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被光显明出

卷五 光明与黑暗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所以不要与他们同伙。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7~14)

我们已经讨论过“在主里面是光明的”基督徒所当有的行为,现在我们要继续探讨如何将使徒的教义实践、运用在我们的生活上。然而此处有一个问题存在:我们对仍然环绕在我们四周的黑暗应当采取什么态度呢?毕竟基督徒不是活在玻璃屋子里面,我们也不是过着一种孤立、与世隔绝的生活,我们是在世界上过基督徒生活。这是新约的教训。当然还有一种错误的教训,称为修道主义,他们主张基督徒应该退隐山林,过着远离尘寰的生活。但这是误解了基督徒信仰,是一种错误的禁欲主义,从很多方面看,都与基督徒的真理相对立,因为它剥夺了福音最伟大的胜利,那就是福音能使我们在从前所生活的同一个世界上,活出一个崭新的生命来。我们大多数人都很清楚那种想退隐的感觉;我们不时会渴望从困难、问题、人群中退开,摆脱一切使我们困扰、伤心,和失望的事。我们能体会出当诗人说“但愿我有翅膀像鸽子,我就飞去”时的心情。这是一种导向修道主义的精神,却不是基督徒的信仰。我们为此感谢神。他提供我们所需要的帮助,使我们能在各种问题和试炼中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来。

主耶稣在格拉森对付那个被鬼附之人的故事,就是这个问题的最好答案。主使用他的大能,吩咐鬼从那人身上出来,我们看见他就立刻坐在耶稣脚前,穿好了衣服,心里明白过来。后来他发现耶稣在当地人的要求下打算离开那里,他就立刻追上去,恳求耶稣准许他与耶稣同行。但主拒绝了他的要求。他说:“不!你应该回家,回到你从前受苦的地方。”听起来耶稣似乎有点不近情理,打发这个毫无防御能力的人单独回到从前他被鬼附的地方,而不许他与耶稣同行。那个人的愿望是很自然的,对不对?他一定这样想:“如果他离开我而去,魔鬼一定又会返回,我惟一的安全之计就是跟他在一起。”他说“主阿!让我与你一起去吧!”但主耶稣回答说:“不!你回家去!”他打发他重回以前那个充满了可怕回忆的地方。他为什么这样作呢?主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去告诉你的朋友,神为你作了何等大的事;在那里为他作见证。”所以他差遣他回去,在家里为主作见证。但他同时也赐给那人他自己都未察觉的能力。

这就是基督徒的信仰!我们不必离世独居,我们仍然活在世界里,在我们旧日的环境中活出基督徒的生命。使徒在给以弗所人的信上,告诉我们当如何去作。显然现今对基督徒而言,没有别的事比这件更紧急的了。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不敬虔,甚至越来越世俗化。我们越来越回到两千年前以弗所人的情形。基督徒越来越感到困惑,不知道当如何在商场、职场、政治场合,和现今几乎每一个场合中自处;不知道当如何面对那些不敬虔、不敬畏神、在观点和行为上都世俗化的男女。我们对他们的态度当如何呢?我们与他们的关系当如何呢?使 徒在第五章里用三句话回答了这个问题。

第一句是在第七节,“所以不要与他们同伙。”他接着说:你们从前是暗昧的,是与他们 同伙的,但如今你们在主里是光明的,不要再与他们同流合污。在我们的举止言行中,有一些事是我们必须完全避免的。我们不可接触这些恶事,不可与其有任何关连,要划分得一清二楚。使徒在前面几节里已经描述过这些事了。让我再强调一次,使徒觉得有必要再提出这样的警告,甚至对已经相信主的以弗所信徒也是一样。我们必须除掉基督徒生活中的任何神奇色彩。这些恶事仍然试探在主里的信徒,他们中间有些人在试探面前跌倒了。保罗必须对哥林多人说到同样的事。他必须告诉他们不可再作从前作过的那些事。为什么?因为当我们悔改相信的时候,我们并不明白与基督徒生活有关的每一件事,我们必须一步一步、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学习。然而这个世界的哲学已经根深蒂固地植在我们里面了,所以要花上一段时间,基督徒的真理才能完全光照我们。新的基督徒往往习惯于旧的事物,认为它们是自然的、正常的、中性的、没有什么不好,所以基督徒必须受教,明白这些事原是错的、恶的,绝对不能沾染。你在新约里可以看见许多这一类的教导。基督徒并不是突然之间、借着一个行动,就立刻脱离了所有的罪。不!他是借着真理,借着我们所讨论的这些教训而成圣。

