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同的恩赐

卷四 在基督里合一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

(弗四7、11)

现在我们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两节经文上。前面我们已经探讨过第八至十节中那段括号里的文字,因为要了解这两节经文,我们必须把握它上下文里的教训。使徒写下了第七节“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之后,接下去并没有立刻解释主耶稣基督究竟给人什么恩赐,他反而岔开话题,先论到主耶稣是根据什么立场这样作。我们得提醒自己,这整段的主题是教会的合一。他也迫切地要指出,这合一不是指一种机械式的划一,而是异中求同,是多样性中的合一,是教会的元首主耶稣基督代表祂的子民作工的结果。

在这两节经文里,我们可以看到,使徒详细指出合一的原则如何在基督教会的生活和活动中实现出来。这个主题非常重要,特别是现今的世代,许多人在高谈普世教会团结,我们尤其需要试着去思想、明白使徒有关这件事的教导。我们这样作的时候,应当留心观察到使徒并未替教会次序奠定一套僵硬的系统。事实上我们是否能在圣经其他地方找到这种系统都成问题。然而我们必须注意一些已定下的原则,这是我们当留心并遵行的。

第一个原则是:基督,也只有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正如十六世纪的麦尔维(Andrew Melville)所言:教会中只有一个君王,就是君王耶稣。教皇不是元首,任何世上的帝王或统治者也不是。没有一个人可以作教会的元首。教会历史显示,人类常常忘记这一点,许多战争就是因此而爆发的。基督在教会中就是作元首的,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有两三个人奉祂的名聚集,祂就在他们中间。现今我们必须重新正视这个中心真理,因为在绝大多数人的心中,所有原则似乎都混在一个大熔炉里了。我们的先祖为这些原则奋力的争战难道就功亏一篑了吗?我们说教会除了主耶稣基督就没有别的元首,没有任何人可占据祂的地位,难道是白说的吗?基督是元首,我们是祂身子的肢体。

第二个原则是:教会包含了各肢体,每个肢体在头底下都有各自的功用。这就是第七节所说的:“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当使徒说到“恩赐”时,他不是指救恩,因为他前面已讨论过这个题目了。现在他想到的是教会作为基督身子的功用。显然我们都已经得到救恩了,否则我们就根本不会在教会里面,但是这里他说:“祂所赐的有使徒”,显示他的主题是,教会每一个肢体都从神领受了恩赐,得以发挥各自特别的功用。每个人都有特别的功用,神也赐给人能力去发挥这功用。身子的比喻就是最清楚的说明。我的身子上每一部分都有其特殊功能。我们不一定总是知道这功用是什么,但我们不知道并不表示这功用就不存在。

科学家在这事上常常犯错。大约一百年多前,一些主张进化论的人武断地说,甲状腺毫无任何功能,只是人体许多退化了的残余物之一。他们对一些其他的内分泌腺也是持同样论调。可是现今我们都知道,这些腺体各有不同的功用。他们也说盲肠一无用处,但是他们真正的意思是,他们不知道它的功能,说不定有一天他们忽然发现盲肠的功用大得很呢!我要强调的是,人体里面没有一个部分,甚至包括一个最微小的单细胞或一根毛发,是没有其功用或目的的。它本身或许看来毫不起眼,微不足道,但它既然在身体里面,就与其他部门合作,有它自己的角色要扮演。

我们观察这个真理,并且亲身去实验之后,我们如何看自己作为基督教会肢体的身分呢?最不幸的看法就是,认为教会中绝大多数的人都应该是被动的。很多人似乎认为,教会就是一座建筑物,是供他们坐下来听讲道的地方,他们在那里什么也不必作。这完全抵触了神赐恩给教会每一个肢体的基本前提。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各自的功用,绝对不能全然被动地坐在那里。人身体的运作之奥秘,就在于每一部门、每一小部分都有特殊的功用,有待其发挥。

