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聖經裡有一些方法
七個有關神醫治的事實 - Seven Things You Should Know about Divine Healing | 甘坚信 Kenneth E. Hagin聖經裡有一些方法,可以叫人得醫治
因為每個人的信心都不是在相同的層次上,神提供了七個方法,經由這些方法,藉着神的話語,人可以得到醫治。神不會讓我們進退兩難,若我們無法升高來達到他的層次的話,他會俯就我們,來到我們的層次。
(1)奉耶穌的名來抵擋魔鬼,奉耶穌的名命令疾病和病痛離開。
整本使徒行傳,使徒都沒有為病人禱告,他們只吩咐病人起來行走。當約翰和彼得在美門服事那個瘸腿的人時(使徒行傳第三章),他們奉耶穌的名“命令”他(希臘文用此字),他便起來行走。
你有權利奉耶穌的名命令人得醫治,你不是向神施以命令,他並沒有使人生病,你乃是奉耶穌的名命令魔鬼釋放那些人。耶穌說:“奉我的名,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馬可福音16:17,18)“奉我的名,他們就能做到。”哈利路亞!這個名大有權能。
我注意到當我用最基本的方法對付邪靈時,我對他們說:“我奉耶穌的名宣告我的權利!”邪靈就會好像被射中一般地離開。他們很害怕這個名,因為耶穌擊敗了他們。聖經說,他將他們擄來,明顯給眾人看。(歌羅西書2:15)
另外你可以做的就是奉耶穌的名毀滅魔鬼在你所愛的人生命中所有的勢力。你不能使他們接受基督——但是藉着這樣做,你會使他們更容易接受基督。
我們當中許多在教會里長大的人都受了宗教的洗腦,沒有受新約的教導。有時候我發現我會回覆到以前在教會所受教導的禱告方式,為某些事日復一日,夜復一夜的禱告。突然間我領悟到:我知道有更好的方法!這不是聖經的方法,只是宗教垃圾而已!
讓我們知道什麼是屬於我們的,讓我們知道耶穌的名是屬於我們這一代,就正如它屬於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一樣。讚美神,我們有權利使用這個名。
耶穌的名大有權能,就正如他在世時,耶穌是大有權能一般。
在這個名裡有醫治。
在這個名裡有釋放。
這個名屬於我們,但是除非我們使用它,否則它不會發生果效。耶穌的名是打開不可能之門的鑰匙。耶穌的名是打開超自然之門的鑰匙。
不是我的名,不是你的名,乃是他的名。
你記得當那位瘸腿的人在美門得醫治後,彼得對圍觀的群眾說什麼嗎?“為什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什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使徒行傳3:12)他們沒有任何能力。
“哦,是的。”有人會說:“因為他們是使徒。”
這就是彼得的解釋,他說:“我們因信他的名,耶穌的名,便叫這人健壯了……正是他所賜的信心,叫這人在你們眾人面前全然好了。”(使徒行傳3:16)
榮耀哈利路亞!這個名是屬於我們的,讓我們使用這個名吧!
