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不要再偷,总要劳力,施舍
卷五 光明与黑暗 | 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努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四28)
此处我们来到偷窃的问题上,我不能不注意到,使徒所提出的每一个勉励都是针对非常重要而实际的事情。新约有多处论到,有的人不断奉行某些事,但他们仍旧不是基督徒。让我举出这位有“信心使徒”之称的保罗所说过的话:“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请注意到在这个清单里也提到了偷窃。所以保罗提醒我们,如果一个人不断地偷窃,就证明他根本不是基督徒。我是说如果他一直不改偷窃的习性,也就是说他在这方面没有任何改变。使徒并未说基督徒不能落入试探中,他说的跟新约其它地方一样,就是一个人若一直偷窃,就显明不管他相信什么样的教义,他都不是基督徒。
使徒这里用的方法和以前的如出一辙。他首先告诉我们该怎么作;然后提出为什么这个可作、那个不可作的原因。“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是消极的部分;“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是积极的部分;这一切的原因是“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我们观察这个劝勉时,立刻有几件事很自然地呈现出来,可以作为我们的信息、原则,和教训。第一件是,我们都应当以这荣耀而奇妙的福音感到喜乐。福音是神救赎的大能,可以救人脱离任何一种罪。这使得此处以及圣经其它地方所列出的清单更显得可贵、奇妙。耶稣基督的福音不是给好人的,而是为罪人预备的;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基督就为我们死。他是为那些犯了哥林多前书第六章所列各种罪行的人而死;他是为盗贼、小偷而死。我认为这是福音最中心的荣耀,其它的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在面对福音的时候,没有人是无药可救的,没有一样罪是不能被赦免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我们一一浏览使徒这里给我们的项目时,必须提醒自己:一旦这能力进入人的生命中,不管这生命被什么所捆绑,他都能得到释放。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原则,我们应当以福音为喜乐。
第二点有时候会遭人误解,却是很重要的。福音可以拯救人脱离各种罪,但我们也必须留意福音所采取的方式。这里的勉励有时会使某些人吃惊。他们说:“福音书真的告诉基督徒不可偷窃吗?你不是一再强调这些人已经更新、重生,并且照着神的样式有了新生命,神的形像已经在他们身上了吗?为什么现在使徒又告诉同样的一批人:‘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使徒确实是如此说的。我们不必感到讶异。我们若觉得惊讶,毫无疑问的那是因为我们对更新和重生的教义认识错误。有不少人对此有误解,例如保罗对哥林多人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这段话常常被误解为:一个人一旦被更新,在基督里成了新造的人,他从前的一切都到此结束,无一存留,他在每一方面、每一个细节上都是全然一新的人。显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完全误解了保罗的话,因为若是这样,他就不用写信给以弗所信徒,告诉他们弃绝谎言、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偷窃等等我们正在思考的这些事。换句话说,用这种神奇的方式去解释重生是完全不对的。世界却是这样作。它说我们这些基督徒既然声称已经重生了,就应该变得绝对完美。如果他们发现一个基督徒陷入罪中,就会说:“哈!基督教也不过如此嘛!我还以为基督教可以使人脱离罪,立刻变成完人呢!”可是世界往往证明它根本无法接受和了解基督徒的原则,更遑论有关重生的教义!
