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里新生命 5 基督的灵

卷六 婚姻·家庭·工作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弗五21

使徒保罗在这段有关基督徒生活的重要勉励中,并未停留在「彼此顺服」的阶段,他进一步谈到「存敬畏基督的心」,这也是我们现在讨论的。

此处清楚地说明了我们如何,以及为什么要彼此顺服。换句话说,保罗这句话点明了我们彼此顺服的动机。我们可以分几方面来说。首先我们要观察,为什么我们要彼此顺服--这样作的原因何在?乃是「敬畏基督」。这不是一个随便的嘱咐,也不是为了使句子完整而添加上去的。这不是保罗不加思索就随意写出来的话,好像我们有时不小心冒出来的话那样。有些人为了使别人知道他多属灵,常常故意在谈话中点缀一些属灵的用语,譬如每句话说完,就加上一句「感谢主!」。这不是保罗说出「存敬畏基督的心」这句话的用意,他不是随便的、轻忽的说出这话来。

显然他这样说是因为这是他的教训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我可以轻易证明这一点。他在此处奠下一般的原则--我们所活出的生命应该有一个特色,就是彼此顺服。然后他从三方面来举例说明:丈夫与妻子,儿女与父母,仆人与主人的关系。有趣的是,在这三个例子中,他都重复了此处所提出的原则,他加上这一句「敬畏基督」是非常谨慎的。

首先我们从一般性的原则来看,「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运用在实际生活上的第一项是:「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他又加上一句,「如同顺服主。然后是第二方面的运用,「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弗六1)。所加上的和先前一样。他不是单单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乃是说,「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然后是第三方面的运用,关系到仆人与主人,「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

这一整段经文显示,这是一个管理的原则;我们若不明白管理这些事的主要原则,和我们为什么必须这样作的原因,而去思考妻子对丈夫的责任,或儿女对父母,仆人对主人的责任,就是白费工夫。

那么「存敬畏基督的心」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可以首先把它放在概括的形式中。这是管理基督徒整个生活的动机。基督徒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应该是「存敬畏基督的心」作的。保罗在接下去的每一句话中都重复强调这一点。我们很容易忽略这事;我们应「存敬畏基督的心」去作一切事。

让我先从消极面来讨论。我们要彼此顺服,并不是因为这样作本身是好的,不去作就不好。世界上有些人确实是因为这原因而去顺服别人。但这不是我们基督徒所持的原因。使一个基督徒与非信徒不同的记号并不仅仅在于他相信主耶稣基督及他的救恩,以及他相信耶稣代他赎罪的事实,除了这些,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记号,就是基督徒的生命完全被这位救主所管理。耶稣基督是主;基督徒相信他是救主。你不可能只相信他是救主,而不认他为主。你若相信他,他就成了你生命的主。基督徒作一些事并不是因为这样作是对的,不去作就不对;使他与人有差别的地方在于他作任何事都是存着「敬畏基督的心」,因为基督是他的主。

这使我们的一切思想有了革命性的改变。让我用另一种消极的形式说明。「彼此顺服。」有人说,「我完全同意这个原则。关于你所说基督的宝血,赎价之类的事我没有多大兴趣,但你说到彼此顺服的事,我可是举双手赞成。这是世界大同的依据,如果我们能作到这一点,就可以消除所有的阶级,区分,差异,全世界的人都成为一家,彼此站在平等的地位上。」--你们要彼此顺服。

但这不是使徒保罗的本意。我们不是因为所持的政治或社会理念而彼此顺服。有些人坚持这种教导,就是所谓的平等哲学--每一个人都被降到同样的层面上,不管他们是谁,是怎样的人,全都站在一个水平面上。这根本不是保罗的意思。「彼此顺服。」为什么?不是因为这是你个人的政治和社会理论,乃是因为你「存敬畏基督的心」,这是完全不同的动机。

我并不是在此一抒自己的社会或政治观。我所要强调的是,基督徒这样作的动机与非基督徒是迥然不同的。此外我们若把基督的教训与政治理论混为一谈,或把它降到社会主义的层面,都是对福音的曲解。我不管政治理论,我所关心的是基督徒的立场--「存敬畏基督的心。」虽然通过国会的立法,你可以使全民具有平等的地位,但你无法借此使他们成为基督徒。若缺乏保罗所提出的这个原因--存敬畏基督的心,这一切法律根本没有任何属灵上的价值。

