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基督的国和神的国

卷五 光明与黑暗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五5)

在第五章第五节里,我们发现自己正面对一个有关不洁生活的严厉警告——“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警告。经文怎么说,我们就怎么接受。使徒觉得有必要向以弗所信徒提出这个严重的警告,我们不得不下结论说:这个警告对任何年龄和地方的基督徒也是必要的。

首先我们对保罗提出这个警告的方式感到讶异。他说:“你们确实的知道。”他的意思是,这是无可怀疑、无可争论的。他说:这是不证自明的。你既然是基督徒,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你们学了基督,怎么可能不立刻就意识到这一点呢?他说:在这件事上,你们毋须任何指点。不过他虽然这么说,还是忍不住要提醒他们。现在我要重复保罗的问题。我们知道这里所说的吗?我们清楚吗?这对现代的基督徒是毋须解释和示范的吗?我只能这样回答:虽然使徒这里说,这是不证自明的道理,但我们读使徒书信,甚至整本新约的时候,都必然会为一个事实感到震惊,那就是圣经的作者不断地提醒这一类的事,而且用的是最严肃的方式。换句话说,显然我们对这些应该知道的事并不见得清楚,所以圣经作者才需要一再详细地对我们解说。但是为什么我们在理论上应该知道的事,却在实际上并未真正把握住呢?常常有人对此感到惊讶。他们有时到我这里来说:“但对基督徒传讲这样的事是不合理的。”我的答案是:如果保罗这样作在当时是必要的,相信到了今天也一样必要。我们必须仔细来看这件事。

我们谈到救恩和救赎的问题时,都会面临太过于主观的危险。我们很容易从自己开始,而往往又停止在自己身上。我们想要一些东西,特别是快乐,于是我们就把福音当作寻求快乐的手段。由于我们一开始就从自己出发,想要寻求快乐,从未客观地看待整个情况,结果自然容易碰到难处。我们想要什么,就用纯粹主观的方式去追求,结果我们忘记了另一个更重要的部分,就是与神的关系,以及我们在神眼中的地位。

此外我们很擅长于对自己的罪和失败自圆其说。我们若在别人身上看到同样的失败,就紧咬不放。但我们自己犯了错,就强词夺理,替自己开脱。我们在这方面的技术都已炉火纯青了。我们一向是宽以待己,不喜欢太为难自己,也恨恶受责备,所以我们挖空心思用各种理由来护卫自己——事情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阿!——最后我们放了自己一马。

一旦我们停留在主观的道路上,就会惊讶地发现,原来我们在捍卫自己和自己的利益上是多么精明阿!保罗在罗马书第二章说:我们不是论断,就是原谅。在同一件事上,我们论断别人,却原谅自己。在这一切后面,是魔鬼的诡计;他可能装成朋友的样子,或光明的天使,轻易就说服了我们,因为我们想要被说服,替自己脱罪说:“毕竟这算不上是罪,只是人性的自然流露;我们太过于拘泥形式了,良心未免太敏感、过于谨慎了。”魔鬼用这些似乎合理的论证来游说我们,我们在急于替自己脱罪的情况下,就欣然接受了他的甘言劝诱。于是我们的眼睛瞎了,我们的景况使保罗不得不用我们正在讨论的这节经文来警告我们。

我们需要不断地查考圣经中有关基督徒信仰的最终目标之经文。基督徒的信息和信仰,其最终目标是什么?就是使我们成圣——而不是使我们快乐。快乐是基督徒信仰的副产品,不是中心目标。我们再怎么强调这一点也不为过。这是基督教与异端的分歧点。前者强调的是圣洁,后者强调的是快乐。你若仔细研究异端,会发现他们总是谈到你的幸福,对你的圣经则毫无兴趣;他们要求你除掉这个,除掉那个,但他们可曾要求你除掉罪?他们中间很多人甚至还搞不清楚罪的种类。但圣经所讲的头一件事,最中心的事,就是要我们成为圣洁。这是希伯来书第十二章的主要论证。由于主耶稣爱我们,他就要管教我们;也许我们暂时引以为苦,但最终我们会成为圣洁。他要我们完全。他为了自己预备我们,好叫我们能与他一同生活,因此最要紧、最重要的事必然是圣洁了。换句话说,我们需要更多仰望神,寻求他对罪的看法和态度。让我们暂时忘却自己。我们从神开始;我们来到他的面前,仰望他。我们关心的是“他”对罪恶过犯、对生活、对人生的观点。相对之下,我的感觉,以及别人对我说什么,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所以让我们来看这段经文。

