自恨!他们对自己生气。在罪中的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出在他们未看出自己的罪,以致没有照着应有的方式回应。我们在此学到的功课是,我们总是要为罪而忧愁、生气。使徒说:“依着神的意思忧愁。”从某方面看,他是将诗篇的话放进新约的语言里,“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诗九十七10)。这两件事是并立的:你若真正爱主,就必然恨恶罪;罪和邪恶一定会遭到憎厌。

难怪使徒要这样殷殷劝告以弗所信徒,因为他们原先是外邦人,保罗如此描述他们悔改相信主之前的生活方式:“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四18~19)。我们稍早看过,“良心既然丧尽”的意思是,他们的良知变得刚硬了,感觉变得麻木了,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反应;他们丧尽良心,陷溺罪中,无可自拔,没有一件事能感动或震撼他们。丧尽良心——他们对道德漠不关心,他们变得因循怠惰。这一向是不敬虔和不信之人的特征。这也是异教文化最可悲的地方,人们深陷罪中,却对自己的罪浑然不觉,也无能为力,他们一点也不感到愤怒或难过;他们从来不会为罪生气。他们丧尽了良心。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后半段对此有很详细的说明。人忘记了神,竟然去拜鸟类、走兽和昆虫;他们还彼此跪拜。他们不仅是行为不道德,甚至失去了道德意识;这是一种极其污秽和恐怖的扭曲。整个世界成了一个邪恶的大染缸。

因此保罗对基督徒说:你们要远离世界的罪污;你们必须学会对世界生气,被世界激怒;不可洋洋自得,认为罪没什么大不了。他说:这种态度已经成为过去了,他们再也不可这样了。对罪的容忍和忽视,正足以显示一个人的道德败坏,对神缺乏敬畏。前面我引用过耶利米书第八章的话,他在那里描述了罪的极致。让我提出整段叙述最高峰的地方,“他们行可憎的事,知道惭愧么?不然,他们毫不惭愧,也不知羞耻。”这是何等可怕的光景!你若还知道羞耻,就还不致于无药可救,这表示你里面还有某种东西使你感到惭愧、愤怒、生气。可是有些人沉溺罪中太深,到了一个地步,先知说他们已经“毫不惭愧”了。我们若在那种地步,就需要遵照保罗的勉励——生气!对自己愤怒!不要让自己被那种旧的心态所控制。脱下旧人!穿上新人!保罗说:我们必须对罪愤慨。我们是照神的形像造的,这应该是我们自然有的反应;这是主自己的反应;这是神对罪的反应。

今天我们的世界多么需要这种有关生气的勉励阿!今日人们对道德式微无动於衷,岂不是世界最大的悲剧之一?人们岂不是企图为每一件事找借口,对周围的光景视若无睹?即使我们听见人在媒体上公然作错误的教导,也无人挺身而出,加以辩驳。我们似乎丧失了一种在道德上打抱不平的能力。我个人认为,这是现今世代主要的问题。世界的道德正如江河日下,不仅在行为上,也在观点和反应上。我们只是耸耸肩膀,容许罪继续蔓延。我相信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一般人对希特勒(Hitler)的态度。再早五十年的话,这种事根本是不可思议的。那时的人一定会起来抗议,希特勒的计划也就无法得逞。可是一九三零年代的人却噤若寒蝉!我们觉得事不干己,我们情愿过着自己的太平岁月,多多少少希望世界的祸患不会蔓延到我们跟前,我们可以高枕无忧地过日子。于是整个悲惨的事件得以开展,并且四面扩散。

这不仅在我们对国际事物的态度上很明显,它也悄悄潜入了生活的每一部分。我无法隐瞒自己对《沃芬登报告》(Wolfenden Report;编按:英国于一九五七年提出的一分报告,不承认同性恋是一种病态行为)的震惊,它认为某些黑白颠倒的情形是自然的。我们面对的一个清楚事实是,“罪”这整个范畴正迅速地消失。事实上有人宣称根本没有所谓的罪这种事。人生下来就是这样的,他里面有这种倾向;只是有些人的倾向较强烈,有些人却比较不明显。这种说法替魔鬼和邪恶狡辩、脱罪:没有抗议,也没有道德上的愤愤不平。就在这种状况下,神的话透过使徒传达给我们,“生气!”要学着回应这些事。要打抱不平!有些事应该会搅扰我们,必须加以谴责。缺乏羞愧、气愤、正当的发怒,往往是道德沦丧的征状,显示我们失去了从神来的感觉。主耶稣看见罪的踪迹时,他就大发义怒。我们遭遇同样的事物时,我们的反应与他有多少类似,也就显示出我们像他有多少。我们有责任对某些事物产生某种程度的愤怒。

再来看第二点。使徒说:“生气却不要犯罪。”也就是说,不要用犯罪的方式生气。我们前面讨论到正确的生气是什么,现在不妨来看错误的生气。我们必须步步为营。换句话说,我们可能从一个极端落到另一个极端,因此我们得十分小心。我们已经看过另一个例子,使徒告诉我们要用爱心说诚实话。有的人强调说实话,有的人强调爱心;前者可能欠缺爱心,后者可能没有说实话;两者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们必须两者兼具,用爱心说实话。这里也是一样——“生气却不要犯罪。”