基督徒如何面对世界的讥讽?他们应该如何解释重生的意义?这不但在国内很重要,对在宣教工场那些突然被拯救脱离异教信仰的人尤其重要;因为重生的教义若遭曲解,很容易绊倒人的信心,不只是那些在教会里的人,连外头许多正在寻求的人都会被波及。答案是这样的:有时候一个人藉着重生,毫不费力地蒙拯救完全脱离了某一项罪。但这并不是放诸四诲皆准的规则。另一个人可能也真正得到重生,但是他仍然需要详细的指示,在他的生活里仍然有一些挣扎。我们或许无法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这是涉及神主权的事。然而我们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我们被重生的时候,并不是自动就脱离了所有的罪,从此就对一切试探具有免疫力。所谓的免役力是不存在的,我们可以从保罗的教训和经历得知这一点。神以他无限的智慧在不同的情形下采用不同的方法。
我还记得有两个人同属一个教会,他们信主之前都是酗酒的。两个人听了福音,悔改相信,得到重生。然而有趣的是他们的经历各不相同。其中一个人立刻失去对酒的兴趣,他毫无困难地就把酒给戒掉了。第二个人也同样戒了酒,不再作酒精的奴仆;但他不像第一个人那样感觉到释放,他知道自己里面有一些挣扎,他不时可以意识所面临的可怕试探。但这两个人都是重生的人。所以我们发现使徒书信中的劝勉是绝对必要的。我们好像婴孩一样生在基督里,一开始对任何事都一窍不通;一时对事理也分辨不清;因此我们需要教导,需要受教,以在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长进。这是使徒书信写就的原因。
这实在是一件最有趣、最吸引人的事。我们一定都有类似经历。一开头的时候虽然我们以一种新的方式看事物,但我们还未看清某些特殊的事。虽然我们经历了大有能力的改变,但我们还不知道有些事情必须一一对付。我们必须领受相关的指导。除非我们基督徒在这方面一年比一年更敏感,否则就显示我们并未真正成长,我们里面有一些地方不对劲。一开头我们看到的是比较中心、醒目的部分,然后我们必须学习其它的事。这正是以弗所信徒的光景。偷窃可以说是异教信仰最明显的特征。它一向是不信神的社会最主要的特色。他们是在那种环境中长大的,偷窃已经变成了一个习惯、一种风俗,他们甚至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所以他们需要被光照、被教导,正如使徒此处所作的。基督里的婴孩无法明白每一件事,需要详细而具体的指导。有时候我们一些易犯的罪会立刻被除去,但大多数的情况下并非如此,然而这人里面会有新的态度、新的观点、新的原则;他里面有了圣灵,有新的力量,所以在接受了教导和能力之后,他就能够对付这些罪。这是新约成圣的方式。
我们必须再进一步看。为什么离弃偷窃是必要的?保罗为什么说,“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这是一个与我们密切相关的问题,不幸的是这在现今世代尤其真切。报纸报导说:社会上扒手和偷窃的案件总是有增无减,它已经变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我们不得不正视它。偷窃是什么意思?显然使徒主要是想到实际上去取非分之财。他强调的是用手去偷,这也是当时和现今最普遍的偷窃方式。但他的意思并未停留在此。偷窃不只限于物质领域的东西。偷窃真正的定义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目的或方便,而占有或取用任何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它也适用于许多物质以外的东西。我们可以窃取金钱,也可以窃取时间: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偷;我们可以窃取别人的思想、理念,就是所谓的智慧财产;一般所说的文抄公即属此类。你可以写一篇论文,但其内容都是抄袭别人现成的东西——这就是偷窃!你可能讲一篇别人讲过的道,这也是一种剽窃!你讲得滔滔不绝,好像是你自己的讲章,其实却是别人的心血结晶。偷窃就是拿取任何别人的东西,把它当作自己的来使用,而给人一种印象,仿佛那是你的。
