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報應證明有神

到底有沒有神? | 张郁岚


有神必有報應神藉著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十九節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如果有神,這位神一定要公正,有賞也有罰。作惡應該得惡的報應;行善應該得善的報應。反過來說:如果因果報應果然是存在的話,就可以證明必定有一位具有特等智慧,特等能力的神,管理這個因果。我們看不見神,但看他所給的報應分明,也足以證明有神的存在了。這類的事很多,不能一一列舉,現在只講幾個實例給大家參考一下:

有位傳道人親眼見到的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在烏仁拿的京城加爾可夫,有兩個激烈的無神派,當眾宣佈無神以後,一位向天開槍說:“神!我用槍打你,如果有神,你可立刻報應我,叫我即刻死去!”說完連開兩槍。另一個宣傳員說:“如果有神,我願成為廢人,終身不能行走!我一天仍能走路,就是證明沒有神!”兩人演講完畢,趕去車站,又到另一城市宣傳。想不到側面一輛汽車急開過來,兩人正在興高采烈,不按路線行走,一時急促來不及逃避,一人立時被撞傷,另外一人把他送進醫院,已經斷氣死亡。料理屍身之後,趕上火車,車已開動,冒險向上一跳,想不到車子開得太快,把握不住,滑跌車下,車輪壓過兩腿,立時把兩腿折斷,昏倒地下,以後真的成為殘廢人了。兩位宣傳員的結局,證明真神實在不可輕慢。再說一件

張之江先生家鄉的故事張家村有位老年人,年終三十晚,從城內收了帳款,騎着小驢,快快樂樂地回家過年,路上忽然看見一個青年,在樹上上吊自殺。老人見了就可憐他,急忙把他解開,問他為什麼上吊?青年回答說:“我欠人三十塊錢,債主催逼沒法應付,我想不如一死了事。”老人看他情況實在可憐,為了三十塊錢賠上一條性命,實在不值得。怎麼能見死不救呢?於是急忙從驢上解開背包,拿出三十塊錢,交給青年說:“這三十塊錢是給你還債的。”又拿三十塊錢給他說:“這是給你明年作本錢的。你年紀還輕,希望很大,快去還了人家的債,明年做個小生意,切切不要尋死。”但那青年看見老人背包很是沉重,知道他還有許多銀錢,因此貪心發動,他見四面沒有人,就立刻起了惡念。於是正當老人把餘款包進背包的時候,偷偷拾起一塊石頭,對準老人的頭頂,用力一擊,老人即刻暈倒在地,青年便把所有銀元,全部盜去。

過了幾個鐘點,老人醒來,不知道為什麼睡在這裡,只是覺得頭痛,用手一摸,都是鮮血。後來精神略為清楚,方纔想起剛纔怎麼救人,怎麼忽然被人一擊,不省人事,心裡想道:“這個小子,我救他命,他反把我打死,真是忘恩負義。這人必遭上天的譴責。”他把衣服撕破一塊,把頭包好,慢慢走回家去。在家療養休息三個多月才好。

一天老人又進城裡辦貨,看見一個新開茶樓。因為好奇心,進去喝茶。坐下之後,看見帳桌旁邊坐了一位年輕老闆,面孔好象打傷他的青年人,越看越象,但不敢認,立刻招了茶房談問:“這個茶樓是什麼時候開的?”茶房說:“才開兩個月。”老人又問說:“你們老闆是誰啊?”茶房說:“就是坐在帳桌上的那位。聽說我們的小老闆,原來是個窮小子,去年三十晚欠人錢沒法還。後來得了一筆橫財,他就開起茶摟來了,生意還不壞。”老人再看那位小老闆,真是他所搭救的青年。如果去找他講理,沒有證據;如果不找他,這個冤枉,哪裡去伸訴呢?這種沒良心的人,反倒發財。心裡越想越氣,便用手掌拍桌對天嘆息說:“沒有神!沒有報應!”連拍連說:“沒有神!沒有報應!”

不久滿天忽然黑暗,烏雲四起,下起雨來,雷電交加,霹靂一聲,竟把小老闆打死在地。大家嚇得亂跑,那老人立時站起當眾說明:“你們不要怕!這事和你們沒有關係,是天上的神施行報應!報應那沒有良心的人。”就當眾說明他怎樣救了這小老闆的性命,而他竟用仇恨報答恩惠,發不義之財,開茶樓等等故事,大家方纔安定下來,頌讚神的公義。轉眼天也晴了。只有神知道人一切所行的。你做壞事,以為沒有人知道,其實神是樣樣知道;你瞞得了人,卻瞞不了神。神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當你做壞事時,神就在你旁邊,你看不見他,他卻看得見你。你心想要做的壞事,他也知道。他要照着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人因為沒有見到立時的報應,就說沒有神,沒有報應。這是不對的。

亞薩心懷不平聖經記着有個義人亞薩,他曾向神發怨言說:“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他們不象別人受苦,也不象別人遭災。……他們的口褻瀆上天,他們的舌譭謗全地。……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但是等他進到神的聖所,思想惡人的結局,他便改口對神說:“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他們被驚恐滅盡了。……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詩篇七十三篇)

