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基督救赎的大工

卷五 光明与黑暗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五2)

在这一章第一、二节里,使徒对基督徒提出了一个极崇高的呼吁,要他们在言语行为上与所蒙的恩召相称。他鼓励他们效法神,然后接着说:“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换句话说,使徒教导我们,我们的整个基督徒生活必须规范在爱的领域里。这是自称基督徒的人最终的测验。我们所有的告白、宣称、行动都必须用这把爱的尺来衡量。“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即使我在教义上有非凡的洞察力和亮光,即使我有足以移山的信心,若没有爱,这些都一无用处。即使我舍己身叫人焚烧——不仅积极参与教会活动或事工,并且甘愿舍己——若没有爱,一切都是空洞的,毫无益处可言。爱是试金石,基督徒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必然会将我们带到这个结论上。作为神的儿女,我们应该像神。神是爱,所以我们生活最大的特质就是爱。正如使徒所言:要凭爱心行事。使徒迫切地盼望我们明白其中的意思,他已经在第四章末了提到一部分了;他论到神为我们所成就的事时说:“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此处他继续指出,我们可以在主耶稣基督里和他为我们所成就的工作上,看见神的爱最极致的彰显。他说:“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然后他就说明主耶稣如何将他的爱向我们显明。

我不得不再一次打个岔。向你们指出一点:此处我们所面对的,是神所重用的仆人保罗写作时一向惯有的风格和特色。在这卷书信最实际的一部分里,他详细地谈到我们对待别人的态度和言语,以及我们的行事为人,突然之间他笔锋一转,介绍出这个有关救赎教义的伟大论述。他无法将教义搁置一旁,因为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教义和行为是相辅相成,牢不可分的。若没有教义,高谈举止和行为是无济于事的。一个人若忽略教义,你一定可以从他的生活里看出来。另一方面,单单拥有教义也一无价值。两者必须并驾齐驱。所以在这段最实用的经文中,他忽然把有关救赎的奇妙教义呈现在我们眼前。我不知道你感觉如何,但我个人始终觉得读使徒的书信是最令人兴奋不过的事了。你永远不知道前面会面临什么,你读完了以弗所书前三章,以为教义的部分到此结束,很快你就会发觉自己错了。就在你最料不到的时候,这些最中心的真理出现了,其实它们一直盘旋在使徒的心中,他毫无预警地就把它们推了出来。

我认为此处使徒是在告诉我们两件事,我们应该仔细探讨。首先,他给我们一个客观的论述,清楚地定义并陈述了救赎的教义。其次,他指出这个教义如何影响我们,成为我们基督徒的榜样。这是此处论到的两件事。我们讨论的时候,显然应该将此铭记于心。

圣经从未泛泛地论到神的爱。我认为一般说来今日基督教会一个基本的问题是,神的爱被一般化了;神的爱被视为是与教义相对立的,这也是为什么神的爱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了解。圣经从未以含糊不清的词语描述神的爱。有时候你会听见有人说:“我对教义和神学没兴趣,我只对爱感兴趣,我们需要的是彼此相爱,我们必须表现出这种爱来。”可是他们并未告诉你爱是什么,他们不明白神的爱,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他们把神的爱视为一种病态、感性的东西。圣经并不是这样论到神的爱,圣经对我们知之甚详,所以对于使用的词汇不得不下精确的定义。我们必须知道爱是什么,因此保罗在此为我们提供了教义上的解释。

第二点是,我们的行为总是受教义左右。“因为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箴二十三7)。这在每一个领域里都是一样的。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是在宣告我们的观点、生活哲学。这是无可避免的。我们的行为是受思想所控制;即使我们缺乏思想,这也会表达在我们的行为上。“因为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不错,基督徒怎样想,怎样看待他的教义,他就怎样行动。我们的行为无可避免地受教义的影响。

在我们讨论使徒这段论述的教义背景、和它在实际运用上的意义之前,让我提醒你一点:我们对神的爱和主耶稣基督的爱认识多少,完全是根据我们在生活中表现了多少神的爱来衡量。华滋(Isaac Watts)的诗歌说得一点不错:“爱既如此奇妙深厚,当得……,”对的,当得!有些人自认为虔诚,把“当得”改成“我能享有”,实在是弄巧成拙。如果你觉得自己已经完成了神的要求。你就是尚未完全弄清楚;华滋说得对:“当得我心、我命、所有。你要在你的家中、商店里、和工作场合证明他的爱。用嘴唱是很容易,去实践就是另一回事了,但只有实践的部分能证明你真正得到了没有。