(2)奉耶穌的名向天父禱告求醫治
到那日,你們什麼也就不向我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着,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翰福音16:23.24)
你要在你的聖經裡,在這些經文上作記號,免得你忘記它們。當耶穌說:“到那日,你們什麼也不問我了。”他到底在說什麼日子呢?他乃說;我們所活的現在,在今日——現在,奉屬於我們的耶穌的名向父禱告。
耶穌在他要去加略山受死以前,他說他將會從死裡復活,升天,並坐在天父的右邊。在那之後會有新的一天來臨,我們會進入一個新的約。
注意24節說的:“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向來,是指直到如今——直到這時候——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
你看,當耶穌還在世上時,奉耶穌的名向天父禱告,對使徒來說沒有什麼好處,因為在舊約之下,他們是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禱告。此外,當耶穌還在世上時,他還沒有進入父神右邊中保者的職事(大祭司和代求者),所以奉他的名禱告也沒有什麼好處。
但是在他離開之前,耶穌改變他的門徒們禱告的方式。在舊約快要結束,新約剛要進來的過渡期間,耶穌教導門徒們作我們稱為“主禱文”的禱告,他沒有教我們這樣禱告——你有沒有想過?他教他的門徒這樣禱告。
我不是說主禱文不美,我不是說我們無法從中學習——因為我們可以從中學習許多,但是在這禱告文中耶穌的名在哪裡呢?他們並沒有奉耶穌的名禱告一件事。他們也沒有奉耶穌的名求一件事。這並不是新約教會在禱告!這不是新約禱告的標準。
約翰福音16章是我們需要明白的:在耶穌離開之前,他改變門徒們禱告的方式。在新約之下,耶穌基督是介於神和教會之中,我們是藉着耶穌基督來到神面前的。(我們之所以錯失了那麼多東西,其原因之一是因為我們像舊約時代的人那樣禱告。)
注意耶穌同時說:“如今你們求就必得着,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當然,這包括了所有的禱告,但它也包括可求醫治的禱告。若你所愛的人患了思鄉病,你的喜樂又怎麼可以滿足呢?那是不可能的。
若我們的禱告多蒙應允,我們就會更有喜樂。若我們流露更多的喜樂,我們就會讓更多的人得救。這就涉及醫治了。我們有權利奉耶穌的名求醫治,神會垂聽並應允禱告。
(3)在馬太福音18:19的基礎上同心合意的禱告。
……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必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18:19.20
我們時常斷章取義只將20節應用在教會聚會上——但這並不是它所講的,你看,19節和20節是在一起的。第20節的意思是:只要有兩個人,同心合意的禱告,耶穌就會在那裡,好叫他們所同意的事發生。
耶穌在這裡不是指一個教會的聚會,雖然他會在教會的聚會當中。
當兩個人同心合意,奉耶穌的名求他們所愛的人得醫治,他們的禱告就會蒙應允,因為神會按照他的話語使之成就。
這經文說:“有兩個人在地上”。不是兩個人在天上。只要兩個,經文明指我們所在之地,而“什麼事”則包括了醫治。
你們兩個人可能是丈夫和妻子。我妻子和我得到許多同心合意禱告的奇妙應允。
人們告訴我:“甘弟兄,我們嘗試這樣做,但沒有效。”我們不是嘗試——我們乃是要這樣做!耶穌不是說若兩個人嘗試同心合意;他說同心合意的禱告。
有時,我們變得很屬世。我們想,現在我們若有足夠的人——或許一千人——同心合意,或許一萬人一起禱告,那麼應該會有結果吧!這是人的理性,神說兩個人就成了。他說我們所需要的最多就是兩個人!他並沒有說要整個教會來同心合意。(你無法要整個教會為了救你的命而同心合意的禱告)只要有兩個人同心合意,這就夠了。
“若是你們中間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必為他們成全。”耶穌不是說或許,他不是說可能,“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如果這不是真的,就是謊言。我相信耶穌說真話!
有時人們在聚會後來找我,請我和他們同心合意地為他們的經濟、身體和靈性需要禱告。我和他們手牽手禱告說:“我們現在手牽手,象徵著我們的靈同心合意。我們同意這個需要現在就得到滿足——不是將會,因為那不是信心,那是將來式,是盼望,而非信心。我們同意那個需要現在已經得到滿足,所以我們讚美神,因為我們同意,因此就必成就,憑信心,現在已做成了,我們認為它已經成就了。”
當我這樣禱告後,我打開眼睛說:“弟兄(或姐妹)事情是否成就了?”