我有的时候会被这种行迳吓一跳。譬如我曾收到一个基督徒通知我参加基督徒联盟的会议,可是我惊讶地发现,他所用的信纸上面印的竟然是一个完全不相干的公司名号。这就是偷窃!我认为那个基督徒无权拿公家的东西用在他私人的事上,即使是基督徒联盟的事。让我举出另一个偷窃的例子。我们不要以为使徒这番话是写给异教徒的,我们既然不是异教徒,这些勉励就与我们无关。这是不对的。例如使用时间的问题。我既然领的是公司的薪水,就有责任在特定的时间内作公司的事。如果我占用公司的时间去向一个同事传福音,这就等于偷窃。虽然传福音是一件美事,但我无权用不属于自己的时间去作,因为那是我老板的时间。
因此我们了解到不可偷窃的勉励有很广泛的含义,我们必须留心。任何属于别人或国家的东西,我们都不能把它用在私人的事上,不管这事是多么高尚。偷窃也包括不把别人所当得的给他。你扣住别人的东西,或逃避当付的货物税、所得税,这都是偷窃的行为。法律规定属于别人的东西,我们若据之不放手,就犯了偷窃罪。我们拒不付所当付的款项,就是偷窃,这与强占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同样的意思。
“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这是使徒的勉励。恐怕没有别的罪比偷窃更卑劣、更可鄙的了。根据新约,克服罪的方法乃是看清罪的本来面目,并且鄙视它,憎恶它,对自己说:“这可不是基督徒当有的样子。”偷窃岂不是很可耻吗?它包括了藏头露尾,鬼鬼祟祟,贼头贼脑,观察四周有没有人在看,然后乘人不备,在夜色的掩护下行动。这种行为本身包含了羞耻。它所涉及的一切都充满了可怕的特质。然后还有另一个因素:偷窃总是牵涉到误用我们所秉赋的能力。我前头说过,使徒想到的是手。例如一个人,他看见一样觊觎已久的东西,那是属于别人的,他使用神给他的双手,将其拿过来,据为己有。这正是滥用了奇妙的工具!手原是神所赐的!是奇妙的工具!而小偷竟然把它用在这样的用途上!
不仅是手,偷窃也用到别的部分,我前面已有论及。看看一个偷窃的人如何滥用他思想、论理、逻辑、预测、计划的能力!看看那些纵横商场,尔虞我诈的钜子和大商家,他们中间不乏绝顶聪明、才智过人之士。他们在欺世盗名和追逐名利上所展现的机智和才干,足以令人叹为观止。这实在误用了神赐给人最高贵、最有效的恩赐。再想想他们在滥用这些恩赐时所得到的那种扭曲的乐趣,他们还以为自己有高人一等的智能呢!喔!这是何等的曲解!难道这是衡量一个人才智的标准吗?任何人若以自己欺骗的本领而沾沾自喜,就是侮辱了人性,侮辱了神赐给人类最美妙的东西。还有什么比这更当受责备的呢?
偷窃的背后究竟是什么?答案当然是:自私。那是己的中心表现。想要拥有自己所喜好的东西。它不过是己为了得到、占有而表现出来的许多可怕方式之一;偷窃的行为可能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这是根源所在。但我们还需要强调一点,偷窃真正的企图是想要不劳而获。除了想要获得什么的欲望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他希望能不花力气、不用劳苦就坐享其成,正如使徒这里所说的。追根究底说来,偷窃者最大的问题出在他不喜欢工作。他甚至轻视那些殷勤工作的人。他的理想是作得越少越好,得的越多越好。只要能得到好处,他是不择手段的。他把物质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早晚他会到一个地步,认为如果一件东西可以靠偷窃而得,那么那些汗流浃背、辛勤劳苦才得着的人未免太愚不可及了。结果他还颇以自己为荣。他一滴汗也没流,他得到的是“轻松钱”。来得多么简单!既然能轻易到手,何必苦苦工作去赚取呢?如此他的卑劣和堕落暴露无遗。
当然我们现今也可以看见这种心态。有一种现代的哲学,极端强调享受和行乐,而轻视工作,视工作为无稽、无可奈何之事,工作惟一的意义就是为了赚取足够的金钱去享乐。这个逻辑的终极点乃是,得到金钱,然后享乐,不再工作。一旦你开始贬低工作的价值,你就在往下坡路走了。一旦你无视工作的尊严和必要,开始想不劳而获时,你就打开了通向欺骗的大门。物质绝对不可以被置于最优先的地位。纯粹的拥有,纯粹的获得,纯粹的享受,都不能视为首要目标。一个社会或国家,若开始鄙视劳力,就等于宣告它目中无神。任何不明白工作之尊严的人也是如此。整个“少作多得”的观念都是不敬虔、不合乎基督徒信仰的;可是我们无可否认,这正是今天英国社会的写照。社会每一个阶层都有闲散度日的人;这种人在哪那一个阶层并不重要,任何想要不劳而获的人都属此类,都违反了基督徒教训的真义。这不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是属灵的问题。