现在我们来看教义的论述。请注意使徒实际上所用的词。他说:“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我们要思考的第一件事是、而且单单是由他的爱所产生、所决定的。他没有说:基督的爱是依据他对天父的爱来衡量的。衡量基督的爱之标准乃是依据他对我们的爱。除非你把握了基督徒有关罪的教义,除非明白了有关你自己的真理,你永远无法明白基督的爱。如果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生活正常,勤于行善,从未作过伤天害理的事,那么他若不爱你,当然是一件希奇的事,对不对?但这并不能透露太多神的爱,然而当你了解有关自己的真理,就是保罗在罗马书第五章所描述的,那么你就会开始明白神的爱。我们是什么?我们不但是软弱的,而且是不敬虔的,是罪人,是与神为敌的,是邪恶的。保罗说:“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可是“基督爱我们”!这是衡量的标准!若离开了福音的完整教训,我们就无法真正认识主耶稣基督的爱。只泛泛地谈论爱是无济于事的。你一定得有某种标准去衡量它才行。“基督爱我们,”这句话提供了一个标准。他以完全的爱来爱我们。我们里面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他,使他来爱我们的。我们只有丑陋、邪恶、虚假——这些都是用来形容我们的;保罗对提多说:“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这正是我们的写照。只有在我们明白了由于犯罪的结果,自己的本性变得多么堕落时,我们才能开始明白神的爱和主耶稣基督的爱之意义。“基督爱我们。”保罗在前几章里已经描述过我们未重生以前的光景——他说外邦人“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这是他所爱的人之本貌——基督爱我们!就是第一个论述。

使徒接下去说:“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较佳翻译是,“为我们放弃了自己。”他积极地参与这项工作。显然保罗急欲强调这一点。他同时强调基督不只是舍弃他所拥有的东西。当然他舍弃了许多东西,例如使徒在腓立比书第二章所说的,“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意思是他“不将自己的身分当作一种奖赏,紧紧抓住不放。”他没有坚持自己神性的特权,反而将其搁置一旁。他到空自己,放弃他永恒荣耀的一切记号和标志,“就自己卑微。”这是我们应该永远记念的主题!他舍弃所拥有的一切,包括他的权利。他没有紧紧把持着自己的特权,就是与神同等的权利,和这权利所带来的一切标记;不!他特意将其放在一边。或者如使徒在哥林多后书所说的:“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

这段经文指出:基督有所割舍;他舍弃所拥有的东西,把它们抛诸脑后;他不但成为人的样式,并且是取了奴仆的形像;他反倒虚己,成为一个奴仆。想想看,他的“舍弃”所牵涉到的范围。使徒的重点是,他不仅舍弃这一切,甚至舍下了他自己。他的生命!他的己!他全都放弃,当作供物。他放弃的不是一些可以暂时不要的东西,而是他自己!献上自己,当作祭物!我再说一次,我们必须强调这里面所涉及的活动,就是他行动的积极性质。“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十章这样说:“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这正好回应保罗这里所说的,并且更添加了爱的程度。这种顺服不是消极的,而是活跃的、特意的、积极的。他最后说:他必要往耶路撒冷去,“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门徒企图劝阻他,但他说:“不!我必须前往。”他的门徒想要保护他,彼得甚至拔刀相向,他说:“收刀入鞘吧!岂不知我能命令十二营天使,直接将我接到天上,而毋须经过这一切吗?我来到世上,就必须经历这些苦难。”“时候到了!”我们必须强调这一切所牵涉到的行动和决心。他舍了自己!

然后我们要来看两个重要的词,“供物和祭物。”供物是一种礼物,用来送给别人的。使徒这里是说:基督舍了他自己,作为给神的供物。然而“供物”一词本身不足以涵盖使徒全部的意思,因此他又用了第二个词——“祭物”。要明白祭物的意思,我们必须回到旧约。保罗是一个法利赛人,精通旧约经文,他讲道的时候总是借用旧约来辩理。新约是旧约的应验,旧约则是在预表新约;所以新约里的“祭物”与旧约的 “祭物”意思相同。早代的教会成员大多数是外邦人,圣灵引导他们看见,保留旧约的教训有其绝对必要性;如果一个基督徒以为他可以摒弃旧约,那么他只是在显露自己的愚昧。没有旧约,你不可能明白新约。例如希伯来书,除非你了解旧约有关祭物、供物、洒血等等的教训,你根本无法明白希伯来书。

祭物是祭司拿来放在祭坛上的牺牲品。神在圣经里许多地方,特别是利未记,详细地指示摩西,如何界定各种不同的祭物,如何献祭。神指示摩西,惟有藉着这些形式和表征,人终于可以与神和好了;而这一切都指向主耶稣基督,他是那祭物。在旧约之下,作为祭物的牲畜必须是完美的,一无瑕疵的。大祭司代表百姓,将手放在祭牲的头上,象征性地把百姓的罪转移到牲畜的身上。然后将牲畜杀了,把流出的血收集在一个器皿里。牲畜被杀是因为它承担了人的罪,他必须为此而受刑罚。然后祭司将血带入至圣所,在约柜前面呈献给神,并将血洒在约柜上头和四周。牲畜的尸体则被放在外院的祭坛上焚烧,其香味一直达到神面前。这是“祭物”一词的含义。使徒此处告诉我们,这正是主耶稣基督死在加略山上时所发生的事;他身体破碎,血流出来,当作祭物献给神。