再来看第二个勉励(第十一节),那里说得非常清楚:“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这一节的前半句是什么意思?“不要与人同行”和“不要与他们同伙”中间有重要的区别。使徒在第十一节里没有使用他在第七节中用过的词。第七节告诉我们:不可与罪人一起去作那些恶事,但他的教义并未停留在那里,他又作了更深一步的探讨。第十一节说:我们甚至不能表现出对那些事有任何兴趣。更实际一点说,我们连提都不可。我们都知道实际上的差异。你不去作这些事是一回事,你对它们不感兴趣则是另一回事。有很多基督徒对于一些禁忌的事颇感兴趣,保罗说这些事是“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他们不会去作,但我们是否知道即使去阅读报章杂志上所论到的这些事都是可耻的?你是否留意到,有些基督徒所流露出来的兴趣?他们不会去作这些事,但你注意观察他们讨论这些事的时候,他们的脸上和眼光中却表现出兴致勃勃的样子。他们甚至表示,为了帮助别人,他们不得不对此感兴趣,以熟悉这些事。这可能被当成一种烟幕,以掩饰他们实际上在心中、想像里,和思想中耽溺于这一类享受的事实;他们与这些事有关连,喜爱谈论这些事,所以他们允许别人在他们面前谈论不该说的事。使徒说得很清楚,基督徒不仅是不可与人同流合污,他也不可津津乐道这些事,他不再认为这一类的谈话是机智的、风趣的、吸引人的。他不再与他们同伙。他不再纵容或默许他们,他向别人显示,他不再属于那个范畴了。

诗篇第一篇充分印证了我所说的,“不从恶人的计谋……这人便为有福。”这是他首先不能作的。换句话说,他的生活、言谈、一般的行为,都不能效法恶人的计谋。但还不止如此,第二件事是“不站罪人的道路”,这又更复杂了一点。他不能半推半就;他也不能与他们站在街角,接受他们所提出任何形式的观念;他不能暗暗向往他已经弃绝的那些事。第三件事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他坐在那里,就会给人一种印象,好像他仍然对这一类的事多少感到兴趣,他里头似乎有一些东西仍然在回应这些事;似乎有一些事物仍然在吸引着他。诗人说:不!他不可与这些暗昧无益的事有任何关连。这是一般的原则。不过这种事必须小心处理,这个原则运用在日常生活上并不容易;它很可能遭到严重的误解。