或者用另一个消极的方式看。我们彼此顺服并不是只限于某个圈子里的行动,或只局限在某些情况下才如此作。社会的礼仪有时要求我们这样作;你退后一步,让别人先通过--彼此顺服。但这不是保罗说这句话的含义。他不是说,你要穿上某种社会要求的制服,或符合某一个阶层的礼节,给人一种谦恭顺服的印象,而你内心想的却完全相反。表面的顺服其实正表明你的优越感,你以自己的地位和社交礼仪为傲。你看见一个人行礼如仪,很有风度地让别人先行,问题是,他的内心如何?他为何这样作?他是「存敬畏基督的心」吗?使徒心中根本未想到社会的习俗,因为这些常常是表面的,不切实际的。基督徒是受更深一层的动机所支配,那就是「敬畏基督」。他总是受这动机管理。

再用另一个消极的方式说,或许这个说法更使人惊讶。我们彼此顺服--丈夫与妻子,儿女与父母,仆人与主人--并不是为了守律法,甚至包括神的律法。这不是基督徒首要的动机。基督徒的动机应该总是「存敬畏基督的心」。有些他应该作的事,已经在律法上载明了。例如说到儿女,「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诫命上如此说,基督徒应该遵行诫命上所指示的。但是还有另外的原因。犹太人要遵行诫命,但基督徒是「作在主里面」的,是「存着敬畏基督的心」而作的。他不仅关心如何遵守律法,他有一个更高的动机,就是「敬畏基督」

这是标明基督徒的记号。基督徒不再从律法的角度看自己,他总是想到这层关系--「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九21)。他个人与主的关系乃是「存着敬畏基督的心」。使徒保罗一再重复这一点,是为了加深我们的印象;只有当我们被这个动机管理时,我们才能作到这一切。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总是会想到主耶稣基督。圣灵指向他,归荣耀给他,将一切引向他;所以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总是注视他。这是一个主要的动机--「敬畏基督。」因为他的思想以此为中心,所以他能作各样事。

我将以上几点作一归纳。一个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差别在,基督徒总是知道他为什么作一件事,他知道自己正在作什么。我们已说过,基督徒不是糊涂人,乃是「明白主的旨意如何」的人。这记载在第十七节,标明了差异所在。非基督徒不知道他为什么作这些事,他依循既有的形式,模仿别人,他观看别人怎么作,他就依样画葫芦。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也没什么真正的哲学,他只是去作--他总是模仿。相反的,基督徒会思想,用理性,他有智慧,知道自己在作什么;他的理由总是「存敬畏基督的心」

这一切如何成就呢?基督徒特有的理由和动机是什么?显然首先是,他顺服别人,因为这是主耶稣基督清楚教导的。只要引用圣经里的几处经文就足以表明。其中一处是马太福音第二十章,那里说明了这整个主题。从第二十节开始,「那时西庇太儿子的母亲,同她两个儿子上前来拜耶稣,求他一件事。耶稣说,你要什么呢?她说,愿你叫我这两个儿子在你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耶稣回答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他们说,我们能。」等等。马太继续记载下去,「那十个门徒听见,就恼怒他们兄弟二人。」为什么?因为他们自己也想占高位。他们恼怒那二人,因为他们先开口要求。我们也是这样,对别人的缺点知之甚详。「耶稣叫了他们来,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主耶稣在这里给了我们清楚的教导。基督徒对这件事应该毫无犹豫,这是主耶稣曾经说过的最明白的命令之一。

另外约翰福音第十三章也有非比寻常的例证。那是主耶稣受死的前一夜,我们读到,「他既爱世界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然后奇妙的事发生了,「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就离席站起来,脱了衣服,拿一条毛巾束腰;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就洗门徒的脚,并用自己所束的毛巾擦干。」门徒对他的行动大惑不解,彼得甚至出言反对,于是主不得不责备他,教训他。「耶稣洗完了他们的脚,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对他们说,我向你们所作的,你们明白吗?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说的不错,我本来是。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没有其它教训比这个更清楚了。我们对此毋需有任何争辩或怀疑。主耶稣藉着洗门徒的脚,一次就把这个教训完全放在我们面前了。他已为我们作了榜样,所以我们总是要将这画面铭记在心。