还有一个词需要加以解释——“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这里的馨香是什么意思?要了解它的含义、最简单的方法是参考创世记第八章,记载洪水之后,“挪亚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拿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献在坛上为燔祭。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这个人是神所拣选的,他讨神的喜悦,他和他全家都藉着方舟得救;他出了方舟以后,第一件事就是筑一座坛,向神谢恩。他取来洁净的牲畜,放在祭坛上为燔祭,香气冉冉上升,使神喜悦。

当然这是一种神人同性论(Anthropomorphism)的说法,但它能给我们某种概念,了解这种献祭所带给神的满足和喜乐。那是馨香的祭,是神所喜悦、所引以为荣的。他在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使徒在以弗所书这里教导我们,神的儿子在十字架上所献上的这祭,一直达到神面前,使神喜悦,心满意足,带给他许多喜乐。还有一点,就是神因所成就的这一切而感到满足。他的律法对罪人有某种要求;基督为罪人所献的祭达到神面前,就好象馨香的气,使神的心意得到满足。主耶稣说:“成了!”我相信主他的父也说:“是的,成了。我再也没有别的要求了。”加略山上所献的祭好像“馨香的供物和祭物”已经达到神面前了。神和他神圣的律法完全得到了满足,人得以与神和好,罪蒙赦免。

但是我还要提出一个问题来。“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为我们!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他站在我们的地位、我们的立场上。“为”这个字本身可以这样翻译。当然我不是把我的整个教义建立在这个字上面;我根据的是“为”这个字和它的上下文。把它们都放在一起看,此处的“为”就是站在我们的立场。我认为这个字加上它的上下文,必然就是指代理或代替。从某方面说:“为”这个字本身是中性的;我们总是得从它的上下文来解释它。此处我们被带到一个无可避免的结论中,那就是主耶稣站在我们的地位和立场上,为我们的缘故而牺牲他自己。

探讨了这里的用词之后,我们现在可以得出结论。在十字架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主耶稣基督的死具有什么意义?那只是一个表示消极对抗的案例而已吗?我们的主难道只是一个伟大的非战主义者?他难道只是一个善良高贵的人,其教训太崇高了以致人们无法接受?或是一个走在时代之前几个世纪的人,他教导并且在生活中实践奇妙的伦理,却遭到世人的误解和嘲笑?他站在那里,被残酷的仇敌宣判死刑,但他既不抗拒,不大兴刀兵反抗,也不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什么也不作——只是消极的反抗!非战主义!他只想用爱来征服一切。

根据前面我们的讨论,你必然会知道这种解释是不可能成立的。他舍弃自己!他是主动的!这不是一个被动的行动。因此主耶稣的死并不只是在显明人的残酷。在这件事上,我们不要把重点放在人上面。五旬节那天,彼得在耶路撒冷讲道,他说所发生的这一切,乃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他在使徒行传第四章也重复地说:希律和彼拉多对耶稣所作的,乃是神的意旨所预定的。所以不要看人。我们的主并不是只被动地顺服人的残酷行动;那不是事情的真相。他来到世上,就是为了走上加略山。他原本可以避免,他可以逃走,但他定意迈向耶路撒冷。他大可以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帮助他,但他并未这样作。他说:如果我临阵脱逃,我又如何满足神诸般的义呢?杯已经在那里,他来就是为了喝那杯的。他说:“我说什么才好呢?说‘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么?’”不!“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约十二27另译;参中文圣经新译本。)一直以来他都在强调这个行动。所以我们观看他在十字架上的死时,绝对不要认为主耶稣只是在忍受世人残暴无情的对待。他在人手中受难,并不是因为他不得不顺服天父的旨意。这样作本身并不够,这不是献祭,也无法带出“祭物”这个词,以及旧约所有与其类似的字之含义。

我再说一次,基督受难这件事最重要的地方在于它所涉及的行动,以及它所具有的自愿性质。主耶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他献上自己,当作祭物。他成了代罪羔羊,担当了我们的罪。这是旧约的比喻,是神要摩西教导以色列百姓的。罪必须转移到所献的祭物身上。基督耶稣自己成了代罪羔羊。他为我们受击打,被杀害,他流出宝血,为我们身体破碎。正如旧约时代无瑕疵的羔羊担当了百姓的罪,同样的,主耶稣基督也代替我们受刑罚。施洗约翰一开始就已经看到这一点了,他指着耶稣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他是神预备的羔羊,是祭物!人的罪转移到他身上,他因此被鞭打,被杀害。“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我们便得了医治。”(彼前二24)。