我要具体指出这个教训如何运用在实际生活里,因为如果我就停留在这里,而不作进一步的解释,就会有人说:“你岂不是在提倡修道主义吗?你难道是要告诉我们不要与罪人,与不信的人有任何来往吗?我们不可从恶人的计谋,不可站罪人的道路,不可坐亵慢人的座位。难道我们整天只能跟基督徒在一起,不能跟住在罪中的人说上一句话吗?”这个问题问得很公平,我们可以从保罗的哥林多前书第五章找到答案,保罗在这里作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论述: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么?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上下文是很重要的。使徒在这里提到哥林多教会中一个人犯了奸淫罪,他告诉他们必须将那人赶出教会;他们不可与那人有任何交通。但他知道他们可能误解他的意思,所以他特地提出来加以解释。他说:“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这等于他所说的“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但他继续说:你们要小心,如何去执行——“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因为若是这样,你们就得离世索居,成为僧侣、修道士或隐者。但他说:我并未要求你们这样作。换句话说,他不是告诉他们切断所有与教会以外的罪人之关系。他提出一个很好的理由。作为基督徒,我们是世界的光,是世上的盐;我们要留在社会里,透过我们的生活、行为、举止、言语、教训的影响,罪人才有希望成为基督徒,脱离神的忿怒。所以我们不能完全与他们一刀两断。保罗说:不错,他们是活在罪中,如果你真要与他们毫无关系,就非得离开这个世界不可。基督徒必须仍然生活在他们自己的社区中,但不能与非基督徒掺杂。于是使徒解释他所画出的分界线;如果教会里的人犯罪,他们就不应该与那人相交。为什么?因为神对那人的要求比不信的人高。他是基督徒,就必须受到谴责和刑罚。保罗谈到将这人交付撒但,让他肉身灭绝,好使他的灵魂得救。但我也要强调,使徒并没有告诉我们:完全与外面那些有罪的人断绝来往。

有人说:“你怎么解释这些论点呢?”我的解释是,我们应该像主耶稣那样保持与罪人的接触。他被称为“税吏和罪人的朋友”。他和他们同坐,和他们一同吃暍;他们靠近他,他从不拒绝;他与他们在一起,对他们说话。是的,他这样作,却不与他们同行那暗昧无益的事。换句话说,我们的主与罪人和税吏在一起时,他们并未谈论一些罪恶或无稽的话题;他们并未当着他的面这样作,他里面有一些东西使他们不敢放肆。保罗告诉我们,我们一方面为了非基督徒灵魂和救恩的缘故与他们保持接触,一方面也与他们的观点和言谈划分界限。他们大多数都能看出我们的立场,知道我们奉的是主的名。我们可以与他们谈论其它的事,可是一旦他们企图带进丑恶不洁的事,我们就要表达我们的反对,指出我们和他们无干,而且并不欣赏这一类的事。有时候这种界限很难画清,但我认为我们总是知道什么时候去作最适合。我们可以和他们交往,却不苟同他们的所作所为。为了他们的益处,让我们继续保持与他们的接触,但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他们同行。我们必须让他们知道,虽然我们对他们这个人本身感兴趣,虽然我们有一些共同的兴趣,但他们生活中那些有罪的和有害的事物,对我们是毫无兴趣可言的。

但我们也注意到,使徒的教训并未停在这里。我们的态度不应该只是消极的,而应该是积极的。他说:“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这里有一个词很容易遭人误解。“责备”不只是指谴责、责难、指摘。这样作并不难。我们很自然会认为责备就是显露我们的不悦,对其大加挞伐,严厉指责。但这并不是保罗的意思。这是法利赛人的态度,他们看见这些事,就卷起衣袍,愤然而去,而基督徒的态度正好相反。法利赛人纯粹是消极的。我同意当你遇见一些令人义愤填膺的事时,若要保持冷静,不厉声指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这不是保罗的意思。

责备也不是单单指把道德教训运用在问题上。道德确实含有教训,但那一类的教训大多数是消极的。它谴责恶事,只不过是因为那些事会危害个人或社会;然后就停留在那里不动了。道德会对一个酒鬼说教,告诉他酒精的影响和害处。它也许举出一些数据,来证明酒精如何妨碍工业生产量,如何影响人际关系,和国家的兴盛等等。当然这每一句话都讲得头头是道,但也仅此而已。从某方面看,这是一种责备。但也不一定完全是责备,因为这不过是将道德教训作消极的运用。