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有些词句也不断出现在圣经其它地方。保罗对哥林多人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在同一卷书里他又说:“你们不要自欺;滥交是败坏善行。你们要醒悟为善,不要犯罪;因为有人不认识神;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愧”(十五33~34)。接下去就是一段强而有力的论述。然后我们又在哥林多后书读到:“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六14~16)。使徒用一连串的问题向我们表明在两个对立的阵营里是没有交通和共同点的;它们始终无法配合,永远不能被放在一块儿。使徒说:两个对立的无法相交。这些事是恒久相对的。在神统管的领域中,没有灰色地带,不是白,就是黑,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使徒约翰也说到同样的事。他在约翰一书第一章说:“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这样的人你对他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他不过是一个骗子,与真理相对。在圣经最后一卷书的末了,神似乎要再度提醒我们一件容易忘记的事,那里写到:“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启二十一27,二十二14~15)。这是永恒的区别!城外!就是约翰所说的那些人,他们不能继承神的国和基督的国,他们是在城外的,永远无分于神的产业;他们永远留在那里,不得进入圣城!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说到同样的事,“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这是新约的真理。我们现在不是想到自己的快乐或主观的感觉。这里是一个伟大、客观、永恒的论述。有一座城,我们若想要进去,就必须记住这是一座圣城,能否进去完全取决于你是否圣洁。圣经说到,人非圣洁就不能见神。“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只有他们——“必得见神。”

现在我们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是,第五节真正的意思是什么?使徒说得很清楚。他指出任何人惯常的行为若被他所列出的这些罪所污染,就不能继承神的国度。感谢神,他不是说任何人若“陷入”他提到的这些罪中就永远不得继承神的国。他的意思是,如果这些罪成为一个人生活的特色,成为他的生活方式,如果那是他生活的环境,他在里面自得其乐,那么他就与神的国和基督的国无分。我们在新约中看到有些基督徒暂时堕入罪中,但这并未成为他的习惯,他并未一再回到罪中,停留在那里。这样的人并不是第五节警告的对象。我这样说是出于真理。我知道有些人会紧紧抓住这句话不放,并且加以扭曲,正如彼得所说的,结果自取失败。但我可以确定地说:如果一个人持续地住在罪中,那就表示他在神的国外面。任何人的行为和生活若与神的律法相违背,他就不在神的国里,他一点也不能承受神的基业。为什么这是必然的?为什么使徒说“你们确实的知道”?此处他提供给我们一个非常有趣的解释。他说:“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

许多学识渊博的解经家花了不少时间来讨论这一节经文。他们非常关切“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这个句子。有很多人认为,使徒当时想到的是,基督就是神——基督和神的国,而不是基督的国与神的国。这一点我也同意。这样说完全正确,但我感觉这并不是使徒首要关切的,虽然这样说是对的,他也在别处提到过。主耶稣基督是神,他是三一神中的第二个位格。然而我觉得使徒这里是说:“基督的国,和神的国”,为的是要强调基督为我们建立的国度,所以可以被称为基督的国,它也是神的国。这是我们所说的国,在这个国度里,神是中心,是精髓,是一切,它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必须与神相称;“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

我们读诗篇的时候,岂不是发现旧约的圣徒也知道这个真理?“耶和华阿!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十五1~3)他是一个与神同行的人。另一处诗篇说:“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这是诗篇作者所关心的,他自己回答说:“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他必蒙耶和华赐福,又蒙救他的神使他成义”(二十四3~5)。从某方面说,我们是快乐或忧愁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愿意上到圣山吗?我们想要进入他的圣所吗?我们想在那里度过永恒吗?这是问题所在,而首先要考虑的是圣洁!神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这是非常明显的,你们都已经知晓了。“我们的神乃是烈火。”“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看看主自己,你会发现他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的。他可以向那些控告他的人提出挑战说:你们中间有谁能控告我?他可以说:“这世界的王将到;他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他在他的圣洁、纯净,和永远的纯洁中卓然而立。

