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4 基督的仆人

卷六 婚姻·家庭·工作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弗六5-9

我们已达到一个概括的结论,就是基督徒有责任顺应他所处的环境和景况。他不能因为成了基督徒,就企图打破现状。我们也讨论过,他有权加入其他人,一起为改善生活条件而努力。在法律的范围内,他有权如此作。但是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基督徒首要的工作和目标乃是运用他如今拥有的新悟性,去发现如何适应所处的现状。

从这一切,我们可以得出几个结论。当一个基督徒在某一个系统之下必须作一些他宁愿不去作的事时,他不算为有罪。举例来说,有一个基督徒在保罗的时代被卖为奴。他被主人要求去作一些他不愿意作的事,或许这些事根本就是不对的,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他还是应该去作。他们因为所置身的制度而必须顺服,圣经没有叫奴仆逃走,或反抗。不!他必须顺应环境,服从主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让我们将其运用在现今世界上。

有很多基督徒因职业的性质,必须在主日工作。他们常常感到困惑,问道:「我在主日工作是不是犯罪呢?」我通常用一个问题来回答他们:「如果你有完全的自由,可以选择要不要在主日工作,你会如何选择呢?你说在主日工作可得双倍薪水,那么我要问你,如果你可以选择,你是否愿意放弃双倍收入,而去教会参加主日崇拜?」如果那个人告诉我,坦白说他情愿舍弃双倍薪金而去敬拜神,我就会告诉他,他若为了工作上的要求不得不在主日上班,也不算犯罪。如果他拒绝在主日上班,会因此丢掉饭碗的话,他大可不必如此作。他所涉入的是一个他并不相信或赞同的制度,就像过去的奴隶一样;但是使徒的劝勉是,他应该服从这制度,虽然有的时候他必须作一些自己并不愿意作的事。

让我再举一个例证。不久以前,此地的医生酝酿发起一次罢工。许多基督徒医生非常关心这事,他们问道,「我们基督徒可以罢工吗?」我的回答是,「当然,你们不必例外。」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其它行业的基督徒里面。每一次有人提议罢工,就会有人问,基督徒该不该罢工?其实答案很清楚。不论你个人意见如何,你都是整个制度的一部分。如今工业界已经有很精密的组织,一个工人再也不必自己对付他的老板;他是一个团体的一份子,他的雇主可能也属于另一个团体。个人的因素已经消失了。工人是整个制度的一部分,通常都属于一个工会。所以基督徒在这里没有什么选择,他必须顺应制度。如果他大部分的同事决定罢工,不管他个人意见如何,他都该加入他们一起行动。不然的话,他的处境会很艰难,最终甚至使基督徒的名蒙羞,因为他的举止在别人眼中看来真是荒廖得很。每一个基督徒必须自己好好思量这些事。一般的原则是,基督徒必须成为他所置身的制度之一部分。他可以尽己之力与别人一块来改造这个制度,但他不是以叛逆者的身份出现,也不能因为自己成了基督徒,就想在这个制度里而找捷径走。

第二点——我有些犹豫加上这一点,因为这是我前面所讲那一切事物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基督徒有的时候必须采取绝对的立场。这是指当他被指定去作某些事,或当他被牵涉到某种情况下,而使他和神的关系受影响时。这种情形下,他必须采取一个绝对的立场,而不计较后果如何。如果他陷入一种光景,必须否认主,那么他就得断然拒绝。他一定得谨慎。他有两个原则可遵循:第一,他不可以犹豫不定;第二,他必须知道把界线划在何处。当情况危及到他个人与神的关系,以及救恩的事上时,他就得采取立场。那些早代教会的基督徒仍然继续作奴仆,但他们不会称凯撒为主。他们情愿丧命,也不愿这样作。

但以理书第一章对这点有绝佳的说明。但以理到了某一个地步,不得不采取立场。他用合理的方式这样作,使人能够接受他的论点。但是每一个人都必须在自己的环境里下判断。他绝对不能否认他的主,或者在任何一种情形下与他的救恩问题起冲突。

