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3 管教与现代思潮

卷六 婚姻·家庭·工作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弗六1-4

现在我们讨论的是有关整个生活和举止的基本事实。这不仅是基督徒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其中特别影响我们基督徒的一点是,正如圣经所提醒我们的,我们是「世上的光」,是这个社会的「盐」,是「造在山上」的城。这个世界若没有从基督教训发出的光,它就毫无盼望。因此我们基督徒需要格外谨慎,去观察并了解使徒的教训。我们有责任作榜样,让整个世界明白应当如何真正度过一生。我觉得这个时刻是我们一个极特殊的机会,向世人显示基督徒对于管教问题那特有的合乎圣经、保持均衡的观念。

当然,现今这个紧急的问题并不局限于儿女的管教。同样的原则也包括在现代人对犯罪、战争,惩罚的态度中;这是一个牵连甚广的问题。不过此处我们特别要注意到它如何影响儿女的管教及家庭中的管教。我们已经看过两个基本的教训,它们似乎管理着任何有关管教的真正想法。一方面,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不打不成器,」或者换一种方式说,就是「智慧之书」箴言里提供的方法。另一方面,「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这是两种基本的立场。我们应该在这两个焦点之间的椭圆形内找出圣经有关这主题的教训。

首先我们从一般的情形看。最叫我们惊讶的是,在二十世纪里,管教的问题有了很大的改变,特别是近几十年。其实这种改变在整个二十世纪中一直未曾停过。人们对于管教这个问题的态度有了革命性的转变。从前人的方法被我们称作「传统管教方式」。老实说,那种方式也有过份之处。它太压抑人。常常落入冷酷,甚至不人道的地步。传统的父亲多少在观念上还有一些儿独裁的因素。他们管教起孩子来非常严厉,正如俗语说,「小孩有耳没有嘴,」意思则作儿女的只能听,不准发言。这种观念被广为运用,以致孩子们不许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很少有机会发问;父母叫他们作什么,他们就作什么,如果他们胆敢拒绝,必然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我们毋须花时间多作描述,相信大家对这幅画面都很熟悉,除了年轻的一代,相信我们中间大多数中年以上的人都有过亲身的经历,至少也曾目睹、耳闻过。这是二十世纪初叶的情形,近几十年来,这种管教方式已经逐渐式微。

时代改变了,今天我们面对的几乎是一种完全相反的情形,因为人们企图把管教的事完全弃置一旁。我前面说过,这种情形也存在于一般人对战争、犯罪、刑罚(特别是体罚,死刑)的态度上。一种新的气氛逐渐形成,完全与传统的观念背道而驰。事实上我们可以称这种立场是与整个公义、正义、刑罚、忿怒的观念相对立的。人们讨厌这几个词汇,一心将其弃绝不用。现代许多人对这一类的词深恶痛绝,从媒体上即可见一般。他们越来越罕用这些伟大高尚的词汇--正直,真理,公义,公平。今天最常听到的词是和平,快乐,享受,舒适,容忍。现代人反对的这些词汇,往往代表了人类历史上最光辉的时代的特质。

这个问题所以严重,是因为一般人认为这是新约的立场,它与旧约的教训截然对立。人们常常说,「当然啦,传统管教方式之所以弊端丛生,是因为从前的人活在旧约时代,他们敬拜的是旧约的神。我们当然不再信这一套;他们信奉的不过是部落的神,不是基督徒的神,也不是耶稣的父。」这些人声称,他们有关管教的时髦观念是建立在新约上的,他们对神的观念是以新约为根据的。因此,他们对公义,正义,刑罚,忿怒一类的事毫无兴趣。除了爱和了解,其它的事都无关紧要。

这一点使我们不得不正视问题的严重性。值得一提的是,有些非基督徒也说到同一类的事。你甚至可以在书籍、文章、杂志中读到一些声明,他们毫不犹豫地指出,今天一般所谓的基督徒立场并不是由教会提出来的,反而是由一些广受欢迎的非基督徒作家提出来的,这些人公开地承认自己并不是基督徒。人们告诉我们,教会已失去了代表性,今天所谓的基督教其实是由一批教会以外的人作代表。那些自称为「基督徒之友」的人,和其他公开承认自己不是基督徒的人,都一致同意基督教会和新约共同教导有关管教的时髦观念,所以他们扬弃了传统式的管教,特别是旧约式的管教。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这种观念是根据一个基础:人性本善。这是基本的哲学。只需要去引出、鼓励、发展孩子的本性。所以不可对孩子施加任何责罚,管制;不能有任何体罚或纠正,否则会压抑孩子的发展。这是一个主要的原则,它很自然地运用在生活的每一部份里。