有一种生气方式是错误的,那是什么呢?我们应当避免什么呢?首先,我们绝对不可以乱发脾气。这是不对的。脾气暴躁就是易怒、烦躁。这是犯罪的,圣经也一再加以谴责。你不能说:“可是我天生就是这个脾气!”你既然是基督徒,你就是重生的人,不能再用这一类的借口了。不论在何时何地都不能再这样作了。我们不可以再用内分泌腺来解释自己的所作所为,因为这等于替自己脱罪。我们必须认识自己、对付自己;我们不可以作一个易怒暴躁的人。当然还不只如此,还有别的事应当避免。我们不可轻易就被激怒。使徒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说到,有关爱最荣耀的事之一,就是不轻易发怒。轻易发怒的人很容易陷入罪的网罗。我们不能像雷霆火。让我从积极面说,使徒雅各在他的书信中这样描述从上头来的智慧:“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三17)。我们不可轻易发怒。可是我们多么容易被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激怒!这是一个很好的测验。你是否很容易被一些事情搅动?它是否搅扰你,使你无法专心在别的事情上?常常有基督徒告诉我,他们对一首诗歌、或曲调,或诸如此类的事感到困扰,他们给我一种印象,他们受搅扰到一个地少,甚至不能专心听道。轻易发怒!这是罪。我们不可以轻易发怒。我们必须寻求爱,使我们能在凡事上忍耐。这是我们可以向神求,神也会乐意赐下的。

再进一步说,任何怒气或表达怒气的方式若是过于暴力,失去控制,都是不对的。我们说某一个人好像火山,一旦暴发就无法收拾。那是绝对有罪的。我们也看到有人因发怒而浑身颤抖,脸色苍白,横眉怒目,这都是有罪的,因为他失去控制;他因生气而犯罪。

接下去是使徒自己提到的,“不可含怒到日落。”在原文里“含怒”的“怒”与前面的“生气”是两个不同的词。可惜有的译本将两者译成同一个词。“怒”这个词比“生气”强烈多了。它是指激怒,意思是怒火被挑起来,然后被豢养着,逐渐滋生,最后成为一种固定的状态;它是指憎恨,灵里的苦毒,心存报复。它的意思是你下定决心要为自己报仇雪恨,讨回公道。那是一种持续的状况;你愤愤不平,处心积虑早晚要报一箭之仇。这是使徒此处所用“含怒”一词的意思,但这并不是神的震怒。使徒责备的是这种错误的怒气。我们基督徒不能因为“天性暴躁”就可以任意生气。这是不对的。另一方面,我们的怒气不应该是针对个人的,而应当针对罪和过犯,我的怒气也不应该是我暴躁、易怒的个性所产生的结果。这些是我们必须脱下的。换句话说,使徒所谓的正当怒气乃是指针对罪和恶行而产生的——这一类的事情也曾在主耶稣身上激起忿怒。

于是我们来到第三个原则。我们如何对付这种有罪的怒气,这种失去控制的倾向?请注意使徒曾提醒我们,失去控制是属于旧人的表现,必须把它脱下来。其次,失去控制往往可以替魔鬼提供大好的机会。使徒在第二十七节又加上一句,“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他的意思是,不要给魔鬼可乘之机。当你发脾气的时候,正是魔鬼作工的良机。你等于为他打开大门。你被自己的脾气控制住的那一刻,你就失去了论理的能力,不再能好好思想,不能下精确的判断,因为你已经偏颇了。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人的基本能力——推理、思想、判断力等——都消失无踪了。这时他就与禽兽无多大区别了,他成了自己的情感和天然力量的产物。当然魔鬼视此为他的黄金机会。当他激起亚当和夏娃对神的怒气时,他就能轻易将他们玩弄于手掌中了。他挑起他们的愤怒和苦毒,让他们以为神是与他们敌对的;立刻魔鬼就能对他们为所欲为了。不妨回想一下你自己的生活,还有什么比发怒带给你更多的麻烦?你在怒不可遏时所说的那些话!你事后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割掉,有时候即使别人原谅了你,那番话却已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痕和疮疤了。这种有罪的怒气不知在世界上造成了多少的祸患!

这种怒气也会滋生报复的心,想扳回一城,以致我们对人生出鄙视和轻蔑。有罪的怒气!它掌握我们的那一刻,魔鬼就悄然潜入了。他会使这种愤怒蔓延、扩大。事实上我们整个生活可能单单被怒气就搞得一团糟。生气常常会产生困惑,不但影响当事人,而且他周围的人都难免遭池鱼之殃。我认为没有什么比在生气时失控更容易给魔鬼留地步了。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使徒所谴责的这种报复心或怒气,是与基督徒的整个福音相抵触的。毫无疑问的,使徒心中想到了这一点。如果你心中积怨,或心存报复,那么你就违背了以弗所书开头几章所奠定的福音基础,那就是神不顾我们从前败坏的光景,依然赦免了我们。我们能成为基督徒,全是出于神的恩典。都是出于他们怜悯。尽管我们以前是多么不堪,充满仇恨,彼此敌对,忘恩负义,悖逆不顺服,但神仍差他的独生子来,为我们代付赎价,当我们还作罪人、还与他为敌的时候,他就为我们死。我们的救恩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作为基督徒,你说你相信福音;可是你若心里对别人怀恨,又怎能为你的信仰自圆其说呢?让我问你一个较实际的问题。你每天晚上和早晨怎么念主祷文呢?“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你那样祷告,却在生活和实践上反其道而行。