这是这件事概括的一面,我们接下去就能探讨有关仆人(奴仆)和主人的行为这实际的一面。使徒对我们有详细的教导。为奴的要继续为奴,但如何作呢?他们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呢?如今他们是基督徒了,他们如何把新的观点与持续的旧身份相配合?这个答案很自然分成两部分。第一,我们如何事奉?再一次,使徒保罗把它分为两部分——这是保罗的分法,而不是我的。他不厌其烦地作一番划分。首先他提出消极的点。他们应该顺服主人,但「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这是从第六节开始的消极部分。

我们如何明白「不要只在眼前事奉」的意思?这是我们都很熟悉的。这里的意思是,仆人应该顺服主人,但不要总是把眼目放在主人身上,以致于忽略了当作的事。换句话说,他们不要只作最基本的事,只求不受罚就够了。有一类仆人,不管他作什么,总是用眼角察视主人有没有进来,有没有在看他。如果没有人注意,他就闲懒不作事,或只作最基本的琐事;可是如果主人在一旁,他就加倍努力,给人一种印象,好像他是一个辛勤尽责的仆人。这就是「眼前的事奉」。使徒说,基督徒绝不可这样,只作最少的工。使徒谴责这种只求不惹麻烦,敷衍了事的态度,因为这显示作工的人对他的份内之事既缺乏兴趣,也毫不关心,只有主人在旁观看时他才肯卖力。使徒保罗说,「眼前的事奉」不是基督徒当有的态度。

那么我们该作什么?我们的表现应与「眼前的事奉」完全相反。请留意使徒的方法。他不满足于积极的一面,今天有许多愚昧人不喜欢听消极的禁戒。我们固然应该学习当怎么作,但同样重要的,我们也该学习哪些事不可作。我们当如何事奉呢?「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请注意,他在另一处也用到同样的形容词,就是哥林多前书第二章第三节,他告诉哥林多人,「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另外哥林多后书第七章第十五节那里提到提多曾造访哥林多教会,如今提多「想起你们众人的顺服,是怎样恐惧战兢的接待他,他爱你们的心肠就越发热了。」还有就是腓立比书第二章第十二节那段著名的话,「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他的意思是,你们不只是在我眼前顺服,想讨我喜悦,我知道即使我不在你们那里,你们仍会如此作。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

这几处引用的经文都有助我们解释此处保罗的嘱咐。这不是说,保罗勉励作奴仆的,要活在对主人的恐惧里,或某种不健康的恐怖中,好像一个可怜的奴隶,一想到主人,脑里就浮起一个手拿皮鞭的恶霸。保罗的意思也不是说,他们因为将临到他们的事而惧怕战兢。这是难以想像的,也无法用来解释此处和其它地方有关的经文。

要明白使徒真正的意思,我们必须看保罗如何描述他到哥林多教会传道的情形。他说,他在哥林多的时候,「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是什么使他惧怕战兢?显然不是哥林多人。使徒不会有这一类的惧怕。他不怕雅典的以彼古罗和斯多亚学派的人,也不怕像希律那样的王,或腓力和非斯都一类的罗马巡抚。他没有必要怕任何人。在知识上他不仅与当代的人并驾齐驱,甚至高他们一筹。在法律的常识上,他也不怕任何犹太人,他知道外邦人对神更是一无所知。因此他没有这一类的恐惧。

保罗所惧怕的是,他误传了他的主,使人误解了福音。他总是觉得作为福音的使者是一件美好的事。他也知道他有可能引起别人对福音反感,因此他惧怕战兢。使徒把福音看作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有很多人把上台讲道看得很随便,使徒却不是这样。他若不是被基督的爱激励,就说不出诸如「我若不传福音就有祸了」这一类的话,他也不会去传讲福音了。我们也应该用同样的方法「作成我们得救的夫夫」。保罗不是鼓励基督徒惧怕,他要我们明白我们在今生和今世所作的事是何等重要。「因为我们众人」——指每一个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这是「恐惧战兢」的意思,害怕我们误传福音,或是未尽到当尽的本份。使徒说,仆人应该用这种态度顺服「肉身的主人」。作基督徒是一件何等奇妙的事!它提升了每一件事——甚至奴仆的情况——把它放在一个较高的层面上。此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奴仆,他所从事的不过是一些最卑微、琐碎的工作,但使徒告诉他当用使徒传讲福音时同样的灵,同样的方法,去尽他的本份。