这里有一个诡谲的危险存在,我相信使徒在写这段话时一定有所警觉。有些人会辩称:“等一等!你岂不是在对我们传讲律法吗?你是福音的使者,但你似乎在宣讲纯粹的律法。你从十诫和神的道德律来提醒我们神的属性和本质;你岂不是把我们放在律法下吗?你岂不是把我们都排除在神的国之外吗?显然你忘记了福音!你一直提到神最初放在人面前的国度和律法,但是现在基督已经来了,我们面对的是新的情景,我们不再面对律法了;我们基督徒所需要作的就是相信主耶稣基督。我们不能在律法下得救,因为律法根本不能救我们。‘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可是如今神给了我们另一个较容易的方法;我们不用再面对律法的要求和神绝对的圣洁。我们只需相信主耶稣基督就能得救。”这是他们的论证,但我不得不说:这是最狡猾、最危险的谬论。可惜这是现代人传福音的时候常常采用的论调。

新约本身有极清楚的解释。基督是神,他来到世上不是为了改变神的律法;他自己在登山宝训里特别嘱咐,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他来不是要毁坏律法,乃是要成全。使徒在这里提醒我们,基督的国也是神的国,都是同一个国。旧约的圣徒所在的国也是我们的国。他们是在我们以先。我们原是外邦人,被带入神的国;我们本来在应许之约的外头,但我们被带进来,与他们同为后嗣。那种旧时代与新时代迥然不同的说法,以及律法与我们全然无关的论证,都是魔鬼假扮成的光明天使。永恒的标准只有一个。

在基督的国度里,我们得与神面对面相见。主耶稣基督的工作是什么?他为什么来?使徒彼得说:他来是为了将我们带到神面前。保罗说:他来是为了将他自己赐给我们,“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他来是要使我们成圣!罗马书对此有极精辟的论述:“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八3~4)。那是基督的国,和神的国,基督国度里的标准就是神国度的标准,因为二者原是一个国度。圣洁也是惟一的标准。基督来到世上,并不是降低标准,使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进神的国,好像我们可以保持旧的罪行,只需要相信基督就可以进去了。我们的主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记得盖房子的比喻,一开头是这样说的:“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太七24);一个听见主耶稣的话却不去作的人,就像一个愚昧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

但有人会说:“在我看来这些原则似乎很难前后一致;从神学方面我无法了解你所说的。你这番话好像是教导说我们可以靠行为称义。你岂不是在说“我们进入神国是凭我们的行为”吗?你岂不是在说“如果一个人外表违反了这些事,他里面就更有罪”吗?你岂不是又回到了因行为而称义的论点上?你岂不是在说‘人可以因成圣而称义,如果一个人成圣,他就是义人,反过来,他就不能称义,就在神的国度以外’?”人们常常对此感到困惑。他们对希伯来书第六章也有同样的困扰;他们说:“看看这些可怕的警告!这里告诉我们,人尝过神的善道之后若又离弃,就永远被排除在神国之外,这如何与因信称义的道理互相配合呢?你刚才的那番话似乎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我们身上,以及我们的行为和举止上。对此,你又如何自圆其说呢?”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的解释是,神是叫那不义的人称义,而不是叫义人称义。人是“单单”因信而称义。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神藉着他儿子的死使我们得以与他和好。这是毫无问题的,这也是首要的原则。但称义只是跨出一步,是整个过程的第一步。这个过程不仅包括称义,而且也包括重生、成圣,和最终的荣耀。称义和罪得赦免本身并不是目的,那只是导向最终的完全之步骤。这是问题的整个答案,有些基督徒坚持把这些事孤立出来,但圣经却不是这样作的。“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这是整个过程。事实是,你若在这个过程中,你就参与了每一个阶段。我们无法把称义和罪得 赦免与真理的其它部分隔开。哥林多前书清清楚楚地将剩下的部分放在我们面前,“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六11)。这是说,神并不是使一个人称义之后,就把他丢在那里。不!神如果使一个人称义,他就已经把这个人带入了整个过程中。如果你能说你已经称义了,那么我就可以说你已经被洗净,得以成圣,从旧人中被带出来了,如今你被放在一个新的领域里,进入了新的国度;你已经在神的整个过程里,要引你达到最终而全面的完美。我们正在研讨的这节经文说:如果我们的生活中毫无证据显示,神已经把我们放入了称义之人必经的过程,那么我们就根本还没有称义,我们只是嘴巴称呼“主阿!主阿!”的人。他的回答必然是:“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因为这里的论证是,神使一个人称义的话,他就将这人带入这个过程里,这些事就会发生在他身上。