他們十居其九的都會說:“甘弟兄,我們真的希望會成就。”
我必須告訴你們:“這樣不對。我相信會成就,而你卻希望會成就,我們並沒有同心合意,事情是不會成就的。”
若事情沒有成就,我們就到處責怪神,並指責聖經,這是沒有用的。
朋友,若它不奏效,是我們沒有使它奏效——因為耶穌基督不會說謊,我們必須承認:“是我們沒有這樣做。”我們要糾正自己。
一個年輕的佈道家,在1930年代初因着肺結核病而奄奄一息,他就是這樣做。他告訴我他的故事:他躺在病床上,兩個肺都大量出血。他要帶著家人住在岳父的農場上。
有一天,他岳父在田裡耕田,他的妻子和岳母就在房子後面洗衣服。這位年輕的佈道家求神賜給他足夠的力量下床,並且能走到四分之一里路的一個樹叢那裡,他下定決心:我要繼續禱告,直到神醫治我,或他們發現我死了。二者其中之一。
他往灌木叢走去,非常疲倦地跌倒,就算他想要大叫,也沒有人能幫助他,因為沒有人知道他在哪裡。
“除非一些禿鷹帶他們來找你,否則他們是不會找到你的”魔鬼使他相信這番話。
“好罷”。他說:“這樣也行,魔鬼,這就是我來這裡要做的。只要我還有一口氣,我會繼續禱告直到我得醫治,否則我就死在這裡。”
“那時,我躺在那裡”。他告訴我:“嘗試提起足夠的力氣來開始禱告,我開始想,我所到過的每一個地方,我都要求別人為我的醫治代禱,數以百計的人已經為我禱告,在美國的每一個人都禱告了……哦!若你把所有的禱告都加起來,那將是數百小時的禱告。所有這些大有信心的人都為我的醫治禱告了——而神是使用醫治佈道家的”
“我決定:我主啊,我已經錯過了醫治!我不打算再禱告了。我的禱告沒有用。我明白我在那兒錯過了,我甚至不應該要求別人為我禱告。我一直要求別人為我禱告。神說已經屬於我的,我卻一直要求他給我”
“聖經說我已經得醫治,主!我要躺在這裡讚美你,我要繼續讚美你直到你得醫治彰顯出來。”
他告訴我:“我就開始輕聲地說‘讚美主!榮耀歸主!哈利路亞!謝謝耶穌!’輕聲說著‘謝謝耶穌!’約十分鐘後,我有足夠的力氣用雙肘撐起我的手臂,我繼續讚美神差不多十分鐘之久。然後我有足夠的力氣舉起我雙手,我得聲音變得更大了。兩個鐘頭後,我雙腳站立大聲呼喊‘讚美主!’其聲音之大,幾里路之外都能聽到。”
你瞧!當他開始同意神得話語所講的,並且按神得話語而行時,他就得到了。
(4)按照雅各書5:14用油來膏抹人。
你們中間有病了呢?他就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各書5:14,15
第一世紀的信徒並沒有一本新約全書,他們只有一些書信在眾教會中間傳來傳去,他們不像我們有一本聖經可以研讀。他們並不知道彼得藉着神得靈寫下了“因他受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得前書2:24)我們知道這個。若他們都能健康地生活,又何況我們這一代人呢?我們擁有所有的知識,豈不更應該健康地生活嗎?
我們當中不應該有人生病——但是“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嗎?”雅各在這裡是對教會說的,因為他說:“他就請教會的長老來。”
感謝神!即使有人已經錯失了醫治又犯了罪,他們仍有救,注意雅各說:“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
很多時候,教會的人期望那些在星期天晚上得救的人能夠在星期三晚上便在屬靈上完全成熟——但他們自己卻沒有隔夜就成熟。不,他們只是屬靈的嬰孩。
聖經教導我們,身體和屬靈的成長兩者有類似的地方:“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得前書2:2〕
但是,我們在這方面十分愚拙——神將會要我們負責任。
如果他們真的是屬靈嬰孩的話,我們應該在信心方面照顧他們。肉身上的嬰孩需要人照顧,他們無法為自己做任何事。因為有人愛他們,他們就得喂養,有衣服穿和得到照料。若他們被照顧得好的話,他們就會長大,並曉得回應。
一次,我在德州為一個牧師帶領聚會——使我引以為恥的是德州竟然有人像這個牧師那樣愚蠢。我在星期六晚上作出呼召邀請,有39人來到台前站着。他們中間有七對夫婦,年齡大約在28到32歲之間。那是七個家庭,他們從未得救,他們是很好的人選。
隨後,我問那牧師:“你有沒有記下那些人的名字和地址,好叫你能做跟進的工作?”