下一句是「用专一的心」(注:中文和合本圣经译作「用诚实的心」)。这里用的词与耶稣在登山宝训和其它地方所用的「专一的眼目」相类似。它的意思与双重视力相反;它不是同时作两件事,或同时看两件事。「单一的眼目」指集中焦距和注意力,指我们努力作当作的事,丝毫不被外界分心。此处使徒想到的是动机,特别指单纯的动机。我们的动机应该是尽可能把工作作得尽善尽美,而最重要的是,为了讨主的喜悦。作为基督徒,我们是否常常将这一点用在实际上?使徒保罗告诉作奴仆的当如此行,不要像那些常常注意主人是否会出现的仆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由于他们是基督徒,主人是否出现并不重要,因为他们只是「用专一的心」去作指定的工作。他们的心专注在工作上,他们对所指定的事投以专一的注意力。

另外还有一层含义,所有的仆人,是不论他的雇主是谁,都应该全神贯注在他的工作和主人上面。他的时间不是自己的,乃是主人的。他所经手的钱也不是他的,而是他主人的。每一件与他工作相关的事物都是他主人的。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基督徒用他主人的时间去作别的事,而不为主人工作,他就违背了使徒的嘱咐。

我无权用雇主的时间作私事,即使用来传福音也不可以。许多基督徒在这一点上犯错。他们用上班的时间--那是雇主的时间,而不是他们的时间--与人谈论信仰,灵魂,救恩的事。他们可能一周花几小时这样作,一年下来累积的时数就很可观。根据此处的训诲,这样作是不诚实的,是偷窃的一种。使徒说我们「用专一的心」顺服。我们必须集中心力,在当尽的责任上,丝毫不为外界分心。不管动机如何,我们都无权取用属于雇主的东西。也许有人说,「只要我们的动机是出于为别人的灵魂着想,就没有什么不妥。」不对!你不是受雇去传福音。这一项工作并未列在合约书里,当初你受雇时亦未提及此事。你无权这样作,如果你举止若此,早晚会使福音受到损害。

这个原则应当运用在每一个雇主身上。有时我应一些与政府机关有来往的基督教联盟之邀请,前往对他们演说。我发现他们的邀请函竟然是用印有政府机关头衔的信纸,我不禁大感震惊。这是很严重的,因为这是偷窃或抢夺的一种形式。基督徒除非经过授权,他不能用自己工作机关的文具、信纸,来从事基督教联盟的工作。他盗用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种服事再也不是「专心」的了,我们必须在时间、物质和其它方面都秉持这原则。基督徒一定得在这些事上谨慎。

使徒用的第二个词是「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此处较佳的译法是「从魂里遵行」。请注意,这时所用的三个词刚好与主耶稣论到哪一条诫命最大时所用的词相同。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我们已经看过「心」的部分,现在要来看「性」(亦即魂)的部分。下一节的「善意」则是「意」的部分。总而言之,重点是放在全人上头。使徒说,整个人都应集中在工作上。「从心里」的意思是「全心的」「从你内心深处发出的」「不是出于勉强的。」

可悲的是,人们往往作不到这一点。他们以勉强的态度去作工,好像不得已似的。如果能够不作,他们最高兴。如此,他们去作的时候,无法尽心的作;他们给人一种印象,这工作不合他们的意。他们用一种粗鲁的态度作工,好象极度的心不甘情不愿。使徒说,我们不可如此,乃要「从心里」,从灵魂,从内心的深处去作。我们应该全力以赴,表现出内心的真诚。「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作」(传九10)。要表里如一,一切从灵魂深处发出。保罗说,奴仆当用这种态度顺服他们的主人。我们所有受雇的人,也当这样要求自己;不是用一种勉强的灵事奉,乃是出于一个自由、真诚的灵。