神有時不立刻報應因為他盼望那人悔改,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肯悔改,神便加以刑罰。我們常看到作惡的人,反而發財陞官,凡事順利;一般好人,反不如他,這時,我們的心中千萬不要不平,事情要看結局。好比兩個商人,各向銀行借一萬元去做生意。某甲做人正直,省吃儉用,刻苦經營;某乙大吃大喝,狂嫖濫賭。在這一個時期,大家非議某甲做人正直,生活反苦;某乙犯罪,反倒闊綽,真是沒有天理。但是到了年終大結帳的時候,某甲把所借的一萬元連本帶利還給銀行,自己還余幾萬,一家平安過年。但是某乙卻把一萬元,吃喝用盡,不但利錢繳不出,連本錢也花光了。銀行把他交給官府,官府把他下在牢裡。這時候你便知道他的結局和報應了。世人將來被定罪的光景也是這樣。

上面一個故事,說到現事現報。再說一件

遲慢的報應一天兜那博士走到鄉間,看見一個農民手拿一根大釘,正對釘子仔細察看;博士走到這個農民面前,問他說:“你為什麼看這釘子?”農民說:“這釘子是我從這死人頭骨中拔出來的。”說時便把墳中的骷髏指給他看。博士心裡想了一想:明明是一件謀殺案啊!便向農人把釘子要來,包在自己手巾包裡。然後詳細打聽這墳是哪一家的?是什麼人的?住在什麼地方?一一記下。博士按照地名門牌訪問,到了那家門口打門,有一個白髮老太婆出來開門,他便進去和她詳談,問她丈夫什麼時候死去?得什麼病死的?埋在什麼地方?她回答說:“是三十五年前喝醉酒死的,埋在某村某地。”那正是博士所到的地方。博士變臉說:“你的丈夫不是喝醉酒死的,乃是你害死的。”婦人大吃一驚,不肯承認。博士就把手巾包的釘子拿出,給她一看,她臉立刻變白變青。因此承認她在三十五年之前,曾和一個男子相好,便在夜間用酒把她親夫灌醉,當他睡覺之後,用了一根大釘,從太陽穴釘到腦中,丈夫立刻喪命。博士就把這件事報官,官府把她處死。這裡的報應,是在三十五年之後方纔實現。我再說

一個死後的報應大約在四、五十年之前,有個老人,名叫柏杜,他死在美國俄亥俄州,北明頓城裡,死的那年是八十二歲。他是一生侮慢神,也不承認有神,更是輕看聖經,他說聖經是假的。在他沒有死之前,先為自己建成一墓,墓上蓋了一座紀念碑,碑上為自己塑了一個銅像,手中拿着一張紙,紙上寫着說:“人類任意行動。”左腳之下有一本書,意思就是聖經。他高舉人類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還要踐踏聖經。在他沒有死之前,曾說:“如果有神,或者聖經是真的,願我的墓給蛇來居住。”他想一定沒有神,所以不致有蛇住在他的墓裡。當他死後,有人把他棺木放進墓穴的時候,他們看見有條大蛇伏在他的墓裡。他們殺死那蛇,把它丟去。過不多時,又有四條蛇伏在墓裡。看守那墓的人,在那裡殺了很多蛇,蛇卻越殺越多。前幾時,有個基督徒聽見這事,不能相信,起身要到那裡看個究竟。到了那城,就問一個老人,問他知道不知道那個墓在什麼地方。老人回答說:“你們莫非是來看蛇墓的嗎?有!那墓離開這裡只有幾十里路,很容易找。”那基督徒就和他的朋友到了那地,他們看見銅像,就用攝影機拍下照片,看那地上,卻有六條大蛇。殺死了一條,又拍了一個照片。守墓的人告訴他們說,早上他剛殺死四條,有時一天就殺死二十條之多,但是越殺卻越多起來。在那裡別的墓旁都沒有蛇。守墓的人又說:“真是神差遣蛇到這墓裡來。”那些蛇有青色的,有黑色的。凡住在那地的人,都知道這故事是真的。凡看見這個事實的人,少有敢說沒有神,或說聖經不是真的。這是柏杜自己指定的報應,因為他說:“如果有神,願我的墳墓給蛇居住。”朋友,這樣的報應還不是

總清算呢!那麼什麼才是總清算呢?關於總清算,聖經上告訴我們說:“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膽怯的、不信的、可僧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這才是大結帳,總清算呢!你目前所有的一切,都算不得什麼,不過吃用快樂幾十年罷了。你在神的審判台前,能夠站立得往,才算真有福氣呢!那時神要刑罰一切罪人。神在今天有報應,不過顯明他是實行公義審判的主;今天的報應,不過是表示將來的審判,也證明有實行報應的“神”。“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羅馬書一章十八節)你如果承認自己有罪,就請你快快悔改,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