“哦!讚美神!”他說:“我相信若人們有所得着的話,他們會再回來的。”
“我要問你一個問題。”我說:“如果你的女兒生了一個男嬰,假使你到她家,說:‘我來看我的孫子,他在哪裡?她會不會說:我們想,他若是活着,並且健康的話,他待會兒就會進來。’?”
我就對牧師說:“我的時何太寶貴,我不會為一個笨蛋開復興聚會,我明天晚上就結束聚會。”於是我結束了聚會。
神要每一個教會對那些到台前重生進入天國的新生屬靈嬰孩負起責任。當他們靈性退步時,我們很快便批評他們,往往我們應該責怪的是我們自己。
這就是雅各在這裡談到的。這些人不能自己行動,所以就該叫教會的長老來,為他們禱告,奉主的名以油膏他們,若他們犯了罪——甚至他們曾經錯失了醫治——他們的罪也可以得到赦免,病得醫治。
我時常用這個故事來打比方。
一天早晨當我在刮鬍子時,神的靈對我說:“我要你去某某的家,因為他犯錯了,而他現在在想,因為他犯了罪,神已經不再愛他,他打算以後不再上教會了。”
我出去告訴我妻子,我的臉上還有泡沫,我說:“親愛的,在我未為你去雜貨店之前,我必須去某某的家,主剛告訴我他犯錯了,他曾大發脾氣,說了許多他不該說的話,主告訴我要去他那裡,使他恢復起來”
我繼續刮鬍子,而某某的妻子卻駕車到了我們那裡。
“哦!甘弟兄,”她哭着說:“我希望你去看看我的丈夫,他昨天在公司大發脾氣,說了許多他不該說的話。很久以前他背部受的傷復發了,他現在躺在家裡的床上。他說他不再回教會了。他相信神不再愛他,因為他犯了罪。”
她接著說:“你可不要告訴他我來過這裡,他會不喜歡的。”
“主剛剛對我說這件事.”我說:“你可問我的妻子,我剛纔告訴她呢。”
我到他們的家去,敲敲門,認出某某的聲音說:“進來。”
某某很不好意思,他拉起被單蓋住他的頭。我可以聽到他在哭泣。我在他的床邊跪下來,並且開始和他一起哭。我把被單抓起來,他拚命地拉住被單,我就把他拉起來,我只是用我的雙臂抱住他,我說:“主要我來這裡,使你恢復,因為你犯了錯。”
他又開始哭了起來,他說,“甘弟兄,我的工作不順利,我不記得說錯什麼,但是他們有的人說我在咒詛,如果有的話,我也不知道。我告訴我的妻子,我再也不去教會了,主不愛我。”
我說:“他愛你,我們也愛,他差我來這裡幫助你,那就證明他愛你。同時,我們不會讓魔鬼得着你。”
他說:“我的背痛得很厲害!”
我按手在他的背說:“親愛的神,你愛他,我知道你真的愛他,你差我來這裡幫助他。你現在就醫治他,向他證明你愛他。”
突然他好像中彈般地跳起來,他說,“我的背痛消失了,消失了!”
然後,他又哭着說“主真的很愛我。”
他就這樣回到主那裡,也回到教會。後來,主再次差我到某某那裡去,他只有一個月大,對一個月大的嬰孩,你能期待什麼?