最后一个重点是,「善意事奉」(注:中文和合本译作「甘心事奉」),善意!我前面已提过,这是指心灵和悟性而言。换句话说,基督徒要显明他已将这事彻底考虑过;他不是糊里糊涂的。这个题目已徘徊在我们心头一阵子了。人们常常来见我,表达下面提到这种困惑:有一个人,是教英国文学的老师。他信主之后,立刻面临了一个问题。他问:「我是否应继续这份工作?教书本身并不是基督徒事工的一种。我每天教一群非基督徒小孩莎士比亚,而莎士比亚的作品里面并未特别含有基督的教训,我继续教下去是否合宜呢?」于是很多基督徒陷入疑云,不能专心。他们无法「善意」的事奉。他们拿不定主意,他们里面有一个声音说这样作不对,另一个声音又说没有什么不妥。于是他们犹豫不定,不知道怎么作才好。使徒保罗提出一个很好的答案:「甘心事奉」。心里要把这件事想清楚,看见文化在整个基督徒的生活观里所具有之地位,然后你就能甘心去作工。

这个问题又牵出另一个问题。有许多基督徒觉得,他们应该作一个全「时间的基督工人」。他们说,「既然我成了基督徒,就必须除了基督徒事工,其它什么也不作。」这种想法违反了新约的教训。如果你蒙召去全时间作主工,那很好,就去作吧!但你若未蒙召这样作,就当仍留在你原先的位置上(林前七20)。你不可以自己说,「我要抛下一切,专一地作一个基督徒。」如果我没有蒙召作神的工,我就不会成为一个传道人和牧师。如果你能作别的,就继续作下去;当你不能作时,就知道神呼召你从事一项特别的基督徒事工。我反对一种说法,就是你一旦成了基督徒,而你的工作若不直接与基督徒事工有关,它就不与你的基督徒身份相符合了。这是不对的!「你们作仆人的,要……听从你肉身的主人。」把这件事弄清楚了,你就可以甘心作工。你了解清楚了,你的态度就会澄澈,你也不会犹豫不决,或心有未甘,你也不会三心两意。「甘心」——你的全副心力都在里面,作起事来自然事半功倍。

于是我们来到第二个主要部分。为什么使徒勉励作奴仆的用这种态度事奉他们的主人?为什么我们应当这样作工?这个问题相当重要,因为如果我们不明白第二部分的教训,就无法将第一部分的教训付诸实行。只有我们明白这一点,才能「从心里」,「甘心」工作,「不是只在眼前事奉。」

使徒再一次将他的论点分成消极和积极两面。这不是我的分法,而是他的。消极的部分是,「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他说,你不可只用眼睛工作,把眼神定在主人身上,似乎唯一的动机就是讨人的喜欢。他在第七节又重复一次这种想法。「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他重复消极的一面是为了强调其重要性。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明白的第一件事是,我们的眼睛根本不可放在人身上。这岂不是非基督徒生活里最大的问题吗?他们不断把眼睛放在人身上--自己、别人;他们不断问:这样作对我有何影响?我能得什么好处?如果作为一个基督徒,我总是存这种动机的话,就会把眼睛放在别人身上--他们怎么想我?他们对我的外表会有什么意见?他们怎么想我的人,我的能力?我作为传道人的表现?在我生活的千百小节上,他们怎么想?结果我的考虑就没完没了:隔壁邻居会怎么想?办公室或工厂里的同事怎么想?我的整个生活都受到别人的想法所控制。「像是讨人喜欢。」不信的人,他整个生活完全受别人管理,束缚。他想得人的称赞,所以他总是注视着别人。这不是基督徒的态度——「不要……讨人喜欢。」我们的野心和目标不是取悦人。