听听主耶稣在有关这主题的比喻中说了什么,记载在马太福音:“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十八35)。这个比喻并不难记住。有一个仆人欠了他主人一大笔钱,主人打算把他下在监狱里,但这人苦苦哀求说:“宽容我一点时间吧!以后我一定全数还清。”主人动了慈心,就释放了他。但是他出去之后,碰见一个欠他十两银子的同伴,却掐住那人的喉咙说: “你把欠我的钱还来!”那人哀求说:“宽容我吧!日后我一定会还清的。”这个仆人毫不通情地把那人下在监里。主人听说了这事,就把仆人叫来说:“你这恶奴才!你为什么不待你的同伴像我待你那样?”主耶稣运用这个比喻说:“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你若不能饶恕你的弟兄,我奉神的命说:你也得不到饶恕。在神的道德宇宙里,你不能轻忽随便。听听约翰怎么说:“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 (约壹四20)。邪恶的行为是与福音的基础相抵触的。保罗说:“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所以我若声称自己是基督徒,相信自己是照神的形像新造的人,就必须用神对待我的方式去对待别人。他不顾我的本相,仍然赦免了我。我也必须不顾别人的本相而饶恕他们。那就是逻辑。那是福音的根基。

此外,我声称自己已经领受了圣灵。“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因此不饶恕人,而脾气暴躁、失去控制的人,正显明他里面没有圣灵的果子。

更进一步说,信徒是基督身体的肢体,我们彼此需要。所以你伤害一个弟兄,其实就是伤害你自己,你生命的一部分和你所属的身体都蒙受其害。这样作就否定了有关教会的整个教义。有罪的怒气和寻求报复的心都是篡夺了神的审判权。使徒在罗马书中告诉我们:“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十二19~21)。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基督徒应当说: “我知道这件事有误,但我不是裁判,我把裁夺权交给神。”这是基督徒的方式。脱下旧人!穿上新人!

最后,如果这是我们对付错误、有罪的怒气之方法,那么我要问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我应该什么时候作呢?我应该何时对付它呢?使徒为我们提供了整本圣经中最荣耀的答案,“不可含怒到日落。”要立刻对付!不要等到上床的时刻,不要心中带着忿怒去睡觉。要当场对付清楚。你的良心若不安,就不要就寝。驱除它!擦掉它!用基督的宝血遮盖它。不要让太阳带着你的怒气下山。心中仍感到苦毒、憎恨、愤怒的时候,就绝对不要去睡觉。不要给这些事物一个滋生长大的场所。你白天若遭遇一件使你勃然大怒的事——这是很常见的——你若觉得心中有一种义怒,不要让它沉淀在那里,免得它变成了苦毒和恶毒的仇恨。

让我提醒你主耶稣自己在登山宝训里所说的话。他谈到有一个人带着祭物到圣殿中,要献祭给神。但主即稣说:如果你在祭坛那里忽然想到有一位弟兄向你怀怨,你“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太五24)。这语气很强烈,对不对?你不妨想像自己在圣殿中,正要到祭坛前献礼物,这时你忽然想到自己跟某个弟兄有过节,于是你不得不放下礼物,去与弟兄和好,把事情解决。这样你才能回来向神“献礼物”。

我作一个总结如下:要厌恶罪,但不要恨那个犯罪的人。真理的两面都是同样重要的。罪不能姑息,不能找借口。罪必须加以谴责。可是罪人一定不喜欢这种说法。他们会说:“可是你的恩慈、怜悯、爱心的原则跑到那里去了?”罪人其实不应该这样说的,他们应该感到自己罪有应得。他不该自我辩护;他应该感到羞愧,对自己生气、厌恶。每一次罪出现的时候,不论是以何种方式、何时出现,都应该在我们里头产生一种圣洁的愤怒。但罪人本身应该受到赦免和爱。罪人需要帮助以离弃罪,重新来过。圣经的教导总是维持奇妙的平衡——恨恶罪,但绝不恨罪人;生气,却不犯罪。我再重复一次说:千万不要心中带着苦毒、憎恨、不肯饶恕的灵上床睡觉。“不可含怒到日落。”也许你里面有很大的挣扎,除非你解决了,否则不要罢休。你也许反覆与自己辩论,不妨继续下去,直到你了解了神在基督里对你的爱;直到你看见基督为赦免你而在十字架上流血;好好思想,直到神融化你的心,瓦解你,使你为那冒犯你的人忧伤,使你能自由地赦免他。这时你就能安然把头放在你的枕头上,在公义、公平、圣洁的氛围中入睡,因为你享有这个权利;你效法了神儿子的样式;神将在你的生活领域里动工。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