我很欣慰神為嬰孩作了供應。你若無法自己做,他為你提供了你可以尋求幫助的地方。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
(5)藉着按手,接受醫治。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要有神蹟隨着他們;就是奉我名趕鬼;說新發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馬可福音16:15-18
當耶穌賜下大使命時,他說:“他們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18節)
為病人按手乃是另一種得到醫治的方法,這是屬於今天的教會的。
誰可以按手在人身上呢?所有的信徒。所有相信福音的人。注意到我們的經文說:“信的人……他們手按病人……”(17,18節)
在這裡希臘原文說:“信的人應該按手在病人身上,他們就會康復。”
耶穌不是說我們醫治病人,我們是手按病人,並且相信神。
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操練這個。如果孩子生病,父母應該按手在他們的孩子身上,一個母親有權利按手在她的孩子身上,若她是一個信徒,她不需要請其他人來,我們有權利按手在其他人身上,聖經記着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得醫治。”(雅各書5:16)
有時候我們嘗試固定用某一種方法使神動工,我們就錯失了醫治。
我們該聽他的聲音,與他一致,看他在那時刻如何帶領,然後使用他所指引的方法。
我很意外地聽到一個牧師告訴另一位牧師說:“你需要請甘弟兄來你這裡為你主持聚會。自從他到過我的教會後,現在打電話找我的病人比以前少了一半。”
“我不是說我的會眾不找我;我是指他們自己得醫治,他們在教會見證,他們如何禱告,而神又怎樣醫治他們,他們都很興奮。”
哦!感謝神,我們能為自己做一些事,我們可以成長。
當我們學習相信神和禱告時,我們可以出去幫助其他人。然而若我們只依靠其他人為我們禱告,代替我們相信,我們就一輩子依靠別人,而不能成為別人的幫助。
然而,有些人甚至還未達到這個階段,為自己接受醫治。你若發現自己是這一類型的人,不要放棄,只要到一個較低的信心水平,讓別人為你按手,用這個方法接受醫治。神會幫助你。
聖經說:“你們手按病人。”這裡沒有指明誰是病人,只說他們是病人。聖經又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着他們。”“他們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任何一個信徒都可以按手在病人身上,這就是他們的接觸點。你就是這樣相信和接受醫治。
許多人問我:“甘弟兄,如果我沒有得到醫治怎麼辦?”
我回答說:“你若已經得到醫治,你就不需要相信了。若醫治己被彰顯,你必定知道的是不是?然而你若踏出一步,相信醫治己成就,你就會得着醫治,因為在馬可福音11:24我們看到信心禱告的原則: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相信你會得着醫治,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呢?你就會得着醫治!”
你瞧,得着是在相信之後。
當我還是一個年輕的浸信會傳道人時——在我受聖靈的洗之前——有一個星期一早上我醒來,我的臉半邊麻痹了,動也不能。我一直以來都是自己為自己禱告,因為我不認識其他可以為我禱告的人。
後來我發現有人在我們的鎮上建立了一間叫全備福音聖殿的教會,而且他們相信從神來的醫治。我就對自己說,星期三晚上我要到他們那裡去,請那牧師用油膏抹我。
當他膏我為我禱告的時候,我舉起雙手,呼喊:“感謝神!事情就成了!”
這是我憑信心說的。我知道該說什麼。我是一個浸信會信徒——我不認識有關聖靈的事——但我卻知道關於信心的事。當別人按手在我身上時,那就是我的接觸點,我就是那開始相信“我接受醫治。”
但是,我不覺得我已被醫治。看起來,我也不像已得着醫治。然而我不是憑外在感覺,乃是憑我所相信的。那就是所謂接觸點了:你釋放你的信心,開始相信你會得着醫治。
你必須從某地方開始,一個參加賽跑的人若不起步的話,他永遠也不能跑完賽程。總要有個起跑點。你的起跑點可能就是當人按手在你身上的時候,那可能就是你開始相信的時候:“我接受醫治。”
會眾中有人問我:“甘弟兄,主是否真的醫治你?”
我說:“他確實醫治了我。”
他們說:“你看起來不像已得醫治.你覺得怎樣?”
“並沒有什麼不同。”
“你看起來沒有什麼不同,而你亦不覺得已得醫治,我們看得出,你看起來沒得醫治,什麼使你認為你已得醫治呢?”