因此我们必须作的第一件事是,去发现我们的功用是什么。我们若明白这一点,就会发现作为基督教会的肢体是何等的一种特权。我们的地位之所以荣耀,是因为在基督透过圣灵所形成的这个身子里,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席之地。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提醒我们这些功用的一部分,但保罗并未全部列出所有的恩赐。某些特别的身分是神呼召我们每一个人都当具有的。我们若相信基督,若属于教会,相信教会有责任维护这惟一的信息,而在现今世代只有这信息能拯救人,那么我们当务之急就是发现自己的功用并且去实现它。这个功用可能看起来无足轻重,正如稍后我要指出的,但这无所谓;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当作的事,“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

现在我们来到这整件事最重要的部分,从今日教会里的活动这角度看,显然这是最要紧的一个问题。换句话说,我们要来思想有关呼召的教义。主耶稣自己呼召教会里的人要发挥各自的功用,祂也赐下他们所需要的能力。这个题目不容易弄明白,也常常被人误解。我们可以先从一些相关的原则着手。

第一个原则是,人不能召自己。我们不能自己决定在教会中我要作这作那,可是这种情形却非常普遍。例如有一个人决定他要讲道,他就迳自去作了。他对呼召的教义毫无兴趣;他甚至从未听过人需要蒙召。他只是随己意而行。但是根据使徒的教训,一个人不能呼召他自己,当然他更不能自己决定出来传道,或担任教会里的某项职位,把它当作一份工作。教会史上有一些死气沉沉的时代,从那些时期的记录可以看出,当时视传道为一项职业的观念相当盛行。有些大家庭保有一项传统或习俗,就是让大儿子加入海军,二儿子加入陆军,三儿子加入教会作传道人。那个儿子出来传道就像他的兄长加入海军和陆军一样顺理成章。这也说明了教会萎靡不振的原因。不要以为这种情形在今天已销声匿迹,现今还是有许多人用同样的方式进入服事工场。也许有一个人喜欢作诗,他向往宁静的生活,可以有很多时间读诗写作,他可能就为了这个原因而决定作传道人。这也是为什么教会常常软弱,缺乏果效。人们忘记了呼召人的是基督,我们自己不能决定要在教会里作什么。

我要进一步强调,“需要”本身并不等于呼召。这一点很重要,因为福音派里有一种颇受欢迎的教导,认为需要本身就是呼召。针对这一点,我的答覆是,呼召人的是主。祂当然会因为某项需要而呼召人,但是需要本身并不等于呼召,因为如果是需求促成呼召,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当回应那需求,这岂不荒谬?需要本身不是呼召。主耶稣能看见全貌,祂是整个身子的头。祂能同时看见不同地方的需要。祂不像我们,只看到一部分。祂有绝对完美的视野。我们必须强调此原则,不要因为看见一个需要,就下结论说我有责任去满足它。也许这样作并不合乎主的心意。祂可能有别的事要我作,祂也许定意要其他人去作这件事,而我却急躁地越俎代庖。那种主张需要即呼召的教导,不仅不合乎圣经,而且违反了基督是教会元首的教训,只有基督能呼召人,祂直接向我们发出呼召。

第三点,我们必须强调,教会不能单凭自己呼召人。我不是根据我个人的意思来解释使徒这里的话:“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因为主基督自己也作过同样的教导,记录在马太福音第九章,这段经文也常常被人引用:“要收的庄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祂的庄稼”(37~38节)。不是我们打发工人出去,是祂;我们只需要求祂这样作。很多时候我们本着一腔热忱,用不同的方法催促人出来担任教会工作。今天在主工场服事的人,有不少是因为曾经有一位年长的牧师或长老、执事前去询问他们是否考虑过出来传道,并且一再怂恿他们出来。