这是我们彼此顺服的原因--因为他教我们要彼此顺服。再听听他的话,「你们若彼此相爱,众人就因此知道你们是我的门徒了。」这是世人发现我们是基督徒的方法。确实,他也在离世前的大祭司祷告中提到这一点。他祈求神叫门徒合而为一,正如他与父合而为一,好叫世人知道他们是他的门徒,并且知道是父差了他来。所以我们要注意这个命令的第一个原因是,主耶稣自己这样教训我们。他是荣耀之主,却存心谦卑。是的,他是主,但他却不像世上的君王,他属于另一个层面。我们此处必须除去世俗的观念。他是神的儿子,来到世上,为了服事我们。「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我们如此行的第二个原因是,为了表现我们对他的感恩。我们若真相信他,那么我们生命中最大的愿望必然是要向他表明心中的感谢。我们是否真正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他从天上来到世间是为了拯救我们,不是藉着他完全的生命,乃是藉着死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和刑罚,好使我们得着他的生命,蒙赦免,重新与神和好?我们若真相信,那么我们最高的愿望必然是讨他喜悦,向他表达我们的感谢。他为我们作成了这一切,他向我们所求的是什么呢?他只要我们遵行他的命令,好使他的名在万民中得荣耀。

我们再一次在他的大祭司祈祷中看见这一点,他对父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然后他又说,「我因他们得了荣耀。」我们心中应该常常存着这思想--叫主耶稣基督因我们得荣耀。这不是理论,也不是我们喜欢就去作,不喜欢就不作的事。他已清楚提出来了。外面的人是凭他们在我们身上所看见的来判断耶稣基督。如果他们看我们的言行举止与世界如出一辙--每个人都想争权夺利,高抬自己--他们就会说,「这是世界的样子阿!世界就是这样!」世上没有和谐,总是有冲突;这世界充满了自私自利,只顾自己的人。所以世人若在我们身上看到同样的表现,他们怎么可能相信并敬拜主耶稣基督?主耶稣不只是宣称他为我们死,他也宣告他赐给了我们新生命,更新我们,再造我们,使我们全然改观,将他的灵充满我们。「我因他们得了荣耀。」所以基督徒应该常常记住这一点。他不是问,「我想作什么?我喜欢作什么?什么才能使我欢喜?」他在对基督的爱和感谢中已失去了自己。他最迫切的心愿是显明他的感激;他对主的名有一股说不出的热忱,他渴望别人也相信主。他知道要使人相信基督,最基本的方法是活出使徒在这里所列的生活。你若行不出来,就不可能说服别人相信你所说的。如果我的生活与我讲的道背道而驰,我的讲道就一无功效。人们在观察我们,看我们如何生活。所以保罗说,「乃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这应该是管理我们动机的原则。

让我作更深一层的解释。我们的心愿是讨他喜悦,向他表明我们的爱。但是保罗用的是「敬畏」一词--「存敬畏基督的心」。这个意思是,怕他失望,怕他伤心。希伯来书告诉我们,基督说,「看哪,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二13)。我们是属他的,是他的民。他的名印在我们身上,我们是他的代表,是他「买赎」回来的;我们与他之间是一种爱的关系。所以基督徒乃是被这一类思想管理着。他的名声是在我们手中--「我因他们得了荣耀。」他说,「我是世上的光,」但是他也说,「你们是世上的光。」世界看不见他,但却看得见我们,我们是光,是世人仅见的光。基督徒必须在这样的认识中生活、行走、作事。「我们是否叫他失望?」这是出于爱的顾虑。这种担心进入了爱的领域。它比律法更高。这是畏惧去伤害一个你所爱、对你有信心、信任你、爱你、为你摆上许多的人,怕叫他失望。这是爱的奇妙之处。

因此,爱是世上最大的力量,最强有力的动机。一个人能够因为爱而作出他本来作不到的事。世上最可悲的事岂不是叫那爱我们、为我们舍己的一位伤心?作父母的有时会对儿女存这种感觉,作儿女的对父母也一样。这是基督徒生活的方式。我要强调的是,基督徒生活并不是穿上一件制服,或纯粹把它建立在政治、社会理论上。是他的爱,他与我们的关系,以及我们对他的敬畏,使我们不敢也不愿意叫他伤心,或使他失望。