我說:“我不是認為已得醫治,我是知道已得醫治。”
你明白嗎,信心就是知道。
有人告訴我:“你要理智一點。”
我就告訴他們:“那麼,你儘管這樣而得不着醫治吧。你看我的臉很正常,是不是?因我己得了醫治。”我
知道耶穌所說的是真的,我知道我若相信我得醫治,便會得到醫治,我知道我若真的相信,我便會說我相信。不是我將會得着醫治(未來式),而是我得着醫治(現在式)。
在吐爾薩一間全備福音教會的副牧師被派去為教會的一個人禱告,那人病了,不能上班。
他告訴我:“我曾經聽過你講道,所以我用油膏他,按手在他身上,開始禱告。突然間,想都沒想,我停止禱告,說:‘你明天要做什麼呢?’”
“那個病人說,‘我會在這裡躺在床上。’”
“‘那麼,我沒有必要作完這個禱告,我不如現在就離開,你什麼都不相信。’我告訴他。那人想了一分鐘,就說:‘你說得對。’他說,‘當你用油膏我——當你按手在我身上禱告時——就是那個時候。’那人轉向他的妻子說——那時我還未作完禱告——‘打電話給我的老闆,告訴他明天我會去上班。’”
“於是我為他禱告。”那牧師說:“讚美神!他隔天就去上班了。”
有一次一個女人跑上講台牧師和我那裡,說:“甘弟兄,牧師,現在就為我禱告吧!”
牧師說:“等一會兒,我們將會有一個醫治聚會,我將會講一篇醫治的信息,而甘弟兄也要在聚會結束時按手在所有病人身上,不會很久的。”
唱詩已經開始了。
“是的,是的。”她說:“但是我要你和甘弟兄現在就按手在我身上,因為我要回家睡覺了。”我們若按手在她身上,為她禱告,又有什麼用呢?她已經宣告禱告沒有用了。
當你禱告時,聖經上記着說,只要信是得着,就必得着。按手乃是釋放你的信心的接觸點,那就是你開始相信的時候。我按手在人身上,作為他們的接觸點。但是仍有另一個屬靈原則,能給人帶來醫治,那就是接觸和傳遞的定律。
若是神的旨意,一個人可以受恩膏,帶有醫治的能力作醫治的服事。當那個人順服這屬靈的律,按手在病人身上時,那受膏的手就會傳遞神醫治的能力給病人。
要使接觸和傳遞的律奏效,信徒也必須運用信心。
那患了血漏的婦人(馬太福音第9章)就是這樣一個例子。耶穌被恩膏,滿有醫治的能力。聖經說這能力從他身上出去,醫好了那婦人,但是耶穌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22節)
我按手在病人身上,不僅作為一個接觸點,同時也是遵守這個接觸和傳遞的律,好叫我雙手能傳遞神醫治的能力,敗壞魔鬼所作的工,使人得醫治和痊癒。
為什麼我會如此大膽地說呢?因為主耶穌在一個異象裡,向我顯現。
他把他右手的手指按在我雙手的掌心上,說:“我已經呼召你,並恩膏你。我已賜給你一種特別的恩青來服事病人,你要勇敢地行。”“告訴人,你看到我,確實地告訴他們我告訴你的事。告訴他們,我要你去告訴他們,若他們相信你是受膏的,他們便會接受那恩膏,能力就會從你的雙手流到他們身上,使他們的身體得醫治和痊癒,驅除一切疾病和病痛。你越勇敢地告訴人這件事,就越得更多的果效。”
(6)透過醫治的恩賜接受醫治
哥林多前書12:9說到神給教會的屬靈恩賜之一是醫治的恩賜——這和其他醫治的方法是有分別的。什麼是“醫治的恩賜”呢?這是一種醫治能力的超自然彰顯,簡單的說:是從一個人傳到另一個人身上。
任何我們從神得到的東西都是恩賜,因此,大體而言,任何醫治都是一個恩賜。但那不是醫治恩賜的彰顯,醫治恩賜的彰顯是由聖靈帶動的。
在我受聖靈的浸之後,我仍然不瞭解神的靈,我只知道我被聖靈充滿。
當我收到浸信會的“逐客令”後,我便和全備福音的團體結盟,並開始在北德州的一個小教會牧會。我就是在這裡認識我可愛的妻子,並在那裡結婚。她是個循理會會友,尚未接受聖靈的洗,但是她相信聖靈充滿。
