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讲 耶稣关于祷告的教导(4)

信心祷告26讲 - The Bible Prayer Study Course | 甘坚信 Kenneth E. Hagin
圣经经文:约翰福音14:10-14;16:23,24;7-11

主题中心:无论我们需要什么,在基督里我们都有特权,使我们的这一需要得到满足。

让我们再来读约翰福音,看一看耶稣有关祷告的教导。

看来似乎奇怪,其他福音书作者所记录的有关祷告方面的事,约翰并没有记录。其他福音书作者在他们的记录里也没有把约翰所记录的记下来。

约翰说,如果要把耶稣所说所做的一切都记下来,全世界也容纳不了。他说,他之所以那样写是为了让我们信耶稣是神的儿子。

并不是所有的福音书作者都把同样的事记录了下来。路加记录了马太所写的一部分。马可只记录下了一件耶稣关于祷告的教导事件,也就是我们在上一讲中所看到的马可福音11:12-24节,耶稣对无花果树的咒诅。马太在马太福音第21章中记录了这件事。

马太也谈到同心合意的祷告,他所谈到的没有其他任何一位作者曾经提到:“……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你们成全”(马太福音18:19)。事实上,我们须把所有记录聚集在一起,才能得到耶稣关于祷告的教导的清晰画面。

约翰从完全不同的角度谈到了祷告这一部分。让我们来看一看圣经中两段似乎类似的经文,但实际上这两段经文并不相同。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因为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0-14

很多人认为这段经文讲的是祷告,但耶稣在这里所讲的并不是祷告。现在我们来对约翰福音16章的两节经文来作一下比较。

到那日,你们什么也就不问我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 ——约翰福音16:23-24

在这段经文中,耶稣所谈到的与14章所谈到的完全不同。在约翰福音16章他说,“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但是在约翰福音14章他说,“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他谈到的是两件不同的事情。

作为我们的权利要求 

让我们来看一看希腊文本新约中的这些经文。此处所译为“求”的字,在下来文中是“吩咐”的意思。所以这段经文的意思就是:“你们若奉我的名吩咐什么,我必成就。”

我们不是向神吩咐什么。当我们祷告的时候,我们奉耶稣的名向神求。但我们是向魔鬼吩咐下命令。

实际上,希腊文比英文的翻译更详尽。希腊文的意思是:“无论你作为你的权利吩咐什么……”(不是作为恩赐祈求)。不管我们要求或主张我们的什么权利,耶稣说,“我会成就。”如果我们经济上有困难,我们有权利吩咐魔鬼松开他的魔掌。无论我们有什么需要,这都是我们的特权,是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在基督里要求、吩咐这一需要得到满足。

在使徒行传里,我们见到这方面的一个例证。彼得和约翰在美门看到一个瘸腿的人在乞讨。彼得就停下来说:“金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使徒行传3:6)。

彼得奉耶稣的名,吩咐那乞讨的人站起来行走。他并没有祈求让神这样做。他知道耶稣说了,我们奉耶稣的名,无论是吩咐什么,还是求什么,他都会为我们成就。

在前面耶稣说:“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他说,“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彼得所做的就是耶稣所做的,耶稣那时也医治了一个瘸腿的人。

虽然我们今天也为有病的人祷告——当然这也是符合圣经的(雅各书5:14-16),但耶稣却从来没有为病人祷告。耶稣说,“……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如果我们只是为病人祷告并收到了效果,我们并不是作耶稣所作的。

耶稣按手在病人身上,但他从来不为他们祷告。他会命令魔鬼离开,或者他只是说,“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给你成全了”(马太福音8:13)。

因此,当耶稣在约翰福音14:13中说,“你们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时,他所讲的并不是向父神祷告;他所讲的是要作他所作的同样的事。

更大的事 

耶稣不仅说我们要作他所作的同样的事,他还说,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约翰福音14:12)。接着他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要作更大的事:“……因为我到父那里去。”教会能作更大的事,教会今天正在作更大的事,原因就在于耶稣已经到父哪里去了。

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来;我若去,就差他来。他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翰福音16:7-11

这更大的事是什么?我们要告诉男人、女人如何重生?“但在耶稣的服事中人们不也是得救重生了吗?”有人或许会问。他们的得救就像旧约中人们的得救一样,但他们并没有得到“重生”。

在新生中圣灵的做工是必不可少的,当耶稣还在世上的时候,圣灵还没有赐下来。这就是耶稣为什么这样说,“……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约翰福音16:7)。

“但是,耶稣在世上的时候,他不也是饶恕了人们的罪吗?”有人或许会问。是的,但在罪被赦免和重生之间是有不同的。

一个人得到重生之后,如果他又犯了罪,他可以得到饶恕,但他并没有第二次得到重生。(如果这样,我们就重生几千次了。)

重生是比医治和神迹更大的事。所以当耶稣还在世上的时候,人们并没有得到重生。其次,在四福音书中我们并没有读到,“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你们。”但在使徒行传中,我们再三看到这样的描述。

这是因为当耶稣在世上的时候并没有我们所认为的新约教会的存在。

那时在世上基督唯一的身体就是他的肉身。那些相信他并拥有将来之应许的人是存在,但他们的信只有当圣灵降下为他们施洗,使他们归入同一个身体的时候才完全。身体在后来才形成。

今天我们就是基督属灵的身体。今天基督在世上唯一的属灵的身体就是教会。在耶稣的服事中,不仅没有得到重生,教会的人数也没有天天加增,而且,在他的服事中也没有人被圣灵充满。这些就是我们作的“更大的事”的一部分,因为耶稣到父那里去了。

奉耶稣的名祷告 

我们现在比较一下耶稣在约翰福音16章关于祷告的教导:“到那日,你们什么也就不问我了……”(第23节)。当他说“到那日”的时候,他是指我们现在所生活的时间——就是新约时代。

这一节的一种译法是,“到那日,你们也不用向我祈求了。”他告诉我们不要向他祈求,而是奉耶稣的名向父祈求。(请看本书第3讲)“……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了。

然后他说,“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第24节)。他告诉他的门徒说,当他在世上与他们同在的时候,他们没有奉耶稣的名向父求;然而,“到那日”,当他不再在世上的时候,他们就要奉耶稣的名向父求,“你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

我们在天上的父渴望满足我们的每一需要——只是我们要向他求——这样我们的喜乐就可以满足!

记诵经文: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4)。

经验教训: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雅各书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