此外,偷窃的人往往以为他有权享有任何他喜欢的东西。他看见所喜欢的目标。他并未停下来问道,这是不是他的或别人的东西,他只是说:“我喜欢,我想要,我可以用它作不少美妙的事,所以我不妨占为己有。”这是他的原因和心态,证明他完全缺乏对别人和其所有物之尊重。这是偷窃行为最可怕的地方。缺乏对别人的尊重。我只想到自己,想到自己的利益,我想要什么,我能享受什么。我若用同样的方式为别人着想,就绝对不会拿取他的东西,因为我尊重他的权利。可是偷窃的人内心将别人排除在外,侵犯了别人的尊严,只有我重要,别人都无足轻重。
所以我们看见,为什么保罗对以弗所人强调这件事。偷窃会中断交通。使徒这卷书信前面写道,他们都是连于基督的身子,彼此互为肢体。可是如果每个人都只顾自己,并且觊觎别人的东西,怎么可能有合一与交通呢?手说:“我对脚没有兴趣,我可以占尽它的便宜;”结果必然是一团混乱,彼此的交通受到拦阻,互相的信任也荡然无存。所以使徒说:“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偷窃乃是目无法纪,任意妄为,只为自己着想,是纯粹自私自利的表现。所以使徒说:“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
那么基督徒应该如何对付有关偷窃的试探这整个问题?我必须指出,使徒并没有单单说:“好好为此祷告,求神将它从你的生命里挪去。你什么也不必作,全让神来作,你只要仰望他,他会照你所求的替你除去这试探。”不!使徒并未这样说,他提出一个积极的勉励。不要再作!保罗说:“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首先我们来仔细看这件事,好好观察分析,然后自问:这是我的问题吗?我有没有犯这方面的罪?于是你不再偷了。但你并非停留在此,你还有更积极的方法。那是什么?使徒没有留下任何模棱两可之处让我们踌躇——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这是一句伟大的话:让他劳动,让他工作!
“劳力”在原文中是一个很强烈的词;它的意思是工作到筋疲力尽的地步。使徒说的不仅是工作,你当然必须工作!此处我要再度强调这个重要的基督徒原则:工作的尊严,劳力的尊严,生产的尊严!只有基督徒的教训这样强调。记得保罗向以弗所的长老辞行时所说的话吗?他说:“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徒二十34~35)。显然他有资格说他能给他们一个辛勤工作的榜样。历史足以证明,基督徒的信仰一直是鼓励工作的尊严,支持劳动的尊严。异教和虚假的宗教则往往具有闲懒、放纵、怠惰的特质。当我们的国家变得越来越不敬虔时,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就会变得越来越懒惰。这是屡试不爽的。但另一方面,每一个真信仰在复兴的时候都推崇辛勤工作,因为它使人看见,神赐给他身体和所有才干,就是要他去使用。人并不是生来就为了坐在那里享受,无所事事。这是浪费,也是侮辱,因为这个人的才干和能力未得到充分的发展。然而你一旦视自己为基督徒,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你就会想去使用你的才干。
从历史上我们得知,伊莉莎白时代是英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时期,它紧接在更正派改教运动之后,英国日后繁荣昌盛的根基就是在当时奠定的。这并不足为奇,因为一旦人们觉醒到福音的真理,看见他们是服在神底下的,他们就很自然地开始努力工作。清教徒运动也带来同样的结果,甚至更令人瞩目。伊莉莎白时期的成就到了克伦威尔时代(Cromwellian period)就更发扬光大。使那个时代欣欣向荣的原因也一样,就是尊重工作。有些人对此颇感困扰,他们对于许多贵格派(Quakers)的人纷纷致富感到不安。其实一点不成问题。当一个人成为基督徒的时候,他开始明白罪的谬误,他就不再把钱浪费在无用的东西上。同时他也采取这个积极的原则,就是辛勤工作,他们开始殷勤工作,没有人一成了基督徒就说:“我该怎么缩短工作时间?如何才能作得少而又得的多?”不!他们乃是更享受工作,更有创意,更有成果。当然,他们的勤劳导致成功,在很多情形下他们成为富有的人,这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如果你辛勤工作,不乱花钱,你的财富必然会累积,这是无可避免的。这正是保罗这番话最好的解释。