举教学方法为例。这当然是今天我们最紧急的工作之一。过去几十年来,我们的教学方法几乎完全被这种人性本善的新观念和新哲学所控制。这种新观念是,不可强制或压抑孩子。最先提出这种教学法的是蒙特梭利(Maria Montessori)博士,她认为教孩子时应该让他们自己决定,选择要学什么。在她之前,教育家都秉持着「读,写,复习」三律,不管你喜不喜欢,都得运用它。每一个孩子都必须背熟九九乘法表,而且用的是机械式的方法,并不顾及这种方法是否能激起孩子的兴趣。他们只是听命不得不去学拼音,字母,文法。这些知识反复地塞到他们脑里,直到他们能够记住,并且流畅地复诵出来为止。现在这些学者却告诉我们,这一切方法都错了,因为它们无法发展孩子的个性。教学必须具趣味性,每一个细节都要向学生解释清楚。学生不能用机械的方式学习,他必须了解自己在学什么,所以作老师的要解释清楚。在这种对人性的新观念、对人生的新态度管理之下,老法子被抛弃了。因此,近代教育理论和方法有了惊人的革命。一直到近几年我们才开始逐渐发现这种革命产生的后果。工业界及其它行业发出抱怨,说许多前去应征店员或职员的人都不会拼字和简单的算术。但我所关心的不是这些实际的,经济上的结果,而是那个主要的原则。

同样的,有关处罚的问题似乎也都过时了。专家告诉我们,不可以处罚孩子,必须循循善诱,向他们指出何处不对,给他们立下好榜样,随时鼓励奖赏。当然这种作法含有某些真理,但是有一个危险,就是人们很容易走向极端,以致于到了今天很多人根本不处罚孩子。有些人太过于强调前面的论点到一个地步,他们说,你绝对不可以处罚孩子。有人甚至建议,孩子犯了错,你不妨处罚自己,这样会使孩子因感到惭愧而自动放弃从前的错误行为。我记得很清楚,三十多年前有一个人真的把这个理论运用在他自己家里。他有一个孩子,就像其他孩子一样,偶而会反抗父母,或作错事。但这个作父亲的听到了前述的理论,决心以后绝不采取任何方法来处罚孩子,他只罚自己。例如孩子犯了错,他不罚孩子,反而罚自己当天晚上不吃饭。但我必须指出,这个实验维持不了多久;为了他自己的健康,这位父亲很快就又回复他从前的老方法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来说明近代人对管教的态度。人们宣称人性本是善良的,你只需要把它最美、最崇高的部份引出来。你绝对不需要去处罚,限制,或执行管教。你只需说出你的理想,甚至因别人的错误行为而处罚自己,甘愿受苦,这样犯错的人就会改过。这一类人相信,如果你用同样方法对待希特勒,就能消弭一场战争;只要你用仁慈和善的语气去对希特勒说话,显示你愿意为和平付代价,受苦,你应能改变这个穷兵黩武的人。二次世界大战时,伦敦一位相当知名的传道人甚至提议,由他和另外几个人前去担任中、日两个交战国的和事佬。他并没有真的去行,但他们确实相信,只要他们站在敌对的两个国家当中,甘愿牺牲自己,就能立刻止息战争。

我再重复一次,这一切行迳都是基于一个观念--人性本善--你只要去发挥人的本性,绝对不需要用到刑罚。即使你一定要处罚,也不可用体罚的方式。人们说,任何形式的处罚都必须强调它的改善作用。这是很有趣的论点。最新的观念是,处罚(如果能称其为处罚的话)之目的乃是在于恢复、改善,而不是在报复、责罚。他们说,你必须总是保持积极的态度,将目标放在建立一种新的人格和品性上。如何作呢?以监狱为例。现代的论调是,监狱的功用不在惩罚犯罪者,乃在恢复、更新他们,所以专家不断告诉我们,应该废止监狱里的限制和刑罚。我们必须停止任何一种形式的体罚,并提供精神医生。监狱应该是一个人接受精神和心理治疗的地方。你绝对不能因为一个犯人过去的行为而处罚他,因为基本上他是善良的。你必须作的是激励他里面的善,将其诱导出来。向他指明的某些想法是错误的,他过去某些举止是与社会敌对的,这样他很快会看出自己的错,并且改过自新。我们最大的需要在于建立、鼓励他的「另一面」。因此透过心理治疗,就可以恢复、重建这个人的品格和个性。