我們結婚後的第四個晚上,當我們在她的循理會的家,一起作家庭禱告時,主透過聖靈對我說:“按手在你妻子身上,我會以聖靈充滿她。”
那是在1938年,這些事對我仍然很新,我在1937年接受聖靈充滿。我從未看過任何人按手在別人身上接受聖靈的洗,而我那個圈子的人也不那樣做,我也不知道那是對與否。
我想,如果我不理會聖靈,聖靈或許會離開,然而聖靈並沒有離開。再一次他說:“按手在你妻子身上,我要以聖靈充滿她。”
我認出那是主耶穌藉着聖靈對我的靈說話,但是我不願做錯任何事。然後在1938年11月28日的半夜,同樣的聲音再次說:“按手在你妻子身上,我要以聖靈充滿她。”
我張開眼睛,一半受驚地看看四周,我對自己說,試試看也沒有什麼損失吧!我就將左手按在我妻子的頭上,她立刻舉起雙手,並開始說方言。
她說方言說了一個半小時,並用方言唱了三首歌,我們在那循理會的家經歷了五旬節!
然後,同一個聲音,告訴我該如何做,並告訴我如何向我的岳母講及有關醫治的事。她隔天就要進醫院,做雙重甲狀腺腫的手術。她沒有信心得醫治。你若期待得醫治的話,你不會收拾好行李,準備好去醫院。
那聲音告訴我:“我已經賜給你醫病的恩賜,並且差你去服事病人。”
當我做神的靈告訴我做的事時,馬上便看到那甲狀腺腫的部份消失,好像有人用針刺一個汽球一樣。
她不是因相信神而得醫治,你若那時問她,她會說:“不是,不是,我得醫治並不是因着我的信心。我對這樣的事,不可能有信心。”
你知道為什麼她得醫治嗎?因為神的靈告訴我如何做。醫病恩賜的彰顯並不是按我的意思動工,卻是按着聖靈的意思動工。我在同一個地方作同樣的事卻沒有任何事發生。
有時什麼事都沒有發生,我說:“將不會發生了。”但事情就開始發生。
你看,聖靈的彰顯乃是按着聖靈的意思的,感謝神有這些彰顯,我相信聖靈的彰顯。然而那只是得醫治的一種方法而已。
最好的方法,還是簡單地知道彼得前書2:24“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不是將要得醫治,乃是得了醫治)
〔7)要知道醫治是屬於你的。
你自己能得醫治的最好方法就是從我們主要經節裡——以賽亞書53:4,5,馬太福音8:17和彼得前書2:24——知道醫治乃是神的救贖計劃之一,並且醫治是屬於你的。因他的鞭傷,我們得了醫治。
我們拒絶讓任何疾病或病痛停留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己得醫治。我們知道那些似乎在我們身上的疾病。病痛或痛苦都己卸在耶穌身上了。他背負了這些,我們不需要再背負了。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同意神和他的話語,並接受這事實,就是“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和“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我們只要知道這個,並且感謝神,我們不需要任何人按手在我們身上,我們不需要有聖靈的恩賜彰顯,我們簡單地為我們完全的拯救而感謝天父。
所有的信徒應該完全瞭解,他們的醫治已在基督裡成就了。當他們在靈裡瞭解到——正如他們頭腦上瞭解一樣——那就是他們身體上的疾病和病痛的結束。
但不是所有信徒都瞭解到按着聖經而行,便是接受從神而來的醫治的一種方法;不是所有的信徒都受過這樣的教導。甚至在那些照真理相信醫治的人當中,這個真理尚未真正地被傳講。因此,信徒在這方面的認識是膚淺的,而你不可能在你不認識的範圍內相信和運作。
這就是為什麼神提供了七個方法,叫信徒藉着神的話語接受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