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用爱心说诚实话

卷四 在基督里合一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

(弗四15)

这段话显然是一个较大的论述之一部分。它介绍了使徒有关教会功能的正面教训。教会事工的目的,是要使我们“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我们已经看过,要达到这个目标,首先得从现今我们所在的地方开始。我们一开始必须承认,我们是小孩子,具有小孩子的一些特征;这是指属灵方面而言。使徒警告我们不要作小孩子之后,他又勉励我们:“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

首先我们来看译成“说”这个字的意思。从某方面看,它并未涵括使徒用这个字的所有含义。他用的这个字通常并不是译作“说”。或者反个方向说,通常译作“说”的那个字并不是使徒此处用的字。这里的希腊原文的意思是“宣告”,所以我们可以把这句话翻译成“用爱心宣告真理”(译注:“诚实话”或作“真理”,英文都用“truth”一字)。它要表达的意思是,我们当“在真理里面”,“走在真理中”。可能最好的翻译是“在爱心中持守真理。”当然那包括了述说、讨论、教导真理。不只是用口说,而且它涵盖了我们的言行。我们应该诚实,行在真理中,活在爱里。使徒的意思是,我们不要再作小孩子,上下起伏摇动;而应该在爱心中持守住真理,凡事长进,连于基督。

我想整本圣经里恐怕没有一处经文比这句话引起更多的误解了。这句话和约翰福音第十七章第二十一节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是主张普世教会合一运动的人和力倡建立“普世教会”者最喜欢的两处经文。它们几乎已经成了一种口号。所以我们必须仔细研究思考这句话。

这句话广受欢迎是因为它被抽离了上下文。把一句话从它的上下文抽出来,变成一句口号,是最危险不过的事。圣经里的每一句话都应该放在它的上下文里来看待。若不这样作就违反了圣经。稍后我们继续研讨时还会看到这个原则的重要性。我们也要记住保罗在这一整段话里基本关心的事。他说到“用爱心说诚实话”的时候,并不是仅仅指要和善,有爱心。我一开始就提到消极的部分,是因为这正是现今人们解释这段经文的方式。现在讨论教会合一的问题时,就自然会以此为根据。交通和团契被放在最优先的地位。他们说没有什么比交通更重要的了;合一本身超越一切。他们说缺乏合一乃是导致传福音工作受拦阻的主要因素。他们又说:“若缺少合一就无权指望复兴。教会落到今天的地步,福音传不出去,都是因为教会里面太多纷争。”他们说:“现今最重要的事莫过于我们不惜任何代价联合在一个大教会里,把交通和合一放在最高的位置。”他们说:“为了达此目的,我们必须包容每一件事;只要一个人和蔼可亲,态度友善,多行善事,特别是肯牺牲小我,那么他相信什么或不相信什么都无关紧要了。”

他们又说:“重要的是一个人应该有‘基督的精神’,渴望效法基督的样式。这就足以使他成为一个基督徒!”他们说:“过去的世代太过于强调教义的正统性了。一个人可能对基督的认识不清楚,可能不相信代赎的教义,或童贞女生子的教义,或基督身体实际的复活,但是只要他有一个敞开的心,能容忍其他人的意见,待人亲切善良,有恩慈,关心别人,特别是那些受苦、有需要的人;热衷于伸张正义,包括政治上和社会上的正义,他就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他们说:“一个人作什么远比他所持的教义观点重要得多。”他们辩称,只有展现出所谓“基督徒的精神”,才能影响教会外面那些对教义一无兴趣的人。事实上坚持自己的教义观点,而批评别人的观点,几乎可以被视为一种罪,常常被描述为不符合基督徒的表现。这是一般对于“用爱心说诚实话”的解释。

我可以轻易找出一些醒目的例子来说明我要讲的,例如你可能留意到,有些知名的宗教书籍之书评者,在碰到别人对这本书不同的评论时,就立刻对那人展开批判。其实这是测验他的学术风度最佳的试金石。“学术风度”的意思是,你发现每一个观点都很有趣,每一种观点都有其特色。你若想被人视为学者,最好别说哪一种观点是对的,哪一种是错误的;你也不能批评,因为一开口批评就违反了基督的精神,是缺乏爱心的表现。“用爱心说诚实话”的意思是,你或多或少得称赞每一件事;更重要的是,别批评其他人的观点,毕竟每一样东西里都多少有一点真理的成分。