这是今日对于犯罪和刑罚一个最普遍的观念。体罚已被废止,整个重点放在心理治疗--用心理学的方式去建立人性中本已有的一些正面的东西。当然,同样的理念也已渗入儿童的管教上。现今共同的趋势是,如果一个孩子在学校行为不当,就把他送去给心理医生;必须用心理学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基本上他们都是善良的,所以你不可处罚他们。杖、棍子都应该被搁置不用。我们只须引出他们里面隐藏的善。老师若管不住一个孩子,就当立刻把孩子送到心理医生处,由儿童心理专家来检查、诊断,并且开出适当的处方。

我要强调的是,这一切都是打着基督教招牌作的,而且他们辩称这是出于新约的教导,是与旧约相对立的。他们说,这是基督对于这一类事情的态度。所以从许多方面看,基督教的立场,以及教会的整个前途都牵涉进去了。其实这种观念是那些无宗教信仰之人所大力推动、支持的,但他们却是用基督和新约的名而提出的。

让我们进一步来探讨这个问题。圣经和基督对于这件事作了什么样的教导?我毫不迟疑地断言,圣经和基督徒对于这两种极端的立场是,它们都错了。传统的独裁式和现代的放纵式管教都是错误的,后者尤其不对。我们特别关切现今普遍的观念;稍后我们讨论到「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时,我还会再回头提及传统式的管教法,因为那句话正是传统式管教法的写照,而现代一般人的态度则多多少少是针对那种方式而作的反弹。让我们首先来看近代人的立场。

我前面说过,从圣经和基督教的立场看,现今对管教问题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我这样说的第一个理由是,与错误的管教法相对立的,并不是完全放弃管教。这却是今日的光景。人们说,既然传统管教方式有所差错,我们干脆就抛开管教,废止处罚,让孩子自由发展,作他们喜欢作的。这是基本的错误所在。与错误的管教相对的,不是放弃管教,而是正确的,真实的管教。这是我们在以弗所书第六章读到的,「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要管教他们,但不要用错误的方法。「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这才是正确的管教。现今最可悲的是,人们存着肤浅的想法,认为与错误管教相反的,就是毫不管教。这种想法纯粹是从哲学、理念的立场出发,根本站不住脚。

让我用另一种方式说。任何一种观念若主张「只有律法」,或「只有恩典」,都必然是错的,因为在圣经里两者是兼具的。并不是「律法或恩典」,而是「律法和恩典」。旧约的律法里含有恩典。所有的燔祭和祭牲都表明这事实,这是神命令的。没有人可以说,神赐给摩西和以色列民的律法里未含任何恩典。这律法最终是建立在恩典上的,它是隐含着恩典的律法。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可以说,恩典就意味着没有律法,这是反律法主义者的理论,与新约各处的教导不符。有些早代的基督徒说,「哦!我们如今不再位于律法之下,乃是在恩典之下;这是指不管我们作什么都没关系,因为我们不再位于律法下,所以我们可以犯罪,好叫恩典更加显多。我们不妨尽情作自己想作的事,神是爱,我们已蒙了赦免,我们是基督里的人,是重生的,让我们凭己意而行吧!」在罗马书,哥林多书信和帖撒罗尼迦书信,以及启示录的头三章里,都论到这种错误的立场。如果你以为有了恩典就不需要法律,将恩典当作犯法的执照,那真是愚不可及。这与圣经对恩典和律法的教导完全背道而驰。律法中含着恩典,恩典中也有律法。正如保罗所言,我们基督徒不是「没有律法的人」,我们乃是「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九21)。

当然,管教是必要的!事实上,基督徒比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更需要管教,因为他更清楚看见管教的意义。他也有较大的能力。他有真正的认识,所以也应该过一个更好、更有纪律的生活。新约中提到的管教并不比旧约少;新约的管教属于更深的层次,保罗写给加拉太的书信中教导,不管在什么情形下,都不可弃绝律法,因为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加三24)。不要把这些事情当作相对立的。神赐下律法,好叫人服在律法之下,在律法里面被带到那位赐救恩的基督面前。所以我认为现代人的这种观念完全误解了律法和恩典。它带来一团混乱和困惑,而且根本不符合圣经。那只是人的哲学,人的心理学。它运用了基督徒的词汇,实际上却摒除了词汇本身的含义。