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教会落到今天的光景。那是因为教会剔除了圣经对于十字架的死之教训,而把它形容成某种模糊的爱之表现。于是教会为他感到难过,甚至一掬同情之泪。但他对耶路撒冷的妇人说:“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他说:不要为我伤心,我正是为此而来。“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圣经从头到尾都是强调同一件事,在基督的救赎事工里,我们看见了神的爱;神差遣他来,甚至让他死在十字架上,神把世人的罪都归在他独生子身上。“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他情愿叫自己的爱子成为罪,承担一切羞辱、忧愁,和与自己分离的痛苦。这是何等的爱阿!

神的儿子也甘愿献上自己。使徒写信给加拉太人说:“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原文作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他的死不是被动的忍受,甚至也不是殉道者的死,其含义更广、更深。他成了咒诅,从妇人而生,生在律法之下,“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律法说:“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他为我们成了咒诅!还有什么能与其相比呢?他担当了我们的罪,他自愿取代我们的地位。他刚开始事奉的时候,在施洗约翰面前就已经指出这一点了。约翰并不明白,但耶稣坚持要约翰替他施浸,因为他已经与我们的罪联合了。他其实并不需要受浸——约翰说得不错——但是作为弥赛亚,救赎主,他把自己放在我们的地位上,我们的罪归到他身上,他肩负起这重担。他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他在世上的事工从头到尾都不断强调这一点。

所以我们可以说,任何人若不相信代替刑罚和代赎的教义,就无法真正明白神的爱、和主耶稣基督的爱。不妨想想看,如果神的儿子只不过是在忍受人们加诸他身上的折磨和痛苦,那么你从哪里得见神的大爱呢?这有什么意义可言呢?如果他受的苦没有成就任何事,不是代替别人受的,不是刑罚,也没有真正对付罪,那么他岂不是白白受苦吗?那就毫无意义,只是显露人的残酷,却看不见爱。人们以为这样是在高举神的爱,殊不知他们实际上却撤空了十字架真正的本质,和那无止境的、永恒的奥秘。你在这里才能看见神的爱:“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他没有任何痛惜,他将他对罪的震怒完全倾倒在他的爱子身上。他对基督没有任何爱惜。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为了他对我们的爱。不是“人”对他作了什么,是审判世界的神、公义的法官、圣洁的父作的!这才是“死在十字架上”的精义所在。子甘愿舍弃自己,毫无任何勉强。他已下定决心。他只有一个渴望,就是遵行父的旨意,成就我们的救恩。只有当你看到他这位无辜的受刑人、代替者,自愿为我们受刑罚,你才能开始明白并数算神在耶稣基督里那永远的爱。使徒保罗在其它许多地方都证实了这句话,“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我们从这里学到什么功课?“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这个原则非常明显。我们的爱必须是从主自己的爱涌流出来的,并且是出于对他的大爱之回应。他没有顾惜自己。使徒在腓立比书中说:“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这是主耶稣的作法,他“顾”的是什么?他并未考虑自己,要求自己应享的权利,也未顾到自己的无辜、感觉、舒适、安逸;他根本未想到自己。他舍弃了自己。“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

最后,我再重复早先说过的话:不管我们是如何不堪,主耶稣仍然为我们成就这一切。正如他在马太福音第五章末了、登山宝训中所说的:若单爱那爱你的人又有什么赏赐呢?外邦人也可以作到这一点。你以仁慈对待那些善待你的人,这本身没有什么了不起,即使世界上最坏的人也作得到。但使我们基督徒与众不同的地方,乃是我们能够用基督对待我们的方式去对待别人。我们原本是不敬虔的,是罪人、仇敌,一无良善;但他为我们将自己当作供物和祭物献给神。所以当我们碰到难以相处的人,他们可能一无长处,而且极度恶劣,令人厌恶,多方攻击我们,迫害我们,以诡诈和毒计待我们,然而我们仍应当像主对待我们那样去对待他们。凭爱心行事!为他们祷告!怜悯他们,到一个地步甚至里面渴望他们能得拯救;你因怜悯而跪下祷告,内心深处关怀他们,因为他们也是罪和撒但的受害者。爱你的仇敌!为那咒诅你的祝福。为那逼迫你、苛待你的祷告。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

世界上还有什么堪与基督徒的特权相比?我们蒙召、受邀去活出基督的样式;而世界上也只有我们能活出基督的样式。一个非基督徒是活不出来的。他必须先重生,有一个新的性情和生命。他的眼睛必须被打开,看见福音的真理。只有这样,才能使一个人凭爱心行事,像基督一样。学像神和主耶稣基督,这是何等的权利、荣誉,和崇高的呼召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