转到积极的一面,我们发现保罗用了四个很有趣的短句。第一个见诸于第五节,「好像听从基督一般。」「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象听从基督一般。」第二句在第六节,「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第三句是「遵行神的旨意」——而不是人的旨意--「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请注意,保罗也用过同样的方式劝勉作妻子的。「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每一件事都是「在主里」作的。此处有关仆人的教训也是一样——「好象听从基督一般,」「要像基督的仆人,」「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遵行神的旨意。」这里我们发现保罗整个立场的关键。除了基督徒,没有人能说出这一类的话。世界的人对此缺乏兴趣,他们也根本不明白。但这是基督徒独有的标志。一个人成为真正基督徒的那一刻,他看每一件事物都不一样了——包括他的工作,妻子,儿女,家庭,最细微的工作——「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我们可以借着探讨这些短句,把它们用在不同的地方,来启示基督徒的改变。基督徒最大的心愿是遵行神的旨意。「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讨神喜悦是基督徒最首要的心愿。基督徒是什么?首先,他是一个明白自己是罪人的人。什么是罪人?罪人不仅是作了不当作的事而已,他基本上是亏欠了神的荣耀。「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路德小本信仰问答(Shorter Catechism)告诉我们,「人最主要的目标是荣耀神,并且永远享受他。」罪是什么?就是拒绝荣耀神。罪的意思是人不愿意遵行神的旨意而活。一个人一旦明白自己是罪人,他就知道自己一直未活出那个伟大的目标来。从前他只是为自己,为其他的罪人而活。他说,「我有祸了!我从来没有为神,为行他的旨意而活,我企图讨好每一个人,只是未讨好神。我从未想过讨神喜悦应该是我生命中最首要的事。」但是如今他看见了。这是基督徒的第一职责。他看清楚不论在生活的那一个领域里,他首先要考虑的就是知道并且去行神的旨意。他决定这样生活。他首先关心的是,神对我存什么旨意?我应该维持现状呢?还是作一番改变?只要他相信是出于神旨意的事,他就毫不犹豫地去作。

再来看第二个句子。「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这里的「仆人」和第五节的「仆人」都应该译成「奴仆」。保罗实际上是说,「我亲爱的朋友,不论你们是在凯撒家,或其它地方作奴仆,我都有话对你们说。明早你们起身时,不要对自己说,唉!又是一天!又有一大堆苦工等待我去作,如果我偷赖,就会惨遭鞭打。我也得不到足够的食物吃,我只不过是一个奴仆,真是倒霉!那些异教徒主人一点也不同情我。我真是忍无可忍了,我一定要起来反抗!」保罗说,不行,你不能这样说。明早你起来时应该对自己说,「我只是偶然作了这人的奴仆,但实际上我是主耶稣基督的奴仆,我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他而作。」这是保罗一贯提到自己时的用语,特别是他书信的开头,「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他的意思是,「耶稣基督的奴仆。」他本着这种心态作一切的工,他是基督的奴仆。他提醒这些奴仆,他们也一样是基督的奴仆。

我们必须记住,自己是「重价买来的」,我们不再是属自己的人。作为基督徒,我们没有权利决定自己要什么,想什么,说什么。一个基督徒,按着天然说,他可能是一个政治家或社会改革者;他也许想煽动一次暴乱,一举歼毁某一个制度。但保罗说,他不可以再这样想,或这样说话,或采取这种行动。即使他是一个主人,也同样不能再这样想。他不可再威胁手下的雇工,因为他明白自己也是一个奴仆。作为基督徒,我们都是「耶稣基督的奴仆」。他为我们死,他的身体破碎,他的血为我们流出,他把我们从市场买出来,他付了赎价,赎回我们,我们如今是属于他的。我不可再依着自己的想法去思想;我的思想和言行都受他管理。使徒说,千万不要忘了,你是「基督的奴仆」

我要提出的第三个原则是,由于前面所说的,基督徒唯一的、最主要的心愿就是讨他救主的喜悦,并且彰显出他的荣耀。「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换句话说,基督徒最主要的动机是荣耀神,并且在每一件事上讨神和基督的喜悦。

总括起来可以这么说,我们借着事奉的方式显明我们受到这些原则所控制。这是保罗说的。我们显示自己生命中最大的愿望是遵行神的旨意,证明我们是基督的奴仆,是他重价买来的。这可以借着我们在日常工作上的表现彰显出来。