请容许我用自己的一个例子来说明。三十多年前我感到神呼召我传道,我从某一个国外差传组织的总干事收到一封信。他在信中建议我不要在英国传道,而应该考虑到印度去从事医疗传道工作。当时印度一家医院极度需要一个医生,显然我是最佳人选,在那种情形下,我怎能考虑留在英国传道呢?我知道那位总干事是出于一片好心,我也很同情他们的需要,我的答覆很简单,我只是问他,他是否相信圣经有关呼召的教义,他是否相信庄稼的主有权选择祂的工人,并且有绝对的主权决定把工人差到何处?我告诉他,我个人不但相信,并且奉行不渝,因此我没有去印度。

那种认为呼召必须来自别人或教会的教导,在属灵上多少显得急躁妄为。我们以为自己别有洞见,所以经常贸然采取行动。由于无知,我们总是仓促地为教会立法,决定什么人应该作什么。教会无权去建议或呼召,更无权对人施加压力或动之以情。教会常常列出需要,陈列在年轻人面前,然后呼吁他们全体献身。这种过程是最不合乎圣经的。

我强调这一点,不仅因为它涉及到神学问题,而且也因为亲眼目睹许多悲剧是由此而产生的。这种教导宣称,每一个年轻人都应该投身宣教工场,结果毁了很多人的一生。他们教导说:“你没有感动也没关系,需要本身就是呼召;你尽管去,等你到了宣教工场若发现自己不适合待在那里,那就打道回府。”这与主耶稣及使徒的教训正好相反。于是教会里有了混乱,很多人的一生受到亏损,因为他们没有遵照圣经的教训行。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愿意作主耶稣呼召我们去作的事,不论是去宣教工场事奉,或者不去。有时候去可能比不去还容易。有些人以作某种英勇的事来满足他的良知,例如深入非洲大陆,在那里盖医院等等。但这可能不是出于神的旨意。神或许要他留在自己国家作一些平凡单调的事。作为基督徒,特别是基督身子的肢体,我们应该听凭祂差遣,随时准备好去作祂呼召我们去作的事。那些蒙祂呼召,被祂差遣的人,若在所差的事上忠心,就能使神的名得荣耀。

教会在与国外宣教这整个题目有关的事上,常常引起不少困惑,使基督的名受羞辱。有些人一时冲动,贸然加入宣教事工,等到了宣教工场,才发现作了错误的决定,所以他们一旦回国休假,就再也不返回工场了。结果教会以外的人,对此都有所悉。我听说有些国家的宣教士,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在首次返国休假之后仍回到原来的工场。这是因为他们是被人而不是被主所呼召;他们把需要当成呼召,或以教会的呼召取代了神的呼召。他们未明白一点:我们每个人只是身子的一个肢体,作决定、发出呼召的乃是头,那是祂的特权,单单祂可以享有。

或许有人会问:“当呼召临到时,我们怎么知道呢?教会与这事有没有关连?如果有人站出来说,主呼召他从事某项事工,我们应当如何回应?”圣经对此提供了答案。正如我们已强调过的中心教训,呼召人的乃是主自己。此外,圣经也指出,我们任何人所感受到的呼召都必须经过试验和考察。这时教会就介入了;但教会的功用主要是消极方面的。教会应该先审慎对那个自称被主呼召的人加以考察。那人不可立刻采取行动,他必须来到教会面前,提出说明,让教会考虑这件事。

不妨用使徒行传第六章和教牧书信中的例子来说明。那里详细列出了任命长老、执事、牧师、教师的规则。教会有责任审核任何一位候选人。这个问题有两面。我要以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那个著名的故事为例。有一次有一个年轻人来告诉司布真,圣灵呼召他下个星期四在司布真牧养的会幕堂讲道。司布真回答说:“这事未免太奇怪了,因为圣灵并没有将这事告诉我啊!”如果主透过圣灵呼召,祂不仅会告诉那个年轻人,同时也会让司布真知晓。保罗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免得叫神的事工受亏损。教会中不可有混乱;当圣灵行动时,祂总是照着次序行。所以教会领受了这些指示,要仔细辨明,以避免被一时的冲动所误导。我们都很脆弱,而仇敌却诡计多端。他能“装作光明的天使”,来混淆我们的视听。一个真正被神呼召的人必须是谦卑的,他不会洋洋得意;他乃是到教会那里,述说他感受到神的呼召。他把自己放在教会面前,让教会审核他。