所以我们必须问一个问题:这样解释保罗的论述是正确的吗?这真的是“用爱心说诚实话”的意思吗?我可以立刻指出,这绝不是保罗的意思,因为他此处不只是告诉我们凭爱心说话。他的意思是“说出真理”或“持守住真理”。使徒没有叫我们培养一种模糊的、仁爱的精神,而是要我们在爱心里持守真理。“真理”一词本身就显示现今那种普遍的解释错谬之处。更进一步说(由此也看出上下文的重要),如果这句话只是鼓吹一种慈爱的精神,那么我们如何将它与保罗在第十四节所说的话连接在一起呢?如果“用爱心说真理”,“在爱心中持守真理”的意思是我们对每一种观点和教义都面带微笑,从来不批评、谴责、拒绝,那么我们怎能“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呢?这种所谓的“仁爱精神”根本不能容许使用诸如“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以及“埋伏等候”一类的词句。经文本身,特别是上下文本身就使得前面那种解释站立不住;它等于完全否定了保罗的论述。我们可以毫无犹豫地这样坦白说:把生活,或“精神”,或善行,或任何事物放在真理前面,都是否定了新约的基本教训;此外也直接抵触了使徒在第十四节里的严厉警告。这种避免作任何批评和分辨的态度,等于是把我们这些二十世纪的人当作权威,而不是以“蒙召作使徒”的保罗,以及主在教会里设立用来提醒我们、警告我们的那些人为权威。更重要的一件事是,友善、亲切、带人情味,都不能构成基督徒的信仰。你可以拥有这一切品质,却仍然远离基督徒的信仰,即使那些否认基督徒信仰的人也可以拥有这些品质。离开真理就没有基督徒的信仰可言。不论如何,“在爱心中持守真理”不是指一种模糊的、感性的仁慈和交通,或兄弟之爱。

从积极面来看,请注意使徒是说“持守真理”。他一开始用“惟”这个字,暗示这一节是和第十四节互相对照的。我们不要再作小孩子,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而应该有相反的表现。除了要避免见风转舵,轻易就相信任何事之外,我们也要“持守”住一些特别的、确定的东西,包括真理。我们不可朝秦暮楚,昨天相信一件事,今天又相信另一件事;必须照圣经所教导的,坚固不摇动,持定真理,行在真理中。持守真理是与随风飘来飘去相对立的。由此可见把握上下文的重要性。一旦你让圣经自己说话,而不是断章取义,用一小段经文来作口号时,许多问题和难处就自然会消失了。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用爱心持守住真理呢?它用在实际上是什么意思呢?我不能持守住空气,我也不能抓一把尘土放在手心,然后持守住它。可是圣经告诉我们要“持守”。其实很简单,我在持守任何东西以前必须先知道那是什么。它一定是可以把握的东西,是确定而且能够描述的。使徒说那个东西就是真理。显然他所指的真理是能够加以定义的。紧接着的问题自然是,如果我没有一个标准,怎能分辨环绕在我四周的各种“异教之风”呢?我们怎么知道孰是孰非呢?若没有一个标准,我怎能侦测出“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怎么知道它们正“埋伏等候”要矇骗我,使我误入歧途呢?在商业上,有所谓的标准度量衡。这是绝对必要的,不然我们根本无法知道交易是否公平,我们有没有被骗;我们也无法互相监督,这样下去怎么作生意呢?在属灵领域和教会中也是一样。除非你有一个判断的标准,你很难避免被异教之风摇动。你无法持守一个无定形的物体;你不能依靠像风那样吹来吹去飘渺无定的东西。

根据定义,以及参考第十四节,我们可以推论说:“真理”乃是可以界定,可以分析,可以用命题加以陈述的。虽然我这番话完全是建立在基本的逻辑和思维上的,而且是最忠实地根据圣经而说的,但它却与现代流行的说法大相径庭。有人说:“你这样讲未免伤感情,有损合一和交通,会引起分争。”这个世纪的人尤其不喜欢使徒信经、信仰告白、精确定义之类的事。基督教变成一种含糊、没有确定精神的慈善事业。这在一些书籍、讲章、会议、宣言中,都曾公开地被提及。如今我们更应该在圣经的亮光下来面对这个问题。根据使徒这里的教导,我们怎能认可现今流行的态度呢?保罗的教训使我们无法接受基督教与犹太教联合会议,或普世信仰大会之类的事,那些人声称我们其实都是在作同样的探索,反正攀登一座山可以有许多不同的途径。