使徒说“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他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个词真正的意思是,用证据使人信服,借着光照和提供了解来说服人。意思是我们将这些事解说清楚,使人明白他的所作所为之本质,以及这事对他的灵魂产生之影响。我们不只是谴责恶事本身;我们乃是要将福音的整个亮光投在他们身上。我们对非基督徒不要只论到他们的罪,应该用同情、爱心、了解的态度,去谈到他们的问题、他们的灵魂、和他们与神的关系。一个被酒精奴役的人,他最可悲的地方不是在酗酒这个行为本身,或酗酒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而是在这个人与神的关系受到了根本的损害。使徒告诉我们:“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重点在此!正确的责备乃是将福音的亮光照在一个人和他的整个状况上。我们必须让他知道他是暗昧的,他住在黑暗中,他与神的关系是错误的,如果他到死为止一直过着这种生活,他就会永远沉沦。我们要学习耶稣对待税吏和罪人的方法;他并不是单单谴责他们的罪;他传福音给他们,向他们显露神的爱,让他们明白他们所作的事之本质。这才是“责备”一词的意思。

这也是神呼召我们去作的。我们不应该与这些人隔离,也不可像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那样显露出我们的厌恶、嫌弃、高人一等,或我们的清洁。但愿神拦阻我们和我们的教会这样作。这一类的事在过去的历史上屡见不鲜。教会在维多利亚时代是如此,我相信现今也没有多大的改善。今天大多数的人,就是所谓的劳工阶层,仍然在教会的门外,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是,我们常常给人一种印象,我们是一群广受尊敬的人,而不是一群基督徒。我们实在当为此而受谴责,我们应该向人传讲福音,不是对他们说教,而是将福音介绍给他们。他们会看出我们的改变。也许以前我们曾经在某些事上有分,但现今我们不再作了。我们的职责是让他们知道我们的改变。我们应该让他们得以一瞥这种较美好、纯洁、清洁的生活,是的,这是一种更享受的生活。可悲的是,他们往往认为我们的生活既苦恼,又枯燥。其实他们之所以这样想,我们也是难辞其咎的。如果我们看起来愁容满面,他们会以为那是因为我们作了极大的牺牲;套用弥尔顿(Milton)的话,基督教的意思就是“轻视享乐,沉重度日”。这是因为我们没有显出在主里的喜乐,和得救的快乐,结果他们就对基督徒信仰产生错误的观点。我们要责备这种观点,就必须证明基督徒的生活是愉悦的、喜乐的、平安的。我们的享受远远超过他们的想像。让福音的亮光照耀在他们身上!

使徒在第十三节又加上一句,“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他的意思是,当任何事被光暴露出来,受到责备,它就变得显而易见。福音的光照在其上,“就被光显明出来。”这句话可以译作,“就被光照得一清二楚。”我们继续与不信的人对话,与他们交往的时候,我们必须有一个心愿,就是让他们觉得他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一些美好的东西。为什么税吏和罪人会被耶稣吸引?他是全然纯洁与圣洁的,但他好像一块磁铁,吸引他们靠近他。法利赛人一向厌恶税吏,鄙视他们,与他们保持距离。但当税吏和妓女看见道成肉身的神行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就自然地想亲近他。圣洁本身有其吸引力;它使我们看清自己正在作的事,这是消极的责备作不到的;它让我们看到自己的需要,而同时又让我们得以一瞥与以前截然不同的景像,那是更美好、更奇妙的,远远超过我们的想像。圣洁必然能吸引人,它应该是可爱的,迷人的、叫人向往的。这是“责备”的意思。我们应该用言语、行为,和福音的光,用我们是光的事实,来责备暗昧无益的事。

你会发现有时候非基督徒会故意惹你厌烦;他们会作一些使你目瞪口呆的事;他们会尽己所能使你责备他们。要抵挡这样的试探!别让他们得逞!不要只是消极地责备。要用神显在耶稣基督脸上的荣光来责备他们。用福音的光照亮他们。记住!基督徒是世上的光;在你的光中,他们必看见自己的本相,这是前所未有的;他们会渴望得洁净,被洗净,成为圣洁,像你圣洁一样;但最重要的是,像基督那样圣洁。不要与他们同行,在他们所作的一切事上不要有分,用“主里的光明”来责备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