当然最重要的是,教会应该妥当处理这事;我们可以处处看见其中埋伏的危险和陷阱。教会必须用属灵的方法来审核。她自己必须对圣灵的引导抱着敏锐的态度。她不可采取律法主义、形式主义,或严厉僵硬的态度。教会不时会犯一些可悲的错误。有些人真正被神呼召,可是教会却告诉他们,那不是从神来的呼召。教会拒绝了他们。然而在一些例子中,证明教会全然错了。教会不是绝无谬误的,所以采取行动时不可以流于律法主义;她必须尊重圣灵的自由引导,和圣灵保持平衡的功能。因此圣经勉励我们,要常保守自己在圣灵和祂的影响力之下,这样我们才能“按公平断定是非”(约七24)。

教会历史清楚显示,不论我们喜欢与否,发出呼召的都是主自己。两百多年前英国教会对待怀特腓德和卫斯理兄弟的方式,给我们提供了最佳例证。当时的英国教会是盲目的,看不见是神呼召那些人,差遣他们去作大能的工作。教会看不见这一点,那是教会的错。是主把祂的恩典赐给教会,教会史上最令人兴奋的事莫过于观察祂赐恩典的方式。很多时候祂出其不意地采取行动。祂把手放在一个不道德的哲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身上,祂使用一个修士路德马丁(Martin Luther),或一个学者加尔文(John Calvin)。我们看见祂赐下祂的恩赐。祂呼召,祂也赐与。教会不一定总是明白;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就可以忽视教会,认为教会无关紧要。教会可能犯错,因为她不一定完全符合圣经,完全属灵,但耶稣是头,祂能修正教会所犯的错误。

你在使徒描绘的画面中,绝对找不到诸如“制度化主义”和“教会形式主义”一类的东西。你在新约任何地方都找不到这些“主义”。制度化主义是在否定有关教会是基督身子的肢体、惟有基督是教会的头、圣灵能保守这种合一的整个画面。教会形式主义也否定了圣经的教训,现今它在其他圈子中引起了许多混乱,因为那些人自以为是,拒绝承认别的权威。我们接受圣灵的恩赐和能力时,也必须受圣灵的引导,以保持一个真正的平衡。

这样,我们被带到第四个,也是更实用的原则上,那就是:主耶稣给我们各人的恩赐都不一样。“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祂在教会中指定不同的职位和功能,所以任何人若根本不相信组织,也是不符合圣经教导的。有些人以为,教会中只有松散、自由的团契,而不设立任何组织,才算是属灵。但是主耶稣已经在教会中指定了某些职分。这些不是人发明的,而是使徒受默示从主耶稣那里得来的。祂不但指定职位和功能,并且也决定了它们的性质和不同之处。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说得很清楚。有些职位比其他的重要,但每一个都是必要的。正如人体中某些肢体没有别的体面,但这些较不体面的肢体都是不可少的,我们反而更加以顾惜。肢体功能各异,也应该有异,但它们对于维持整体的和谐却是功不可没。

更进一步说,圣经也告诉我们,主耶稣也将这些职位分派给人。“祂所赐的有使徒。”是主自己拣选使徒、先知,和其他的人。祂设立这些不同的职分,向人发出呼召,并赐他们能力去发挥功用,各尽其职。这里再度显示差异的存在。圣经教导说,我们当格外敬重那些负讲道和教导之责的长老,因为那些功能特别重要。教会中的职分是有高低的区分;有些比较重要,有些是次要的,但它们全都是必要的。所以我们心中要始终记住这两件事——职分的区别,和职位的高低;此外它们同样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主自己设立的。