这种现代的观念不但违反圣经,而且与基督教会的整个历史相抵触。某些教会几乎在每一次的敬拜中,都背诵使徒信经,亚他那修信经(Athanasian Creed),或者尼西亚信经(Nicene Creed)的一部分。所有大教会都有信仰告白:英国教会有三十九条(Thirty-nine Articles),长老会有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欧陆的路德教会有奥斯堡信条(Augsburg Confession),还有很多教会用海德堡信条(Heidelberg Confession)和要理问答(Catechism),或采取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n)。我们若不带任何批评的动机,而只从历史的伟大事实来看,就不得不说,现代人的态度是无知的,因为他们忽视了整个教会历史,以及她所有的信经和信仰告白。

那些信经和信仰告白是如何产生的?虽然我们知道使徒信经不是使徒们亲手拟定的,它们是初代教会定下的,目的在使信徒对众使徒的讲道和教训有简明的陈述可循。为什么早代教会相信那是必要的?为什么他们要拟定亚他那修信经和尼西亚信经?这些问题都非常切合时宜。难道我们可以说那只是因为当时生活悠闲,哲学家和神学家喜好谈论、辩论、分析各种思潮?或者说律法主义者和好事之徒把耶稣本来简单而轻松的福音弄成完全相反的面貌?教会历史清楚显示,这些猜测并不正确,每一个信经和信仰告白的拟定都是为了维护教会的生命,捍卫有关主耶稣和祂伟大救恩的真理。正如圣经所预言的,和使徒所警告的,假教师和谬误的教训已经渗入教会里了,结果在教会中引起许多混乱。教会一些被圣灵充满的领袖,在神的引领下清楚看见如果这一类的教训继续在教会里蔓延,早晚教会要被毁灭。因此他们就召开教会大公会议,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集合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领袖,来共同对付当时的情况。

这与现代的普世教会运动不一样,他们并未宣告他们是一体的,或声称彼此观点上的差异无关紧要。他们聚在一起的目的,是为了明白指出基督徒必须相信什么,并且声明任何人若拒绝这些真理,就当被视为异端,遭受谴责,被赶出教会。他们觉得教会的整个生命和前途都已面临存亡危急之秋,必须立刻终止信徒对于重要教义的困惑和犹豫。因此他们拟定信经,界定什么该信,什么不可信,在对与错、真理和谬误之间划上一条分界线。历史记载有各种的异端邪说和有关主耶稣基督的谬误教训兴起,但是亚他那修以及后继者敢于挺身而出,极力反对,加以斥责。可惜今天这些信经都被搁置一旁了。我再说一次,这样作不仅是违背圣经的教训,并且是否定了教会史上最荣耀的一段时期。

除非你明白真理,你无法去“持守”它。有些教义对基督徒的信仰是绝对必要的。其中一个是圣经的权柄。若没有神的话语作为我们信心和行为的绝对权柄,一个人怎能分辨真理和谬误呢?圣经若不被视为惟一的权柄,那么每一个“异教之风”都是被允许的;若是这样,就没有基督徒的信仰和救恩可言了。同样的,我们对于主耶稣基督这个人也不能有任何争论。祂是神子,也是人子;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正如我们前面说的,早代教会看见了这个教义的重要。新约的教训完全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希伯来书的作者看到这一点,他指出基督的超越性,认为神“在这末世藉着祂儿子晓谕我们”。由于希伯来的信徒对此真理产生疑惑,所以作者特地写这卷书信给他们。对于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是神和人之间的中保这个事实,不可有任何争议。教会不能为基督,为祂这个人,祂的奇妙降生,祂代赎的死,祂身体的复活等起争论。保罗对哥林多人说:基督若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这是非常重要的!保罗告诉哥林多人,他蒙召作基督的使者,所传讲的乃是“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