这是去明白这节经文以及希伯来书第六章的方法,这些经文放在我们面前,是叫我们用来测验自己,我们固然可以口称“主阿!主阿!”,但保罗说:“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在教会里有的人口称“主阿!主阿!”,却仍然犯这些罪。你读哥林多前书第五章,会发现那个教会里有人所犯的罪行,就是在外邦人中间也没有的。这不是单单靠口头上的话。任何人都可以呼叫“主阿!主阿!”,但是他若继续活在罪中,这些就一无价值,他也不是一个被称为义的人。对一个称义的人而言,整个过程已经开始了。他对罪、对恶已经有了一个全新的关系。他已经被洗净,成圣,在主耶稣基督的名下被神的灵称为义了。

但这节经文不仅是一个测验而已。你知道吗?这一类的经文往往也是神使我们成圣的方式。记得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十七章的祷告:“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他已经对某些人说道:“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你了解到吗?神就是透过这一类的话使我们成圣。这是他的策略之一。这些警告、提醒,和令人触目惊心的话,都是神用来使我们成圣的方法;他为了这个目的,藉圣灵将这些话提出来。我们都可以用此来自我测验,看看我们究竟是不是真基督徒。你如何回应这节经文呢?它是否引起你的关切,使你心生警惕?它是否使你对自己和自己的生活感到羞愧?你是否说:“不错,我确实有陷入非律主义的危险”?若是这样,我可以肯定你是在神的国度里了。神藉着圣灵使用这节经文来促进你的成圣。这番话是用来唤醒真信徒的,它对别人一无作用。它只会使其他人感到不舒服。他们说:“你讲的不对!我认为我是单单因信而称义的。”但他们真正的意思是:“我认为福音告诉我们的是,我是否继续犯罪并不重要,只要我相信基督就够了。”他们把基督的血当作外衣,用来遮盖罪,他们误解了十字架的真义,想要自圆其说。但一个真正被召的人,真正在神国里的人必然会说:“这是对的,这必定是对的。”

神是圣洁的、公义的,在他毫无黑暗。这些话是为了促进、加深真信徒的成圣。我要再一次提醒你使徒约翰所说的:“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壹三3)。当然,一个人可以很圆滑地说:“我要上天堂,我里面有这个盼望。”但约翰说:“你没有!”这是一个测验。你若真正有此盼望——进入圣城,在那里度永恒——任何存此盼望的人,就当洁净自己,像基督一样。但一个只是在口头上而不是心里存此盼望的人,不会洁净自己;他仍然过着旧有的生活,他的结局是与神的国和基督的国无分。他不属于那国度。他只是嘴里呼喊“主阿!主阿!”,但口说无凭。

问题是,我们心中是否有此盼望?答案若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看见了真理;我们说:“是的,我们知道,那些仍活在罪中的人不能承继基督的国和神的国。”这里的陈述与因信称义的教义毫无冲突,因为神使人称义是一整个持续的过程。除非我们有证据足以证明我们正在这个过程中,正在趋于完美,否则我们只有一个结论:我们根本从未进入这国,我们必须从头来过,我们必须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