第三个理由是,现今的教导完全误解了圣经有关神的教义。这是最严重的一件事。现代人不根据圣经来揣摩神的样子,他只用自己的脑筋和心灵揣测。他不相信「启示」。所以人类在将近两个世纪以前开始了所谓的「高等批判学」。人凭自己想像创造了一个神,这个神必须与传统独裁式的父亲完全相反。我引用近代一位知名作家的话:「你看出来吗?旧约的神是传统独裁式的父亲?」于是人们说,「我们所相信的神是耶稣基督的父。」但是主耶稣基督也相信旧约的神。他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他相信那位在山上颁布十诫,又向摩西启示自己的神。我们的主相信并接受旧约所有的教导。

现代人无权宣称这些新观念是从基督来的。这些不是他的教训,乃是他们自己的教训。神藉着圣经向我们启示他是一位圣洁的神。新约和旧约都告诉我们,我们必须「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是烈火」(来十二28、29,引自申四24)。确实,新约教导说,旧约只是让我们看到神一小部份的圣洁,尊严,荣耀,和伟大。那些只是外在的表征。神是无限圣洁的。「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神是公义的,他永远是公平的。神就是爱,这点我知道,但神还有其它的属性,彼此并不冲突。这些属性是合一的,它们同时在神永恒的能力和丰富中表达出来。这是圣经的启示。所以我必须说,那些论及神可姑息罪,遮掩罪,赦免每一个触犯他的人,从不生气,从不施行惩罚的论点,不但违反旧约,也否定了新约。主耶稣基督自己说到那个地方:「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他也告诉我们,绵羊将与山羊分开。他说到某些人,「我从来不认识你们……离开我去吧!」「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现代这流行的教导竟然打着新约和主耶稣基督的名,实在令人惊讶。它完全否定了圣经有关神的教义。神是圣洁,公义,正直的,他清楚宣告他要惩罚罪和过犯,他也在历史中多次这样行了。他为以色列人的罪刑罚他们,使他们被掳;他兴起亚述人和迦勒底人,作为惩罚他百姓的工具。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一18-32)里清楚教导我们,神刑罚罪,有时他采用一种方式,就是任由世人陷溺在自己的恶行里。我们越来越看见他在现今也使用同样的方法,只是世人被时髦的心理学弄瞎了眼睛,看不见这一点,因为他们根本不明白圣经中有关神的真理。

为什么世界如此混乱?为什么我们一想到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就不寒而栗?为什么我们都警觉到核子战争的危险?我相信有一个解释,就是神在罚我们,他任凭我们犯罪,因为我们拒绝顺服他,拒绝服在他圣洁公义的律法之下,我们远离了圣经有关神的教导,以致于远离了圣经所启示有关管教和管理、秩序的真理。结果是我们被神弃绝,可惜世人对此却浑然不觉。

第四点,人们完全未意识到罪对他们产生的伤害。现今的观念是,人基本上是善良的,只要这个善被引发出来,就天下太平;所以你只需要诉诸人的善,不需动用刑罚;你只要自己受苦,那冒犯你的人自然会受感动,离恶行善。我认为这一切观念都是起因于拒绝圣经有关罪的教义。对于他们我只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人本性是有罪的,始祖堕落的结果,使人成为邪恶的。他天性悖逆,不守律法,被恶势力所控制,因此他对于各样的呼吁根本无动于衷。

现今世代痛苦的经历足以证明这一点。现今的方法已试用数十年,结果如何?问题丛生--少年犯罪,家庭破裂,偷窃,暴力,谋杀,抢劫,整个社会陷入一片混乱。新的理论有了四、五十年的实验机会,结果是各种各样的问题每天、每分钟从不同角落冒出来。但这些并不出我们意料之外,因为人基本上不是善良的。圣经告诉我们,早在大洪水之前,人就是「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人并非善类,只需一点点鼓励就够了;他的本性被扭曲了,变得邪恶,腐坏。他是悖逆的,他恨光,爱黑暗;他是情欲和肉体的产物。现代人因未看见这一点,以致于产生了这些不幸的观念。

第五点,世人完全误解了有关代赎、更新的教训。圣经告诉我们,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公义、圣洁、正直的神在他儿子身上刑罚了罪,好「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五26)。「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五十三6)。「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前二24)。「耶和华却喜悦将他压伤」(赛五十三10)。神的公义和正直要求他如此作,神对罪的忿怒使他坚持这样行。但是在这里我们也看见神的爱,他如此爱世人,甚至不惜将他的震怒倾倒在他那无罪的儿子身上,好叫你、我能因此得拯救。可是现代人不明白,也不了解赎罪的意义。他们在十字架上只看到感伤的一面,他们看到冷酷的兵丁欲将神儿子置于死地,而神子却带着微笑对他们说,「虽然你们如此对待我,我还是饶恕你们。」