还有我们前面提过的因信称义的教义也极为重要。保罗告诉加拉太人,如果他们拒绝这个教义,而企图靠律法称义,就会“从恩典中堕落了”(五4)。我们要记住,那些困扰加拉太教会的假教师并未真地否认主耶稣,和祂代付的赎价;但他们教导说,外邦人除了相信基督以外,还必须受割礼。保罗一点都不能忍受这种假教训,甚至当彼得看来似乎赞成这教训时,保罗不惜“当面抵挡”彼得。保罗并不是忽略基督徒是否应该受割礼的问题,而说只要略略相信基督就可以了。他在这一点上绝不让步,因为这样就等于是传“另一个福音”了。

基督教会成为今天的样子,是因为否定了启示的教义和真理。圣经中启示的真理,就是“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如今被哲学、现代思潮,特别是科技取代了。我们不研读圣经,反而企图用哲学的方法去寻找神,界定神。怪不得今天我们已经很少看到卓越的圣经教导了,它被伦理讲座和诉诸感性的演说所代替,我们听到的大部分是勉励人要勇敢,尽忠职守等政治性的谈话。但这不是圣经的教训,不是保罗所说神呼召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去作的事。现今教会欠缺清楚的教导,对于神,对于弟兄之爱、学像基督、行善、彼此相爱等只是一些模糊的教导。这是因为要有扎实的教训,必须教师清楚知道真理是什么。教会的责任不是去猜测神,而是教导所启示的有关神的真理,将圣经启示的原则沟通出来,在信心上建立信徒。

显然我们必须切实知道真理是什么。我们不可花费一大堆时间来争论那些臆测的事;应该先从已经启示的真理开始,加以解释。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去明白、相信、“持守”真理,而不是以哲学的方法去思考人生和人生的意义、问题。传道人在讲台上不是要对会众说:“我认为这样”,或“我得到这个结论”,他应该说:“主这样说”。我们要像保罗对罗马人那样说:“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六17);或者如他对提摩太所说的:“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提后一13)。保罗已经教过提摩太“纯正话语的规模”;他不是只告诉提摩太效法他在保罗身上看见的灵,他乃是要提摩太持守那“纯正话语的规模”。保罗写给加拉太人时也说了类似的话,他所传的不是自己的看法,他说:“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一11、12)。他对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二2)。基督徒的信息是明确的真理,它包括了有关神的,主耶稣基督的见解,祂的性情,祂的工作,圣灵及圣灵的工作,惟一的救恩,教会,以及一切有关生命的真理。我不厌其烦地强调这一切,是因为如果我们对这件事认识不清,就没有必要继续看下一句话。“持守真理。”

但是我们也要小心,要“在爱心中持守真理”。我再强调一次,这一句话和这整个论述一样,都必须在第十四节的亮光下来看。在讨论那一节的时候,我极度强调使徒所用的强烈词汇。可是他却在此处勉励我们要“在爱心中持守真理”。第十四节的强烈语气是否与“在爱心中持守真理”相矛盾呢?显然并没有,但它能帮助我们去解释这一节里有关爱心的部分。在第十四节的亮光下看,这里不只是指良善,恩慈。从一般的人接受的角度看,使徒保罗并不是一个“良善”的人。一个被基督的爱充满的人,不只是在天然的层面上“良善”,因为那只是出于人的性情,完全是次要的。那不是保罗所谓的爱心。使徒这里的论点是,我们“持守真理”的时候,必须留意自己里面的灵。假教师会搅扰我们,伤害我们,我们必须抵挡他,竭力抵抗。但是我们千万不可以在一种谬误、苦毒的灵里这样作。

保罗特别要对付教会信徒彼此之间说话的方式,并纠正我们中间可能出现的错误。当然问题最严重的是假教师,就是犹大描述“偷着进来”的人,但我们中间也要用爱心陈述真理,持守真理。使徒的意思是,我们一方面要强调定义和规条的绝对必要,一方面也不可僵硬严厉,流于律法主义或自以为义。我们的所作所为绝对不可使人感觉我们只是一心要证明自己对,别人错。我们绝不能只是为了辩倒别人而这样作。我们中间很多人都犯了这个毛病。