在现今的世代,这一切格外重要,英国目前只有十分之一的人去教会敬拜。所以不论传道人的道讲得多好,他们的影响力也相当有限,因为人们根本不进教会听道。但是个别的基督徒却和这些人天天一起工作,因此他可以成为一个传福音的人。他如何传呢?乃是借着他在工作上的表现。这是他的机会。恶劣的工作成绩是他的信仰最不利的推荐书。疏忽,草率,仓促,漫不经心的工作,都是负面的见证。这些都是世人的表现。他们只想得最高的报酬,而作最少量的工,如果他们能偷工减料,就一定不肯多作。如果主人不在那里,他就只保持最基本的工作量,这样主人若突然走进来,看起来他仍是在作工。可是基督徒却正好相反。他若在工作上有任何疏忽,偷懒,都是不好的见证,而且会伤害神的国度。这原则适用在每一个领域里。一个工作表现差劲的工人,不论他的工作性质是什么,他都是天国的绊脚石。

我常常为一些考试失败的基督徒学生难过。他或许说,「哦!可是我把时间都花在教会活动上阿!我也很勇跃地传福音阿!」但是一个学生上大学,不是为了去传福音,他进大学是为了受装备,将来可以进入某一种专业,或者作神呼召他的事。如果他利用父母和政府给他用来上大学的金钱和时间,去从事福音工作,以致忽略了学业,他就偏离了基督徒的本份。基督徒在任何一方面表现拙劣,都是不好的见证。基督徒应该总是在工作上尽力而为。这原则不仅适用于劳力的工作,或者学业,大学里的考试,它也适用于专业的工作。一个基督徒,不论他是医生,或推销员,或商人,或从事任何职业,他对待上司或下属,或工作上遇到的人,如果态度不佳,那都是很不好的见证,甚至可能对基督的国度造成伤害。至于他是否会讲道,或不时发表一些热心的谈话,这些都无关紧要。人们注意的是这个人平时的交谈,和日常的行为,他们根据从他身上所见的来判断神。

让我从积极面来说。基督徒总是应该在各方面表现杰出。我不是说基督徒一定要是他那个团体中最能干的一员。他也许不是,可能有其他非基督徒更能干。成为基督徒这事实本身并不能使一个资质平庸的人变得才华四溢。但是最重要的一点,也是保罗此处所强调的,就是成为基督徒可以使一个人拥有能力,去发挥最大的潜力。这是秘诀所在。其他人可能拥有更多的权力,但这不是重点。如果基督徒充分使用他所拥有的能力,将它发挥尽致,他可能作得比别人更好。基督徒应该「拼尽全力」,总是殷勤,诚实,可靠,乐于助人,也值得人信赖,总是信守诺言。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是一个基督徒。这正是保罗此处的教导。他说,「你们作仆人的,要尽力而为,把工作尽量作得完美,把全副心力投入,不论作什么,即使是奴仆的工作,也应尽力。」

为什么基督徒觉得应该如此作?答案很明显。基督徒这样作,就是在荣耀神,讨神喜悦,这是神对他的心意。这种举止使他越来越符合神最初造人的心意,神喜悦看见他这样。此外,正如我前面说过的,这是传福音的大好机会,因为四周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们不断从圣经看到相关的例证。记得约瑟的故事吗?他虽然是属神的人,却落到异教徒手中为奴。由于他是一个敬虔人,他无论作什么都得人的喜悦,他的职位也跟着节节上升。为什么?不是因为他向别人传福音,而是因为他是属神的人,他在凡事上都竭尽全力。他在波提乏家得到提升,他在狱中也屡次蒙晋升。你无论把这个人放在那里,他都大得人心,因为他是一个敬畏神的人,在各样事上无不尽心尽力。但以理和尼希米也是如此,整本圣经这类的例子层出不穷。

早代基督教会的历史上也有类似的例子。这是狡黠的君士坦丁大帝决定作基督徒的原因。那些狡猾的政客发现,使罗马帝国稳定的因素就是基督徒的存在。那些基督徒遵守法律,爱好和平,不争竞宣闹,辛勤工作,最后赢得普遍的好感。我知道这牵涉到其它的问题,但原则还是好的。