更重要的是,把这教训实践出来。我们首先看出职位有高低之分,但我们毫不以为忤,因为我们知道这些是出于主的指派,它们是为了发挥教会完整而和谐的功能而设立的。我们看出其中的差异和区分之后,还必须尊重它们。雅各在他的书信第三章说:“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三1)。早代教会中有些人声称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是教师,都是牧师,都可以作同样的事。但我们并非生来都是作教师的。我们必须认清,教会中有不同的功能,不同的职位,不同的能力,和不同的呼召。但我要加上一句,我们不要把这一点僵化,变成一种严格、绝对的划分。圣经没有一处支持以独裁的方式治理教会。在教会中我们不能称任何人为主。教会里没有君主或教皇式的权柄。

请注意使徒彼得这样写道:“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3)。以前的清教徒和自由教会的先祖曾为了这个原则而不惜流血舍命,但是今日却有人说:“这种事不值得大惊小怪。”我们必须认清,各人的功用、呼召、职分或许不同,但这中间并没有阶级的划分。职分较低的用不着向职分较高的屈膝,称他为“主”。我们都领受了同样的恩典,虽然功用不一,但都同样重要。我在教会中不能称任何人为主。我知道有区分,我尊敬具有较高功用的人,但不是用卑恭屈节的方式,我不是向一个君王或独裁者臣服。这种君王的思想完全违反了此处的教训。

我们必须正确地看待这些事。就我们个人而言,你若觉得被召去担任一个较高的职位,或领受了特别的恩赐,不可因此骄傲,或轻看其他的弟兄。正如保罗所勉励的:“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四7)。如果你在高位,要谦卑;你所有的都是领受的;职位是赐下的,恩赐是赐下的,能力是赐下的。另一方面,你若在较低的职位上,不要嫉妒或羡慕。不要看着别人说:“为什么他得到那个职位而我没有?”不妨读一读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让那段经文来纠正你。我们都当满足于自己所具有的功用,和被召去作的工作。我不在乎职位多低,工作多微小;我不在乎人的褒扬,或名字是否登在报纸上。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召我的是主,我的功用是不可少的。我作一切都是为了神的荣耀;我以此为乐;虽然我的职分可能微不足道,我仍要赞美神,让我成为这身子的一部分。“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是祂呼召我们,是祂赐给我职分和能力。

我们也必须将这一点运用在我们对别人的观点上。这是哥林多人未能作到的地方,结果教会分成许多小团体,各自拥戴不同的领袖,并以某种特殊的恩赐而夸口。他们忘记了“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他们若没有主基督所给的恩赐,他们就一无所有。所以保罗告诉他们不要以人夸口,只要荣耀主,祂是一切恩赐的源头,是教会的元首。

由此可见,今天教会里面各样的难处、混乱、结党、分争、隔阂、碎心、嫉妒、敌对,以及一切乌烟瘴气的事,以致于拦阻了教会的复兴,这岂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好好读神的话语?主耶稣怎能赐福这样的教会,这样的一群人?我们必须回到圣经有关教会的教导上。这不是单单给长老或教会领袖的理论,也不是只用来在教会会议上讨论的。以弗所书是写给以弗所教会每一个信徒的。我们对这些事必须有清楚的概念,所以我们读的时候可以有一些看法,并且能够表达出来。我们有责任让教会发挥她应有的功能。因此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谦卑地来到神面前,承认自己的骄傲、嫉妒、失败、自私自利、自抬身价,或因感觉受忽略而产生的自怜。让我们回到祂那里,在祂面前谦卑下来;让我们祈求祂的赦免,求祂洁净我们;让我们求祂将祂的呼召,祂所要我们作的事,清楚地指示给我们;然后我们就当起来,依靠圣灵的全能、权柄,和大能大力,竭尽己力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