同样的,党派性是不可取的,贴标签是不可取的,批判的灵也是不可取的。有些人完全被一种党派的精神所控制,如果你不采用他们特有的习惯或术语,就会遭到责备。我记得有一次我的一个好朋友告诉我,他对我感到失望,因为我讲解以弗所书第二章的时候,一次也没有提到加尔文主义。我的回答很简单,我说圣经也未提到那个名词啊!我的朋友太受党派精神控制,以致于他开始怀疑我的立场。党派精神往往会使人用一种纯粹理性的方式去了解真理,并且使人容易被偏见所辖制,这常常与他长大的环境有关。

我们不可以单用这种理性的方式去解释保罗的作品。如果我的心不被真理感动,我感觉不到它和它的能力,那么我的灵里就出了问题。真理必然带来感情,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必然会有感情,有感觉。真理若只用理性去了解,它就会变得僵硬、枯燥、无味;这样作的人不可能用爱心持守真理。我们只有在为了阐明真理,为了帮助别人,为了得人灵魂的情况下,才能用强烈的方式陈述真理。我们这样作是因我们为那些被误导、被领歪了路的人感到难过;而不是为了显示他们错,我们对。我们的目的是将他们带回到真理中。让我们以谦卑的灵这样作,知道自己的不可靠,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犯错,都可能陷入错误中。我们的言词总是要谦和,留心别曲解圣经,或误解圣经。我们必须“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

换句话说,我们绝对不能从谴责开始;必须总是从解释和说明开始。如果我认为另一个人的观点有误,我不可以立刻攻击他;应该先将真理放在他的面前,而且试着尽量用说服的口气。我必须试着把他赢到真理这边来。更进一步说,我必须同情这个人。或许他还是一个属灵的婴孩;由于所受的教导有限,他才会产生这些不正确的看法;我应该对他心存怜悯。圣经记载主耶稣看见这些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这是我们看待那些信心还稚嫩的人所应有的态度。我们必须包容他们,对他们存忍耐的心。

让我们回忆一下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时所说的话。他自己对这件事知道得很清楚,但是他说虽然他有权吃这些东西,这样作没什么不对,然而若为了不使信心软弱的弟兄跌倒,他就情愿不吃。“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八13)。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第一节说得更清楚:“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在真理上妥协;我们必须不惜代价来持守真理。但是我们要用爱心去持守,去说服人,以赢回他们,使他们明白真理。与此相反的态度是:“声称真理并不重要,基督徒只要行为良善,表现出基督徒的精神来,就足够了,他信什么并不重要。”错误一定得揭露出来;所以保罗在第十五节前面先提出第十四节那番话

总而言之,爱不是多愁善感,也不是软弱。爱是坚强的,真实的,纯洁的。真心爱一个人就是一切为他的好处着想。有时候爱会带来痛,我们有时候不得不为了爱而狠下心。一个从来不管教孩子的父母是失败的父母。“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十二6)。我们若真被爱的灵所激励,就会关心其他的基督徒,急欲帮助他们脱离谬误,不再作小孩子。也许我们不时得说话严厉,管教他们,责备他们,不遗余力地指出他们的错误所在。爱心并不是对每件事都面带微笑,表示自己的宽容,也不是声称只要我们同心,别的事都无关紧要。爱本身是最刚强的、执着的、威严的。爱强烈到一个地步,可以为了赢回、挽救、保护所爱的对象,使其免于陷入悲惨的境地,而不惜责备、击打他。“爱情如死之坚强。”

保罗在加拉太书第四章,精辟地阐释了“在爱中持守真理”的意义。他严厉地责备他们之后,忽然说:“如今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幼稚的加拉太人可能因为保罗告诉他们真理,而觉得他成了他们的仇敌,似乎对他们怀着仇恨。他向他们保证,他这样作是出于爱。十九节又说:“我小子阿!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他像一个母亲爱自己的孩子;由于他爱他们,看重他们,他才在信上严厉地谴责那迷惑他们、困扰他们的异端。他憎恨谬误,但深爱他们。因为他们看不清错误所在,他才在信上用这么强烈的词句;就像他为了真理的缘故,当面抵挡彼得一样。都是为了真理,但他是在爱心里这样作,好像一个母亲爱她的孩子那样。他也因此而把彼得和加拉太人挽救过来。

我们可以用初期教会宣布的一个知名的原则,来作为我们处理这一切的根据:“在主要的事上合一;在次要的事(即没有绝对必要性的事)上开放;在每一件事上宽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