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談話(1666年8月3日)

與神同在 | 劳伦斯 Laurent
我第一次會見勞倫斯先生的時候,是在1666年8月3日。

他對我說,當他十八歲悔改信主的時候,神曾賜給他一次特別的恩典,就是在那一年的冬天,他看見樹葉子凋零了,同時就想到在不久之後,葉子要再生,還要開花結果。他就很希奇神造化的能力。這印像在他裡面很深、很有能力,也令他永遠不能忘記。因此他就完全撇下世界(參路14:33),矢志愛神。他第一次愛神的心非常堅強,雖然經過了四十年之久,他還不能說有否增加。

他曾作過富伯先生的仆役1,是一個沒有佳容美貌的粗人2

他曾想進入修道院,藉此來改良自己,但是神不應許,他也就在他當時的光景裡得到了滿足3

如果我們要享受神的同在,我們就得繼續不斷地和神交通;離開神的交通而思念瑣碎的小事是很愚蠢的。如果我們奉獻給神,得著神對我們生命的喂養和滋補,我們就要得著大喜樂。

我們應當生發一個活的信心。小信實在是一件悲哀的事,我們當以信心作行為的準則。可惜人總是以反覆無常的奉獻來代替。教會的靈就是信心,有此就足夠使我們的生命臻于完美。

我們應當將我們屬靈及屬世的事一併交託神,尋求祂的旨意,以成就祂的旨意為滿足,一切苦樂在所不計。因為真正愛神的人,苦樂是一樣接受的。當你禱告覺得枯燥難受的時候,需要忠心,因為神要藉此試驗你的愛心,此時就當退回到神裡面,單獨與神親密,你屬靈的生命就必大長進。

他對於世界的苦惱和罪惡,並不像從前那樣地驚奇,反而叫他希奇的,是他知道神能對付最大的罪人和罪惡。他只要為他們禱告,並不覺得難受。

當我們退回到神面前的時候,有一件事應該注意,就是我們裡面的情緒。因為這屬魂的情緒能與天然的事物混雜,也照樣能與屬靈的事物相混。不過神會賜恩來光照那些誠心愛神的人。

[如果我真心誠意地來事奉神,就可以隨時去同他(勞倫斯)交通,不要以為這會麻煩他。但如果我並不是定意服事神的,就不要再去見他了。]**4 

註釋:
  1. William de Fuibert,法國國王大臣。

  2. 指勞倫斯認為自己笨手笨腳,總是打碎東西。

  3. 意即他想為自己的笨拙和過錯受罰,犧牲一切生活中的享樂,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神。但是神不允許,結果他在修道院的漫長歲月裡,除了得到神賜的滿足,並未吃苦頭。

  4. 凡帶有**的段落,為原中譯本所刪;本版增譯,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