使徒告诉我们,作为这样一个世代里的基督徒,我们的辛勤工作可以成为向世人证明基督和他恩典的最佳见证。我们要显明,我们生活中最高的目标不是享乐,过得安逸舒适,然后设立一个委员会,去研究如何打发闲暇时光。不!正好相反。我们必须动手,必须工作,而且全力以赴,尽心竭力,熟悉晚上就寝时那种筋疲力尽的感觉,觉得自己活得像一个男子汉,而不是一个寄生虫,或游手好闲的人。使徒说:“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
我们在学习人生和历史的功课时,岂不是常常太迟钝吗?当然我们都知道,继承遗产有时是一件危险的事。我不是说这种情况总是会出错,我只是说它往往会带来一些危险。我为那些年纪轻轻就继承大笔遗产的人担心,因为他们的处境非常危险;他们若走岔了路也不足为奇。我们常常看到,一个父亲照着圣经的教训辛勤工作一辈子,建立了庞大的事业,奠定良好的基础,可是他的儿子继承之后,很快就挥霍一空。可怜的孩子!我真为他难过。他继承了自己从未流过一滴汗的财富,这一切都是不劳而获的;他对人生和生活的态度一开始就不正确,所以他最后落得倾家荡产也在预料中。不靠自己努力就轻易获得资产和财富原是一件危险的事,在一个社会中这种现象若屡见不鲜,那实在非社会之福。
“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下一步是注意管家的原则。为什么我要拥有东西?我看待这些物质的方法跟小偷和强盗不一样,他们只是关心自己能从其中得到什么好处。不!我乃是一个管家,暂时持有这些东西,它们并不是属于我的。它们存在的目的绝对不是只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我只是替造物主暂时持守,因为各样美善的恩赐都是从神来的,我受到他的托付替他保管、监督、维护。它们不是我的,我只是暂时拥有它们。
最后我们必须关心别人和他们的需要。使徒说:“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你要努力工作,因为这是一件好事。如果你赚了钱,就当好好保管,分给有需要的人。主耶稣说:“施比受更为有福。”这是耶稣说过、却未记载在福音书里的话之一。但使徒听过,他说:“你们记得主耶稣说过施比受更为有福吗?那么你们就当照着去作。”事实上这就是他这段勉励要指出的。他告诉我们要学像基督。主耶稣是什么样子?使徒在腓立比书第二章回答了这个问题:“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他写给哥林多人的信上又说:“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
基督不但没有窃取那不属于他的东西,他甚至也不坚持那属于他的部分,就是永远的富足;他甘愿为我们的缘故成为贫穷。他在世上时一无所有;他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自己的家;他说:“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我们读到,“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
这一点与偷窃是何等不同阿!这是基督教与异教的差别所在!在异教徒、不信的人、不敬虔的人当中,每一个人都是拼命攫取自己未付出代价的东西,作为自己的享受。基督徒的信仰则提倡为别人着想,舍己,吃亏,谦卑,看见别人的需要,并且慷慨施与。“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道德教训只是说:“不要偷窃,不要碰,”然后就停留在那里。哦!道德的力量是何等有限阿!但基督的信仰吩咐我们,“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别人!那些缺少的人!牺牲!这与其它宗教是相对立的。因为我们是新造的人,让我们脱下旧人,跟随主的脚踪行,他曾说过:“施比受更为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