这是他们的论调,但圣经并未如此教导。圣经充满了有关燔祭、献祭的教训,一再提到流血的必要,「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这是旧约和新约共同的教训,现代的观念却完全否定这一点。圣经各处皆论到处罚;特别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你看到了最高的刑罚。

或者从更新的教训来说。一个人若基本上是善良的,他就不需要「重生」,不必被更新。但「更新」是圣经里一个中心的教训;我们惟一的盼望是「与神的性情有份」。所以这种新观念否定了圣经的基本教训,而它们却打着基督的名到处招摇。圣经的教训是,一个人来到「恩典之下」以前,他必须先被置于「律法之下」。罪和邪恶必须被限定在一个范围内。神已经作成了这事!谁指定了法官?是神!请读罗马书第十三章,「作官的……不是空空的佩剑。」谁指派君王和省长?是神!谁设立国家?是神!他将罪和邪恶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他若未这样作,这个世界早在几世纪以前就腐化得不存一物了。因为人的罪性,神设立了律法,好叫人受限制,与魔鬼保持距离,直到人来到「恩典之下」。在摩西的世代,神颁布律法给人,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若要律法奏效,必须有制裁行动配合。如果一个人犯法,被拘捕,你却立刻告诉他,「别担心,我们只是逮捕你,但不会处罚你,」这种律法就毫无价值,也无法起任何作用。

当然我们也可以用近代的例子说明。想想看每天街上发生的凶杀案。人们如何处理?执法当局不断利用收音机、电视向人们发出警告,提出呼吁,发表言论,制订新法律,但是效果如何?微乎其微!为什么?因为人是悖逆的,天性是不守律法的。政府只有一个方法对付这问题,就是处罚犯法之徒。他们只明白这一种语言。陷在罪中的人不能懂其它的语言。你若带着甜蜜、讲理的态度去和他谈,他只会趁机利用你。英国政府曾经企图用这种方法对待希特勒,我们称之为姑息。我们若看出那样作的不当,为什么看不出这对一般人也行不通?对那些被情欲和肉体控制的人,用温柔、甜美的声音去讲理,是毫无意义的。

圣经的教训是,这种人当受刑罚。他们若不听从律法,就用律法制裁他们。神定下律法的同时,也设立了制裁的方法,来对付破坏律法的人。一旦律法遭到破坏,制裁立刻付诸实行。神并不是定下一个律法,然后声称人听不听从都无所谓。神要他的律法实行出来。纵观西方国家的历史,你会发现历史上那些最有纪律、最荣耀的时期都是紧随着一次宗教复兴运动而来的。例如改教运动之后的伊利莎白时代,人们重新重视圣经--新约和旧约--将其运用在生活上,用其来巩固律法。这些说明了圣经的原则。圣经的教导是,由于人是堕落的族类,由于他是一个罪人,一个悖逆之徒,由于他是情欲的产物,受情欲的控制,他必须受约束,被置于某个范围之内。这个原则同时适用于孩童和成年人,他们都是玩劣的,有罪的,远离了世上的律法和神的律法。去尝试任何其它的方法,都只会再回到混乱中,这是我们已经开始经历的事实。圣经的教训是建立在神的性格和本质上的,神知道人陷在罪中,所以律法必须执行,才能叫人看见,认识神,这样人才能被带到恩典中;最后人可以顺服那更高层次的律法,并且在那律法之下甘心乐意地听从神圣洁的命令,讨他的喜悦。所以我们必须从这个原则着手:圣经各处都教导我们,人必须有管教,必须有处罚。于是我们面临了一个问题:如何执行处罚,特别是在基督徒家里呢?此处我们研讨的这段经文就显得格外重要了。你必须运用管教,但不可「惹儿女的气」。管教有正确的方法,也有错误的方法。我们接下去要作的是去发现那正确、真实、合乎圣经的管教法,这也是神的律法要求我们作的。现代思潮虽然打着基督的名号,却是否定了基督徒信仰中一切基本的教训。难怪那些无宗教信仰的人大力提倡它,用在有关死刑、战争、教育、监狱革新等许多方面。他们这样作并不足为奇,但是作为基督徒,我们却必须对此有所认识和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