据我了解,同样的事也发生在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五年间的我国。我记得大战期间曾从报纸上读到,史大林突然决定放松对基督教的控制。西方人士听了都大吃一惊。我获知的解释是,即使史大林也观察到他领土之内最可靠的工人就是基督徒。他可以信得过他们。他自己并未成为基督徒——差得还远哩!——但至少他察觉了这现象。基督徒的信仰实际上应该给人这种印象。

这也是传福音最有效的方式。它解释了基督教信仰在第一世纪广传的原因。他并未举行大规模的布道会,也未花大笔金钱在广告上。他们乃是用「细胞分裂」的方式。一个人向他的邻居或同事传讲福音。这应该是今天传福音的主要方法。我们不论身在何处,都必然会有机会。不论从事什么工作,机会都是无穷的。

最后,我注意到,没有什么比这里的教训更透彻地指明了我们言行举止的重要性及尊严性。我们作一切,都是为主作的,「好象服事主。」马丁路德就惊讶地发现这一点。他是在罗马天主教的错误体系中长大的,从小被灌输一种观念--基督徒分为两类,一类是虔诚的,一类是平凡的。一个人若想作虔诚人,他就得离开世俗,成为教士;因此路德成了一个教士。但是他无法找到平安和满足。后来他突然蒙光照,发现了因信称义的伟大教义,这发现打开了他的眼睛。使他看清了自己的地位。他开始明白,即使一个女仆去打扫房间,她也可以为神作这工作。你不需要成为一修道士,把时间花在一个小暗室里,整天数着念珠,流汗,祷告,以「为神工作」。根本不必这样!一个女仆也可以借着打扫房间为神工作。这个发现改变了路德的一生。我们不需要借着作僧侣,隐士,来作基督徒。我们也毋须每一个人都作牧师。不论我们身处何地,作何工作,或扫地,或作别的事,让我们全力以赴,从心里作,「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人心里说,「这个人真与众不同阿!我从未看过一个人像他这样卖力!这人实在特殊,他作什么都力求尽善尽美。到底怎么回事?」于是你启开一连串的思想,最后导致他们发问:「我当怎样才能得救?我当作什么才能像他一样?」你身处那里并不重要。你也许像保罗和西拉,被下在监里,双脚被铐上脚链,但是你可以单单借着活出一个基督徒的样子,使别人心服,使他们发出各种问题,最后领他们到基督面前。

因此这实在是最伟大,最荣耀的教训。基督徒所作的事没有一样是毫无意义的。你早晨起来,出门工作的时候,要记住你是基督的奴仆,是神的仆人。并不只是你我这样站讲台的传道人才是神的仆人。你若是基督徒,就是神的仆人,你是奴仆,是「基督的仆人」,这位大有能力的使徒保罗也不例外。让这身份表现在你的工作,你所作的一切事上--在你的家中,休闲活动中,你的娱乐中,你与人的饭局上--让你的地位显明出来。这样你就会明白,不论你的呼召是什么,不论你在世上的地位和职份是什么,它们都是荣耀的。希伯特(George Herbert)有一首很著名的诗歌:

一个有生活目标的仆人,

使枯燥的工作变得神圣;

即使扫地也兴趣盎然,

因为是在主里所作。绝对不要再感到工作乏味!你的工作可能很机械式,缺乏变化,只是重复同一件事。若是这样,请记住,「一个有生活目标的仆人,能使枯燥的工作变得神圣。」对你自己说,「我要为了主的缘故去作。或许有人会看到我在津津有味地享受这一份枯燥乏味的工作,以常人所无的耐心和尊严把它作得恰到好处,他们可能因此而相信悔改。」不要以为讲道是传福音的惟一方法,你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引人归主。你主要是用自己的生活,和日常工作的方式来传福音。你从这方面证明自己是基督徒,因为只有基督徒才作得到这些。「你们作仆人的……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象听从基督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