我要再进一步说,这种敬畏应该管理着我们的所言所行,管理我们的生活、事奉。新约一再强调这一点。我不知道究竟我们受这种敬畏之心影响多少。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说,「因为我们是与神同工的,你们是神所耕种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我照神所给我的恩,好像一个聪明的工头,立好了根基,有别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谨慎怎样在上面建造。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林前三9-17)。现在我们面临的是另一种形式的敬畏--「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

我们从这段经文撷取教训之前,不妨先来看一些例子。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九章第二十四节至末了说,「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然后是哥林多后书第五章第九至十一节,「所以无论是住在身内,离开身外,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我们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劝人;但我们在神面前是显明的,盼望在你们的良心里也是显明的。」「我们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劝人。」「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主乃是可畏的!继续看哥林多后书第七章第一节,「亲爱的弟兄阿,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另外在加拉太书第六章,从第一节开始,「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然后是腓立比书第二章第十二,十三节那段重要的经文,「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这是我们必须去完成的,所以我们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保罗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也说到同样的事,「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提后二19)。除此之外,最重要的一处例子是在希伯来书第十二章第二十八、二十九节,「所以我们既得了不能震动的国,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

当然,以上所提的多处经文与我们的称义并没有关系,与我们的接受救恩也没有关系。这是另一回事,所涉及的是我们担心是否能得赏赐。第一处的例子说,保罗提出,每一个人所建的工程都要受试验,如果他用草木,禾秸在根基上建造,就必被烧毁,「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这是极大的奥秘。我不打算假装自己明白这奥秘,没有人能真正明白。但这教训似乎是清楚的,可以应用到其它一切经文上。这些经文中没有一处提到人的救恩,但它们确实提到人将受的奖赏。一个人可能得救,虽然他的得救「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他可能进入永恒时身上一无所有--因为他没有作一件有价值的事。他所有的都过去了,都被审判的火烧尽了。他自己得了救,却像从火里经过一样。其它几处经文也说得一样。这不是说,一个人会从救恩中跌落,它的意思是,一个得救的人应该知道「主的可畏」「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

所以使徒说,「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基督徒阿!我们将站在审判台前,望着他的眼睛,与他面对面。你能想像在那一刻你心中的感觉吗?「哦,是的,我相信你为我死,我相信你所洒的宝血,我利用了你的恩典。然而我却照己意而行,我没有遵行你的命令,没有依照你告诉我的去作,没有存敬畏神的心去完成成圣的工夫。我没有顺服别人,我仍然刚愎自负,我还是一个天然的人!」

你能想像注视他的双眼时是什么情景吗?我可以提供一点概念。福音书告诉我们,主耶稣警告彼得,他将在鸡叫之前三次不认他,但彼得却抗议这种预测。后来时候到了,主耶稣被捉拿,送到大祭司院受审,有一个使女向彼得提出挑战,彼得为了自保,懦怯地否认了他的主。你还记得后面的记载吗?「主转过身来看彼得……他就出去痛哭。」主耶稣对他一言未发,只是看了他一眼。他用失望、悲伤的眼神看彼得,因为彼得不认他。他并未给他谴责的眼色。彼得受不了;他情愿主耶稣出口责备他,情愿被鞭打,或下到监里。是主的眼神使他崩溃,几乎杀了他。「主转过身来看彼得。」这上面加添了审判的因素,「知道主是可畏的。」「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妻子与丈夫,儿女与父母,仆人与主人,不必争论,主耶稣已经显明他的心意,给我们立下榜样。我们没有别的借口。所以我们「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这是惟一的动机,而且是一个充分的动机。

感谢神,他又给我们劝勉和鼓励。那是什么?就是他自己的榜样。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五章一开头已经指出,「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然后是腓立比书第二章那段极荣耀的话,「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彼此顺服很难作到吗?控制自己、收敛自己的光芒,是一件难事吗?如果你觉得很难,这里是提供给你的答案,「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如果这不能使你顺服,就没有别的事能叫你顺服了。「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受害不说恐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前二21-24)。「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我们活出这样的生命,不是因为这是我们当尽的责任,不是因为别人也这么作,不是因为我们得救之后一定得穿上这套「制服」,事实上只有一个原因--「敬畏基督」。感谢神,这一个原因就足够了。「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